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了那么多字,备件之所以不进行折旧,不算作“新增价值”,不算作你的“利润”,原来不是因为它的性质,而是因为它的价值没有达到规定。一件价值3000元的备件,去年规定2000元以上算固定资产,所以就要折旧,就算作“新增价值”,就算作你的“利润”。而今年规定10000元才算固定资产,它就不进行折旧,不算作“新增价值”,不算作你的“利润”了。
那你在主贴中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其使用性能几乎不变,在经过某一阀值之后,使用性能会迅速下降甚至趋近于0。”对于解释为什么算作“新增价值”,不算作你的“利润”不就完全成了废话吗?
所以,你的三段论实际上是这样的:
大前提:凡是具有某某性质的都要折旧,都属于新增价值和利润;
小前提:固定资产是具有某某性质的;
结论:固定资产要折旧,属于新增价值和利润。
现在大前提不变,遇到了备件,你的三段论就应该是:
大前提:凡是具有某某性质的都要折旧,都属于新增价值和利润;
小前提:备件是具有某某性质的;
结论:备件要折旧,属于新增价值和利润。
但你却说备件不要折旧,不属于新增价值和利润,岂不是用你自己的矛戳了自己的盾吗?
你仅仅只会模仿三段论那两把刷子,在我面前摆弄,正应了那句成语,班门弄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