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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1910-2013)是世界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说:“若市场交易无需成本,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定对资源的配置无影响。”
但是,“市场交易无需成本”只是一个脱离实际的假设,令人难以相信。
因此,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的解释》一文中又说:“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配置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美国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在《价格论》中将科斯的交易成本思想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并命名为“科斯定理”。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对科斯定理的解释是:“从强调交易成本解释的角度说,科斯定理可以描述如下: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法定权利(即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效率。”
科斯的追随者张五常,积极推销科斯定理和产权经济学,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鼓吹资本主义私有化、自由化。在我国学术界,“科斯定理”人人皆知,经济学家褒贬不一。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科斯定理很重要,核心思想就是产权,产权私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权清晰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人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楚,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皆无”,只有实行私有化改制,才能明晰企业产权;有人说,国有企业是“党国大公司”,与市场经济不相融,改革就是要打破“党国大公司”;有人说,国有企业改革折腾多年,绕不过产权问题,只有实行民营化、私有化,才能提高企业效率。科斯定理被人炒作,误导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予以澄清。
以上转自:《许友伦:西方经济学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