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资本论》时代性地王者归来,这是经济学“文化自信”的表现与使命性所在。然则,《资本论》必须作为“批判的知识理论”看待。但当前学术界的研究存在一种倾向性:将《资本论》从对象上理解为“体系的辩证法”,热衷于由文本主义的视角来诠释它的运动和构造,以此寻求解释学语境中的理解,创生“工作话语权”;这在某种程度上势必将《资本论》的研究“去特质化”,直至将之理解为单纯的一种构造——知识体系或逻辑学的认识论。解决办法是走出“文本诠释学”的路径。本文认为,《资本论》四卷都可认识为“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而不独为纯文义上的逻辑组装。这个争论深化了对象和知识的分隔问题,通过引入“一致性”的规定,提醒人们不要忘记内容到形式的工作路径。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叙述的主观解释功能。
关于《资本论》作为“批判的知识理论”之生产与表达,本文认为,不同于从形式到形式的“精确科学”求索法,《资本论》以实践化的“内容”“形式”辩证法因应对“本体”和“本相”的关系。由此可见,实践态的辩证法从批判工作出发,解决了起点规定的“形而上”问题:商品的起点决不是什么孑然独立的“逻辑起点”,而是客观(发展)起点与主观(批判)起点的高度统一。
关于条目体的研究规定性,本文提出了独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阐释。它的工作链条是:《资本论》的文本三形态“史书形态”、“逻辑形态”和“知识形态”——范畴的多重规定意义的复合(历史范畴、逻辑范畴、知识范畴)——《资本论》中的“知识的二重态”:作为“逻辑定义”的知识和作为“批判对象”的知识。为了深入说明这个问题,文章讨论了一个著名的学术实例:
《资本论》与条目体 ——兼析政治经济学的学科规范_搜狐财经_搜狐网
http://www.sohu.com/a/217555563_498793
许光伟:《资本论》与条目体 - 乌有之乡 http://www.wyzxwk.com/Article/sichao/2018/01/386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