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东方经济学的价值论是这样的:
商品没有价值,商品的效果(使用价值)有价值。
而商品效果的价值,包括劳动效果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
他就拿着这个价值论自吹自擂,贬低马克思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
而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里面,在很多语境之下,早就把使用价值和商品等同视之了——买商品,就是买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价值,这时候两者是不必区分的。
比如: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
“为什么在使用价值的量由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增加时,使用价值的价值不会增加?”
也就是说,马克思当然知道商品的使用价值或效果有价值,只不过这跟商品的价值没啥区别,一个意思罢了。
而东方经济学则自作聪明,把二者分裂开来,说劳动没有价值(一文不值),劳动的效果有价值,并把这个当做自己的伟大发明。
然而,这个伟大的发明需要擦屁股啊,商品值钱啊,劳动值钱啊,买商品不给钱要被揍啊,雇人劳动不给钱人家不同意呀,奈何?
于是,发明家又回过头来,说劳动虽没有价值,但有某种虚拟的价值,而这种虚拟的价值,跟它效果的价值大小一样,一样换钱。
哈哈,这个发明家肯定不知道什么是奥卡姆剃刀,他绕了个圈子,只是毫无意义地多造了一个概念:虚拟价值。
劳动有虚拟价值,商品有虚拟价值,而劳动和商品的效果有真的价值,而这个虚拟价值跟真的价值并无区别——有虚拟价值的东西,照样能换真金白银;你要得到有真实价值的商品效果,必须得买只有等量虚拟价值的商品。
发明家的发明,除了蹩脚和复杂兜圈子之外,比马克思高明吗?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吗?我看不用我说,大家心里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