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自从马克思科学论证了劳动创造价值之后,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争论,二十世纪后半期,西方主流经济学“新经济增长理论”也不得不承认了“人力”(即劳动因素)相对于物质资本在经济增长当中发挥着越来越巨大的作用。即使如此,劳动分享剩余的理论和实践却并不会因此而必然立即出现。因为生产剩余的规律和分配剩余的规律始终是两个紧密联系而又各自独立的规律。从理论上来说,剩余的生产和剩余的分配是处于不同抽象层次的范畴,剩余的分配是更为具体的范畴,是由决定剩余生产的那种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具体性质和结构决定的。在实践中,剩余的分配还取决于社会生产的目的、生产剩余所采取的劳动方式、不同所有制成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结构等一系列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具体条件。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并存、私人所有制和各种成色的社会所有制并存于同一社会生产关系网络中时,分配必然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层次结构。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劳动是否参与分享剩余以及以怎样的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分享剩余,也必然呈现形式各异、深浅不同的复杂图谱。
因此,劳动分享剩余只能是理论和实践发展中的一个历史范畴,是处于资本占有剩余和劳动占有剩余之间的一个过渡性的范畴。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并存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探究劳动分享剩余的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分析劳动分享剩余的曲折实现形式,展望劳动分享剩余的历史前景和趋势,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探究劳动分享剩余的理论与实践,首先需要确定资本-劳动的二元分析框架。这是由分析对象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的特点所决定的。在当前世界历史发展的图谱上,尽管社会主义的因素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历史发展仍然没有超越资本时代。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劳动结构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组织社会生产的普遍形式,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决定这个时代本质特征的核心关系。因此,要抓住当前时代剩余分配问题的本质,就不能离开资本-劳动这一结构而抽象地谈论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否则,就会如爱丽斯在梦境中追寻小兔一般,进入虚无缥缈的幻境世界。
要回答“为什么是劳动和资本分享剩余,而不是资本占有剩余或劳动占有剩余”这个问题,实际上要求阐明劳动分享剩余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论证资本-劳动分享剩余的现实性和合理性。为此,首先需要分别对资本占有剩余和劳动占有剩余的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批判分析,而这实际上是通过对“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批判分析实现的。“劳动分享剩余”既不同于“按劳分配”所说的劳动占有剩余,也不同于“按要素分配”中劳动要素的报酬这顶变戏法的帽子。劳动分享剩余是一个全新的范畴,是对当前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世界历史条件下资本-劳动关系的新发展所做的新概括,是资本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处于特定历史发展时期出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范畴。因此,对“劳动分享剩余”这一范畴的考察必须置于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及其当代特征的宏观背景之中。
本文力图通过批判分析“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内涵和前提条件,结合当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探明劳动分享剩余的历史条件、经济条件和实现形式,论证其合乎历史发展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为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发展提供战略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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