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9 19

[学科前沿] 也谈劳动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教授

8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418 个
通用积分
263.3818
学术水平
1182 点
热心指数
1248 点
信用等级
1094 点
经验
37512 点
帖子
2128
精华
0
在线时间
111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7-9-16
最后登录
2023-8-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有人提了个问题:人为什么要劳动?这个问题其实回答起来很简单:是为了满足人们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

人们为了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就需要各种为生存而必要的生活资料,这些生存资料,就人类总体来说,只能通过劳动而获得;

人们为了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得舒服,得到能使身心愉悦的享受,就需要各种享受资料或他人的服务,就人类总体来说,各种享受资料也只能通过劳动而获得,而一个人的享受,还可以通过其他人的劳动而获得;

人们为了使人类社会和个人获得发展,不断增强个人和人类社会整体的各种能力(知识和技能、艺术感知能力、创造力、生产力等),就需要各种有助于发展的资源或服务,各种发展资料也只能通过劳动而获得,或者,某些人可以通过另一些人的劳动而获得发展。

以上这些都是常识,不值一提。

需要关注的的问题是:迄今为止,劳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仍然具有“令人厌恶的性质”。

一方面,人类为了生存、享受、发展而不得不劳动;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具有“令人厌恶的性质”而人们天然地好逸恶劳。

我们知道,适度的劳动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但过量的劳动则使劳动者的身心疲惫,产生不愉悦的感觉;某种创造性的劳动可能使劳动者孜孜不倦,但单调的、重复的劳动却容易使人产生厌倦的感觉,而且,长期从事某种单调的、重复的劳动还可能妨碍劳动者的身心的全面发展。当然,我们也知道,至今还有许多劳动是笨重的体力劳动,有许多劳动是需要劳动者在危险的、肮脏的或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环境下进行的。

在马克思以前的一些早期共产主义者就讨论过劳动的这些“令人厌恶的性质”,他们认为,只要劳动的这种“令人厌恶的性质”不改变,人们好逸恶劳的倾向也不会改变。所以,社会上的贵族和富人就会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劳动,转嫁给他人来承担,靠他人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这就造成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劳而获,而另一些人过度劳动。

所以,早期共产主义者为他们未来理想社会所定的第一条规则就是: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劳动。

但是,另一些早期共产主义者还不满足于这样的结论,他们认为,只要不消除劳动的“令人厌恶的性质”,在未来的社会中,人们还是会从本质上不喜欢劳动,很多人会想方设法地偷懒,希望让别人去努力劳动,让自己去分享别人的劳动果实。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之一的欧文在美洲创办的第一个共产主义示范区(当时的名称叫“新协和村”)的失败,就证明了这一点。欧文的共产主义示范区之所以失败的一个主要教训就是:进入示范区的劳动者刚开始时工作还比较努力,但很快地这些人就开始纷纷地偷懒,使劳动效率和劳动质量大幅度地降低,最后导使示范区的破产和解体。

那末,劳动的那些“令人厌恶的性质”未来可能消除吗?在未来的社会里,劳动是否可以变成一种“乐生的要素”,即变成一种人们不需要强迫、不需要报酬、只是为了愉悦人们自己的身心而争抢着去从事的活动吗?这些早期共产主义者认为,这是可能的,而且,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内的那个时代的共产主义者们都认为,只有把劳动真正变成“乐生的要素”,共产主义才真正可能实现。

为了证明在人类社会的未来可能消除劳动的“令人厌恶的性质”,早期共产主义者们提到了竞技和游戏。他们问:为什么很多人不需要强迫、不需要报酬,甚至愿意支付一定的代价,去参加各种竞技和游戏活动?例如,有些青年学生很喜欢打篮球,每天下了课以后就去打篮球,他们打篮球是没有报酬的,每次都花了很多力气,打得满头大汗,但他们心里都非常高兴。又如,许多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喜欢玩游戏,他们玩游戏是需要耗费大量脑力和体力的,而且,通常没有报酬,也不需要强迫,有时甚至需要付费才能玩到游戏,但他们为什么一个个都乐此不疲?什么时候劳动能够变得跟竞技或游戏一样就好了。

早期共产主义者们分析说,竞技和游戏之所以受到人们喜爱,是由于竞技和游戏中通常具有“对抗性”,人们可能通过竞技和游戏中的“对抗”、“竞赛”来展示人们自己的能力、智慧和才华,得到他人的欣赏,从而使自己获得身心愉悦。所以,将“竞赛”、“对抗性”引入劳动,是消除劳动“令人厌恶的性质”的一个途径。

苏联建成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后,就根据早期共产主义者的设想,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新中国建立以后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也学习苏联,在全国各行各业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以及劳动技能比赛(当时也称为“大比武”)活动,对当时我国的工农业发展和各行各业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也是对早期共产主义者们提出的设想的一种试验。

当然,靠通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这种方式来使劳动真正变成“乐生的要素”,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要真正消除劳动的“令人厌恶的性质”,还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巨大进步。

一方面,人类为了生存、享受、发展所不得不承担的劳动,在总量上还必须极大地减少,减少到对每个劳动者来说都是“适量”的地步。因为我们知道,适量的劳动对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其实是不可少的。其实,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所承担的劳动量和劳动时间都有不断减少的趋势,从过去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演变为普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从过去每周休息一天到实行双休日制,未来人们的劳动时间还会不断地普遍减少。

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和生产力的进步,现在还存在的大量的笨重的体力劳动、单调的重复的劳动、程序化的劳动等都将逐渐被机器和电子软件所取代,最终留给人类的,是那些最需要创造性的劳动。

真正让劳动变成“乐生要素”的条件是:让劳动成为适量的最富创造性的富有对抗性的活动,即将劳动变成竞技、游戏、科学探索和艺术的综合体。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无知求知 + 1 + 1 + 1 + 1 很有意思的话题!

总评分: 论坛币 + 1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10-26 18:01: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消除劳动“令人厌恶的性质”是不可能的,减轻则是可能的。

使用道具

藤椅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10-26 23:13: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可能的,这是客气的说法。

使用道具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10-26 18:01
消除劳动“令人厌恶的性质”是不可能的,减轻则是可能的。
“减轻”到什么程度呢?须知,“减轻”到一定的程度,量变是可以引起质变的哦。

如果一个人绝对地不劳动,对其本人的身心健康,对其个人能力的增长和发展有好处吗?

使用道具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上海各国营纺织厂的劳动技能大比武中,对大比武的优胜者的奖品是一个色彩鲜艳的“红饭单”(“饭单”是纺织女工工作时穿的围在身上的护裙,类似炊事员做饭时穿的护裙)。因为当时纺织女工穿的“饭单”都是白布做的,能穿上“红饭单”的女工走在厂区人群中特别抢眼,赢得人人尊敬和羡慕。当时有多少青年女工为了得到这个“红饭单”而拼命苦练技术?赵梦桃等当时的一大批劳动技术尖子就是这样产生的。

使用道具

地板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10-27 12:14: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17-10-27 09:11
“减轻”到什么程度呢?须知,“减轻”到一定的程度,量变是可以引起质变的哦。

如果一个人绝对地不劳 ...
一旦消除了“令人厌恶的性质”,那么行为的性质就改变了,就变成了玩耍。
但如果性质上还是劳动的,那就必须带有“令人厌恶的性质”的成分。这种成分不可能消除,只能减轻。
在学术理论场合,语言表达必须十分严谨,必须符合逻辑。文学场合倒没有这样的讲究。

使用道具

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10-27 12:22:1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读马克思文作的时候必须牢记一点,那就是马克思所申明的——我是黑格尔的学生
另外也需要一点预备知识:黑格尔的文作不是用来理解的

使用道具

8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0-27 12:39:0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主帖结尾所论,资产阶级的娱乐和享受活动,都是劳动嘛,他们不辞辛劳地竞技、乐此不疲地游戏、痴迷于科学探索、热衷于歌剧和音乐会…,世人皆向往这种劳动生活呀。

使用道具

9
罗鹏 发表于 2017-10-27 18:49:2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娱乐玩耍等,依然是劳动,依然是追求直接效用。所以,依然有个劳动生产率问题。
比如看书吧,你说是娱乐,未尝不可,但从生产的一般特性看,还是将潜在效用(外在于人脑的知识)转变为直接效用(内在于人脑中的知识)。看书的活动就是劳动,看书的结果就是产出。

使用道具

10
罗鹏 发表于 2017-10-27 18:54: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玩耍的成本就是玩耍就放弃了的干其他事情(比如学习)的机会,玩耍的收益就是获得心理的满足也即直接效用。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19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