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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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再谈“正”为本之一一一双赢共利是系统开放为前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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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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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6 15:18:5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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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觉认知到每个人遵守与社会共赢或帕累托改进才是可持续发展并去行动的人毕竟少数,当大多数都不遵守而为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利人利己的社会行为就少了,而损人利己的行为便多了。
一种危害社会秩序和给社会共赢的价值契约带来破坏的行为不受监督和适当的制止时,行为主体自然会有追求价值最大最小化倾向,所以,一个人只有“本我”时,凡是利己的都会去追求,那里管他利他或损他,这其实是自我封闭了“输出”,儒家孟子所说的“独夫”,不把自我意识开放化即社会化派生出维护共利的“超我”价值的策略,孤立系统不与环境共利共享交换而只入不出的以环境为代价的单利单享,注定孤阴不长孤阳不生。
一个国家管理层玩下愚上智过头时,各种巧智伪诈就出来了,这正如老子所言:“智慧出,有大伪”!当今社会人心浮燥,过度谈厚黑处世与出“奇”制胜以及诡诈道的书大行其道,素不知“诡诈”、“黑”、“奇”本是治兵以外对敌,治国以内对破坏社会秩序的范罪分子的法则,但在当代却被人民内部作为处世之道加以推广,应用到各种人际关系的角落。比如:商品交换,商家为了利益最大化冒牌伪劣商品充正牌真优商品,而品牌商品各种夸大虚假广告,各种买时的承诺以及钱到手后产品质量保证责任推脱的敷衍。在股票市场,庄家为了高价找人“接盘”,低价忽悠人筹码“清盘”联合企业管理层进行虚假或滞后不及时的利好利空信息公布。所以,当股市各种利好消息满天飞就连不懂股市规律的扫地阿姨们在乐观大谈股市的行情并进行操作自以为股神时,那么,也许,股市崩盘的危险就己暗藏或正要发生了。反之,当股市各种利空消息满天飞那些不懂或半懂不精股市规律的人们在以一种绝望悲观大谈股市的行情是并准备或正在清仓割肉进行操作时,那么,也许,股市崩盘的危险就己暗藏或正要发生了。这也是一种“反者,道之动”!
一国要想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是不可能在尔虞我诈的氛围中成长强大的。所以,正国应以凝聚社会民族团结的正能量为本为目的,而诡诈”、“黑”、“奇”只是治兵对敌和治国削弱和专政打击破坏社会秩序引起社会生产力倒退的犯罪分子的策略或手段。
所以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 国家昏乱,有忠臣”。“忠臣”并非忠君与忠当政者,实为忠“正中”之道也!忠国家社稷安宁和谐,忠百姓福利,忠社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而非忠某一个人,某一个占少数人利益的反动集团之忠,故古有:奸人当道,正道废而选择明哲保身的隐居;或辅人当权,正道继而选择功成身退。
《六韬.卷一 文韬 》文师 太公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又曰:“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惟有道者处之” 。
国家要长治久安、发展强大,小到国内民生经济产品生产分配、商品交换,大到国与国贸易都涉及公平与效率。

李克强在2013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李克强在回答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时讲述了个人心得:  “我没有更多的时间来讲述个人的经历,我想说的是,在我个人的经历,在读书、做事、文化熏陶当中,悟出一个道理,就是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这九个字不是什么典籍的原话,是我的心得。我坚信做人要正、办事要公,才能利国利民。谢谢。”可见,“以天下观天下,以天下观身”心要“正”!心正则身正。一国之领导身正国才可能正啊!

在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又说;“至于维护全球贸易的自由化,这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因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我们对已经达成或者希望达成的一些区域贸易安排一直持开放态度,也乐见其成。”
可见,在更宏观上的国与国贸易也是如此,把国家系放看作开放系统,对待友绑以和为贵,合作贸易力求双赢共利才是“正中之道”!

正(治)国如正身与正心,但如何才能“正”而不偏不斜不歪?本质上不过是“信息对称”的“火候”(把握),知行结合,知是学问,行是功夫。所以,在“信息对称”与“施行”上“做文章”才是学问与功夫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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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6 15:35:16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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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7 14:43:0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论述的仅仅是博弈性质的2+1行为。
而在自由市场上,2+2的交易本来就是互惠互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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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7 19:38:36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7 14:43
楼主论述的仅仅是博弈性质的2+1行为。
而在自由市场上,2+2的交易本来就是互惠互利的。
什么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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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8 14:02: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7 19:38
什么是2+1?
两个人抢一个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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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8 15:16:26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8 14:02
两个人抢一个东西啊。
不,你错了,这不是抢,是2个人分配一个东西。你的2十2眼中只有差异的交换,而没有共同的分配,而我这里说的正是共同的分配,你这叫只有分别心没有趋同心,我的全息观告诉我两者应相结合,而我甚至可推出:多+1和多+多。就是说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多层次需求与多角色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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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8 17:06:03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8 15:16
不,你错了,这不是抢,是2个人分配一个东西。你的2十2眼中只有差异的交换,而没有共同的分配,而我这里说 ...
“分配”一词不妥!
分配意味着有一个第三方存在。比如你爸爸把一把糖果在你两兄弟之间分配。
如果只有两个人,可以说是“分割”、“瓜分”、“争夺”“竞争”等等,总归目标只有1个。比如你两兄弟回家看到桌子上有个蛋糕。
而市场上的交易品有两个,交易是各取所需,有两个目标,而不是二人争一。
搞不清这一点,就不要研究经济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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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8 18:48:0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8 17:06
“分配”一词不妥!
分配意味着有一个第三方存在。比如你爸爸把一把糖果在你两兄弟之间分配。
如果只 ...
呵!这个问题多年前在学者专栏就己回答你了,你还是不记得了。这是你从局整而不是从整体看问题的结论,或者说你作为观察者的价值参照系(立场、角度)所致吧!


分配的确要意味着有一个第三方存在,这个存在就是以社会价值规律(或国学的“道德仁义”为标准社会我)的“超我”。

的确,按你的例子分析:比如你爸爸把一把糖果在你两兄弟之间分配。(你爸爸肯定不希望你们兄弟为分这一把糖果而打架,或不开心)
所以,即使是如果你爸爸走开了,只有你兄弟两个人,可以说这种“分割”、“瓜分”、“争夺”“竞争”等等也是大家相对在原来没有糖吃时,满足程度(个人总效用)要比之前高的多,这是良性竞良,你都说了是一把糖果怎会总归目标只有1个呢?当然,即使只有一个你爸也会让兄弟俩也不会因此大打出手灭了对方吧?如果每个父母故意这样做那可能是另有目的了,比如,皇帝抛出太子之位让皇子们竟争以观察他们的能力并选择谁更适合继承皇位。比如说的“你两兄弟回家看到桌子上有个蛋糕。”也一样!在一般经济许可条件下我很少看到一般家庭的父亲故竞让孩子恶性竞争而抢果糖和蛋糕吃,也许在大饥荒时代为了生命生存,而顾及本我时不排除会有你所说的情况,这时自己的生理甚至生命生存都难以维持,一般人的自然性就占了主导,至于社会性的分享那个超我就被隐藏了起来?交换也是如此,自己都吃不饱粮食未达到厌足量怎么可能拿去交换更高层次的艺术产品呢?我《为什么交换》一文中有较详细论述这个需求层次与交换的关系,看看中国古董市场的发展就明白,许多人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温的年代,那些在现在或以前和繁荣时代价值连城的古董和艺术文物的价格是如此低廉!哪像现在少则几十几佰万,多则上千万上亿的?所以,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和另一个古人说“温饱思淫欲”的说法,不说别的,如果你我连一日三餐都不饱还有闲在这闲聊或讨论这种问题?当然不太可能!
所以,在一般经济许可下的家庭中,就你兄弟以你爸爸的那把糖果而言,不说要要求你兄弟俩如何相互礼让,但适可尝过而止之后留点给兄弟应该你还是做得到的吧!
就是说兄弟俩都心中有以父亲或大家公平价值分配的参照标准:“爸爸要把糖果让我们兄弟俩分享”的“超我”出现,这个想法就是儒家所说的“良知”或阳明心学所说的“致知”我所说的“正知”。

所以,在整体信息相对对称时要有整体全息资源优化观,而不是搞你哪什么二人争一或2十2的交换论。计划经济在互联网大数据的帮助下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就是中国的计划为主导的经济比西方许多只有市场或市场主导的经济发展快的原因。
搞不清这一点,再研究经济学也无用啊!也许是我的国学经济学超越了你所说的“经济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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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9 22:03: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1-8 18:48
呵!这个问题多年前在学者专栏就己回答你了,你还是不记得了。这是你从局整而不是从整体看问题的结论,或 ...
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所有权”或说是“所有制”。
不论你怎么理解分配一词,分配对象物被分配之后就属于私人所有。
具有超我资格的第三方,实际上就是“公”。
所以,分配是公有制下的价值流动方式,而交易才是私有制下的价值流动方式。
你用超我来代表一个所谓的第三方,根本上就偏离了所有制问题,或者说混谈、避谈了所有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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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10 05:36:1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9 22:03
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所有权”或说是“所有制”。
不论你怎么理解分配一词,分配对象物被分配之后就属于 ...
公有或共有所有权才有分配,私有所有权是交换。说的对。家庭成员分配属于共有的糖果,分配之后即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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