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无为而治”下,人的三大平等权
古代“无为而治”下,人的三大平等权:一、饮水。二、晒太阳。三、摆地摊(赶集)。各地方部落与部落之间的管理,实行的是“无为而治”。
民众与“大盖帽”没有矛盾与冲突。社会前进与正能量发展,综合因素的主要方面有,一、人们对黑白的辨别力。二、对美好想往的吸引力。三、正义感的感召力。总归是众望所归的凝聚力,而不是被动的屈从,不是对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认可、、、、、、。
楼主: 民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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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古代“无为而治”下,人的三大平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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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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