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本身,有个别劳动,有行业劳动。而全社会的总劳动(有均匀混合态),是另外叫做价值。
那么,在交换领域,各个货物、各个产品,是分取了这个总劳动,即分取了总价值。这另外从货币来看,是叫做价钱、价格、市值。
那么,任一货品、任一产品,所分取到的那一部分价值,就是产品本身的价值吗?
不是。这是分取到的价值。这个分取到的价值,是充满变动趋势的,可能多,可能少,可能大,可能小,可能高,可能低。
那么,
产品的本身,货品的本身,有价值吗?
前面说到,产品本身有个别劳动量,另有行业劳动量,而总价值是总的社会劳动。那么,个别劳动量,行业劳动量,社会劳动量,三者具有差异。
那么,产品本身的行业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量,这个是产品本身的基准价值。
这个基准价值,不是产品、货品在交换中所分取到的那一部分价值。
基准价值,与分取到的价值,2者往往不一致。
而价值规律就是说,
二者有趋同的趋势。仅仅是趋势,不是现实。产品本身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是基准价值,产品在交换中另外有分取价值,二者往往不一致,又有趋同的趋势。
而等价交换就是说,
交换是分取价值的等同,一匹布分取到的价值=于2只羊分取到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匹布=2只羊。
交换是分取价值的合一,一匹布分取到的价值=350元分取到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匹布=350元钱。
那么,
产品本身的市场价钱,与产品本身所分取到的价值,总是一比一的关系。
产品的价钱,与产品的分取价值,总是一一对应关系,即数学上的等价关系。
交换的价钱,是用货币量来核算的。换取、分取的价值,是用劳动量来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