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在这里先谢谢大家!本人在自学高培勇版的公共经济学的第三章内容公共物品或服务中3.4林达尔均衡和免费搭车者的这一章节的内容的时候,里面讲林达尔均衡的时候举了一个三个人组成的小区雇佣保安的例子,这个例子当中,有两个问题不太明白。
第一个问题:这个例子中说当保安的雇佣数量为2时,从表3-1和图3-5可知,雇佣两位保安是的边际效益总和为600元(这个地方是不是应该是雇佣第二位保安时的边际效益总和为600元?)。所以,该社区的成员将为每一位保安的雇佣捐献600元(这个地方是不是应该是为第二位保安的雇佣捐献600元?因为第一位保安的边际效益总和是750元,如表3-1所示)。
第二个问题:这个例子中说当雇佣保安数量为2时,A将为此捐献500元,B将为此捐献400元,而C将捐献300元。捐献的总额为1200元(这个地方捐献的数额不是应该与边际效益一样么?当雇佣1位保安时A的边际效益是300,雇佣第2位时A的边际效益是250,为啥当雇佣的保安数量是2位时,A将为此捐献的不是300+25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