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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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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食品是普遍概念还是集合概念——请广大网友发表看法 [推广有奖]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02:1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icyjunjin 发表于 2018-3-21 09:04
看不懂感觉智商不够用
需要去学习一下有关概念,不是智商不够用是没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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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10:3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09:12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水”这个语词在这里到底是集合概念还是普遍概念,而不是讨论“海水(河水)”这个语词 ...
载舟之水是一个特定的水域,也就是舟在其上行走的水域。这个水域与自来水井水等等其它条件的水无关。这里的水确实是一个集合概念。所以不能说,这滴水也是这个特定的水域(即使这滴水确实包含在这个特定的水域中)就像不能说这棵树是森林。

食品则不然,食品很难是一个集合概念,至少我还没有发现食品在哪个语境下是集合概念。您说的语境下,很不像集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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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11:5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09:12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水”这个语词在这里到底是集合概念还是普遍概念,而不是讨论“海水(河水)”这个语词 ...
您必须论证食品在您的语境中是集合概念。为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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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10:38:0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10
载舟之水是一个特定的水域,也就是舟在其上行走的水域。这个水域与自来水井水等等其它条件的水无关。这里 ...
你懂不懂逻辑?懂逻辑的话,对于同一类问题就应该用相同的逻辑形式去处理。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那你就免谈逻辑。

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和“食品是人每天必需”的这两句话中,需要判定属于何种概念的就是“水”和“食品”这两个语词。在判定的时候,我们决不能给它们附加任何的其他内容,否则就是在偷换概念。

在上述前提下,我们只能采用相同的逻辑形式来判定。否则就违反了逻辑的同一性,就是搞双重标准。

现在你用“面包是食品”判定食品是普遍概念,那么同样的逻辑形式就是“这杯水是水”,同样应当判定水是普遍概念。
而在解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时,你却给水这个语词附加了其他内容,实际上就是偷换了概念;同时,又不再依据“这杯水是水”这种逻辑形式,与对“食品”的判定选择了双重标准,违反了逻辑的同一性。

所以,你在水和食品上之所以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完全就是你除了模仿三段论以外毫无逻辑能力的再一次表演,无非就是为了千方百计地掩盖你的那些错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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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10:46:2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11
您必须论证食品在您的语境中是集合概念。为什么是?
判定的依据就是语境。
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话中,水作为海水、河水等等的集合体确实能够载舟覆舟,并且也只有作为集合体才能载舟覆舟,所以,在这个语境中,水就是集合概念。
同样的逻辑形式,在“食品是人每天必需的”这句话中,食品从整体上看确实是人每天必需的,并且也只有从整体上看才是人每天必需的。所以,在这个语境中,食品就是集合概念。
以上就是用相同的逻辑形式处理同类问题。

而你呢,判断水时,用上面的逻辑形式;判断食品时,却用面包是食品的形式。完全就是不懂逻辑,搞双重标准的拙劣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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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52:5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10:38
你懂不懂逻辑?懂逻辑的话,对于同一类问题就应该用相同的逻辑形式去处理。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那你就免 ...
是我将水这个意义明确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水,不是普遍意义的水,是特定意义的水域——某海水某江水某河水某湖水等等,但不是某井水、某室内游泳池水等。

食品是人每天必需的,我已经发现其成立时食品的特定意义:有些食品。所以必须将食品改为有些食品。

有些食品是人每天必需的,这样就无懈可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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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11:29:4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0:52
是我将水这个意义明确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水,不是普遍意义的水,是特定意义的水域——某海水某江水某 ...
那你就是偷换了概念,违反了逻辑的同一性,在水和食品的判断上采用了双重标准。

按照你的逻辑,也应当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改成“有些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这样一来,水就成了一个普遍概念,从而否定了你说的集合概念,在逻辑上又是自相矛盾的。

所以,水和食品到底是什么概念,只能用相同的逻辑形式来判定,而不能用什么“我将水的意义明确了”为标准,否则,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标准,根本无法得出正确结论。
而你却根本做不到这一点,那就充分证明你除了模仿三段论以外确实毫无逻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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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1:50:1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21 11:29
那你就是偷换了概念,违反了逻辑的同一性,在水和食品的判断上采用了双重标准。

按照你的逻辑,也应当 ...
我是以命题是否成立来判断概念的意义。
水——应该是某地域之水不是所有之水;食品——应该是某些食品不是所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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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2:26:0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1.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定义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是集合体的整体属性还是个体的特有属性,概念可以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外延所指向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就是集合概念,外延所指向的对象是一个类的概念就是非集合概念。
  其中,集合体是指一类事物中每个分子按照一定方式组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具有新的本质属性的整体。由此可以看出,集合体首先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相对于组成它的个体而言具有了新的本质属性。例如,森林是由一棵棵树木组成的区域。其中区域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具有组成它的每一棵树木不具有的新的本质属性,比如森林可以保持水土。因此森林就是一个集合体。
  类是由具有相同属性的个体组成的。例如,学逻辑的人就是一个类,它是由每一个学逻辑的人组成的。
  2.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
  集合概念所表达的是集合体与个体的关系,类似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是整体具有的属性部分不一定具有,部分具有的属性整体也不一定具有。例如,一台机器非常重,组成它的零件却不一定非常重。反过来,一个零件很小,它组成的机器却不一定很小。所以说,集合体具有的属性,组成它的个体不一定具有。
  非集合概念所表达的是类与分子的关系。类是由具有相同属性的个体组成的。因此类具有的属性组成它的分子一定具有,分子具有的属性类也一定具有。例如,中国人是黄皮肤,那么每一个中国人都是黄皮肤。
  3.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方法
  (1)外延方法
  在一句话中需要做出判断的词语前面加上“每一”,如果意思和原句意思相同,那么该词语就是非集合概念;如果意思和原句意思不相同,那么该词语就是集合概念。之所以用加上“每一”的方法,是因为类与分子关系就是类具有的属性组成它的分子一定具有,分子具有的属性类也一定具有。如果加上“每一”意思和原句意思相同,说明类具有的属性分子也具有,分子具有的类也一定具有。举例说明:
  A 人皆爱美
  这里的“人”是一个非集合概念。通过加“每一”发现,“每一个人皆爱美”与原句意思相同。所以,这里的“人”就是一个非集合概念。
  B 人定胜天
  这里的“人”是一个集合概念。通过加“每一”发现,“每一个人定胜天”与原句意思不相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定胜天。所以,这里的“人”就是一个集合概念。
  C 中国人是善良的。
  这里的“中国人”是一个集合概念。通过加“每一”发现,“每一个中国人是善良的”,显然与原句意思不相同。所以,这里的“中国人”就是一个集合概念。
  D 小王是中国人。
  这里的“中国人”是一个非集合概念。通过加“每一”发现,“小王是每一个中国人”,语句都不通顺了,所以认为这里的“中国人”就是集合概念。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小王”是一个个体,个体只能属于类,根据非集合概念的定义可知这里的“中国人”是非集合概念。“小王是中国人”其实是一种“a是P”的形式,其中a是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对象的概念,例如长江),P就是非集合概念。
  我们发现通过加“每一”的方法并不是万能的,因此需要学习另一种方法,叫做内涵方法。
  (2)内涵方法
  如果概念之后的属性必须为整体具有,那么这个概念就是集合概念;如果概念之后的属
  性为个体具有,那么这个概念就是非集合概念。举例说明:
  A 青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这里的“青年人”是集合概念。因为“祖国的未来”这个属性为整体具有,而不能说青年人的个体是祖国的未来。
  B 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
  这里的“青年人”是非集合概念。因为“应该努力学习”这个属性为个体具有,是青年人的个体应该努力学习。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人、中国人、青年人”在不同的语境中所表达的概念是不同的。因此,不能单纯的说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需要结合具体的语境才能进行具体的区分。
  下面通过一道例题来说明“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在试题中的应用。
  【例1】
  数学系的学生也学了不少文科课程,王颖是数学系的学生,所以她也学了不少文科课程。
  以下哪项论证展示的推理错误与上述论证中最相似?
  A.数学系的学生都学《哲学原理》这门课程,小马是数学系的一名学生,所以她也学习了《哲学原理》这门课程。
  B.哲学系的教师写了许多哲学方面的论文,老张是哲学系的一名教师,所以他也写过许多哲学方面的论文。
  C.所有的旧房子需要经常维修,这套房子是新的,所以不需要经常维修。
  D.这个学习小组的成员多数是女学生,王颖是这个学习小组的成员。所以她也是女学生。
  E.如果某人是杀人犯,那么案发时一定在现场。王五不是杀人犯,所以他一定不在现场。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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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21 12:42:0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差别编辑
反映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集合”。反映类的概念,为“非集合”(《逻辑学》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类:很多相似事物的综合,类的构成是同质分子。例如,张三、李四等一个个分子,组成了“人”这个对象类;类和分子的关系,就是每一个分子都要具有类的性质,“非集合概念>类概念>分子”。
集合体:分散的人或事物聚集到一起,形成的一个整体。集合体的构成要素是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森林”这个集合体,由许多集中生长的树木,以及参与其间的其他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等作为组成部分而构成的整体。集合体和其组成部分的关系,并不一定要求组成部分具有集合体的性质,“集合概念>集合体>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事物的类是由若干同类的分子组成的;事物的整体是由若干不同的部分组成的;事物的群体是由若干同类的个体有机组成的。
群体与类的区别在于:组成类的各个分子都必然具有类的属性,而组成群体的个体却不具有群体的属性。
群体与整体的区别在于:群体是由同类的个体组成的,而整体则是由不同的部分组成的。
简而言之,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集合体整体具有的本质属性,并不反映组成这个集合体的每一个分子所具有的属性;类则相反。
在科学史上曾经发生过一场关于进化论的争论。这场争论发生在1860年,即达尔文《物种起源》出版的第二年。当时,英国的教会觉得进化论对教会的威胁很大,就在牛津召开了一次著名的会议。在会议结束前,站在保卫达尔文学说最前沿的年轻教授赫胥黎与当时被认为最聪明、最有辩才的大主教威尔勃福斯进行了一场针锋相对的斗争。
大主教首先发言,他无法以科学的论据来反对进化论,反而把矛头指问赫胥黎,对他进行无聊的人身攻击。
他说:“赫胥黎教授就坐在我旁边,他是想等我一坐下就把我撕成碎片,因为照他的信仰,人是由猿变来的嘛!不过我倒要问:这个猴子子孙的资格,到底是从祖母那里得来的,还是从祖父那里得来的呢?”
为了科学的尊严,赫胥黎对大主教的人身攻击作了必要的反击。他指出:“我断言--我重复地断言,要说我起源于弯腰走路和智力不发达的可怜的动物,我并不觉得羞耻;要说我起源于那些自称很有才华,社会地位很高,却胡乱干涉自己所茫然无知的事情,任意抹煞真理的人,那才真正可耻!”
赫胥黎的这几句话,像一颗炸弹,震动了全场。拥护达尔文学说的大学生报以暴风雨般的掌声。大主教除了犯了人身攻击的错误外,在逻辑方面,他也有意无意地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达尔文《进化论》说的是“人类起源与类人猿”,大主教却把“人类”与某一个人混为一谈。“人类”这个概念与“赫胥黎的祖父或祖母”这个概念是不能等同的;前者是集合概念,在这里,“人类”是指所有的人,而不是指单独的一个人,更不是固定指谁。只适用于“人类”这一整体,并不适用于组成“人类”整体的某一分子,个体;(赫胥黎的祖母或祖父)具有“人类”的性质,是一个非集合或单独概念。
此外,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下,可以表示集合概念,也可以表示非集合概念。我们分析它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要充分考虑具体语言环境,在某一具体语境中,概念具有一义性、确定性。结合具体语境,能够确认一个概念是否为集合概念。
如:“鲁迅的小说最长不超过3万字和鲁迅的小说不是一天读完的”,“鲁迅的小说”在不同的地方所表示的意义就不一样,前者中的“鲁迅的小说”是非集合概念(类概念),因为“不超过3万字”这一性质,属于每一部鲁迅的小说。后者“鲁迅的小说”是集合概念,因为“不是一天读完的”这一性质,属于鲁迅小说的整体,并不必然属于鲁迅的每一部小说!
由上例我们知道,分析一个概念是不是集合概念,关键是要找到它的属性,然后看它是否属于其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每一部分都具有这一属性的话,那么是肯定为“非集合”(类)的概念;如果不是每一个部分都必须具有,那就是“集合”的概念。我们可以总结为,思维中以群体为反映对象所形成的概念就是“集合”的概念,而不以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就叫做“非集合”(类)的概念。
注意,语词的相同,并不是概念的相同。不能说“同一个概念有时在集合意义下使用作为集合概念,在一般的(分别的)意义下使用作为非集合概念”,更不能说是“同一个概念有时表达集合概念,有时表达非集合概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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