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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07 那就讨论“马路”吧。 你先论证一下为何人要走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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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18 那么,私地的真正特性,不是禁入而非准入?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1 这个帖子是谈论公共政策的,私地于此无关。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22 但是,逻辑上相关啊,跟讨论主体的思维能力相关啊。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6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29 对啊,公私要分明。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31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吗? 那么,例如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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