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8-3-24 14:09
在现代,劳动者对自身劳动成果的占有,就是占有资本利润。
那么,现代的所有制,现代的法律体系 ...
好吧,你终于改回来了,把劳动改成了劳动成果。算是你的表达失误,而不是真的以为所有制是人和劳动的关系。
马克思真在经济学上没啥建树,他仅是对世人高喊不公平,而他自己也没办法。
马克思理论讲来讲去,就是关注了各分配不公。
可公与不公,没有清晰产权物权界定,那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马克思也没能讲清楚。
你这里讲的劳动成果所有的概念,在现代经济学中,就是产权的概念,物权的概念。
我们讲产权法物权法就是为了清晰地立法保护劳动成果的。你不用另辟蹊径,自创概念了。
但讲这些都是基于承认私有制合法的前提去搞的。没有私有,你何谈公有?私有产权清晰了,什么是公什么是私才能清晰。否则就出现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各种公私侵杂的问题。损公也损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