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企业,即所谓资本主义企业,不存在按劳分配问题。
我注意到你多次提到了“按资分配”这个词,我认为,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分配的问题上,也不存在什么“按资分配”。
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分配关系,而是买卖关系或契约关系,也就是说,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至于资本家买了这个劳动力去干什么,工人就不管了,可以为资本家去搞生产,也可以为资本家做家务,或者跑腿什么的。资本家购买工人劳动力的价格,是由市埸决定的,也是按质论价,质量高的劳动力价格高,质量低的劳动力价格低,也受劳务市埸供求关系的影响,劳动力供大于求时价格低,劳动力供不应求时价格高。
至于资本家利用工人劳动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则跟工人毫无关系,所有的劳动产品全部归资本家所有,并不存在分配给工人的问题。当然,资本家在核算时可以将一部分出售劳动产品获得的货币用于补偿他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货币,但这不能视为跟工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在资本主义企业里,“按资分配”只存在于这样的埸合:在合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将企业经营获得的净利润在多个出资人(股东)之间按出资额的大小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