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19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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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成立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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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4-10 19:34: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993110 发表于 2018-3-19 19:44
很容易算。

某社会当年总货物量(即总实物量)=该社会当年总的平均就业人口*1年(即总劳动量)。
某社会当年总货物量(即总实物量)=该社会当年总的平均就业人口*1年(即总劳动量)
更正一下:

上述有疏忽了。
当期的总货物中,有在当期继续销售的往期货物,有当期生产的产物,等等。这些,都含有以往的劳动。
亦即,应该是:
当期总货物量=当期劳动量+当期货物中以往劳动量=当期就业人数*1期+当期货物中以往劳动量

当期来看,当期货物中的以往劳动量肯定是可数的,是有数量的,是与当期发生劳动量有比例关系的。
因此,可以说:
当期总货物量=当期劳动量+当期货物中以往劳动量=比例系数*当期就业人数*1期,比例系数≥1

在精确度要求不是非常高的情况下,
可以假设:当期货物中以往劳动量≈往期库存产品劳动量当期产品中所消耗往期产品劳动量。
或者假设:当期货物中以往劳动量≈上期总货物量*(1上期成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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