楼主所提的实际是两个问题。一个是经济原理,一个是私有制与公有制国家的问题。
先说第一个:
贸易的原理本是互通有无。无论是国家之间还是国家内。一个国家内对某一商品的生产必定不会只有一个工厂生产。例如雪花啤酒进入北京就会对北京的燕京啤酒产生冲击。要想保住燕京啤酒厂对北京纳税的额,就必须对燕京啤酒进行保护。对进入北京的其它啤酒进行限制。这就是我们熟知的地方保护主义。国家与国家之间同样如此。国家之间可以用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同类来对本国产品进行保护。而当一国的产品不能满足本国的需求的时候就会大量进口某一商品。这样就会产生逆差。当然,产生逆差的原因还有很多。例如:价格等等。
另外,依据人们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会自发的形成各种规则与秩序。所以,国际贸易同样会产生协议的。各国要依据自觉遵守协议来进行国家贸易。在协议的框架内产生的顺差与逆差都是正常的。如果为了获得外汇而进行一些手段却是不正当的。例如出口退税和出口补贴。
第二个:所谓国家债务。这个问题只发生在公有制的国家。私有制的国家只对公民征收税赋。征收到的税赋如何使用要由国会批准。而公有制国家却不然,1、要负责国民的各种经济活动。对征收的税赋要大量补贴给那些不良或亏损的企业工厂。到处堵窟窿。对国家一些设施还要进行投资建设。2、对税赋的使用不受限制。没有制约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所以,国家就会负债。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