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鹰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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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先生, 您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真的完全错了!(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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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家知道,最初,是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这一思想。之后,马克思及郝海盟则进一步提出,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理论来。

从此,“劳动价值理论”一直被作为“商品价值”理论研究的基础。尽管也有人提出了“效用价值论”来进行抗衡,但由于缺乏系统的、令人信服的分析和论证,以至“劳动价值论”依然在我们国家当前的理论界,成为无可撼动的主流观点。

然而,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的确如许多评论所说的是一个“完整的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李善明、周成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创立》45页)”吗?

根据笔者多年在企业生产劳动、管理、销售等部门的亲身实践,并在国有企业下岗、私营单位打工的有关经历,以及见证、思考“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当前有目共睹的经济成果,同时经过三十年不断的专题深入研究,却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相当错误的,违背经济运行基本规律,缺乏实际生产活动经验,思想、思维方式、方法片面,且非常不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下面,笔者就有关“劳动价值论”等问题进行具体、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第一篇  哲学基础理论篇(一) 现行唯物主义理论缺陷、错误、漏洞之剖析

马克思先生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位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认为由于他“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并把它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工作之中(同上书3页)”,于是,他能够在政治经济学中完成伟大的革命变革。

既然现行的“唯物主义原理”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建立的哲学基础,那么,我们不妨对他的“唯物主义理论”以现代的眼光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和研究,看看这个理论本身究竟是不是如他认为的那样:正确、完整和科学?

按照百度百科有关“唯物主义”词条的解释是这样的: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为第一性,精神为第二性,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辩证唯物论还揭示,“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

对于上面的阐述,笔者认为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错误和不严谨的地方:

(1)没有揭示物质、意识内部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特殊性”等特点。

人们在谈论“唯物主义”理论时,往往对“物质”、“精神”两大概念仅仅浅显的、就事论事的表述一下。比如,我们说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意识就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但对物质和意识这两大概念内部的结构、特点、特性等问题根本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揭示。

事实上,我们的物质世界不是平板一块,而是由各种各样不同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性质、不同形状、不同样式的具体物质所组成。

比如,我们的物质世界里有山、有水、有大气、有矿物、有生物、有海洋等等。

在这里,山有山的特点,水有水的特性;矿物有矿物的特点,生物有生物的特性….。事实上,每一项物质、每一种物件、每一类事物往往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而且它们之间千差万别,并各有自己的运行规律。

可以说,我们的物质世界具有“庞大性”、“复杂性”、“多样性”、“特殊性”等特点。对此,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认识、理解和解释,仅仅停留在一概化的认识上,那对整个物质概念的认识就会显得肤浅和不全面。

同样,“意识”这个概念也存在着极其复杂、独特和多样化等特点:

比如,“意识”的载体——我们人类,本来就由几十亿个个体组成。而作为个体的人,又存在诸多的不同和差异:如性别不同,年龄差异;肤色不同,地域差异;体质不同,国别差异;穷富不同、知识差异;情绪不同、性格差异等等。这种种的不同和差异,也必然造成每个人的意识活动的差异,并造成人的“意识”的各不相同,形成人类“意识”的个体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等特点。

又同时,“意识”活动本身所包含的内容也是极其广泛的:包括认识、理解、探索、分析、思考、思维、辨别、觉察、观点、看法、想法、意见、性格、感觉、习惯、点子、猜想、创意、创新、发明、创造性等等内容。这样,也使“精神”活动的种类具有独特化、多样化等特点。

而由于意识的载体——个人,和多样化的意识活动的结合,再加上意识活动本身不是静态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动,因此,人类的意识活动更复杂、更多样、更个性、也更具有差异性:年轻人与老年人思维活动有差别;文化程度高的与文化程度低的意识活动有差别;东方人与西方人思维角度有差别;男运动员与女运动员的意识能力也一定有差别….。

由上可见,不论是物质或是意识,都不是铁板一块,都不能一概化。这一问题,在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中却完全没有加以提示,这是这个理论存在的一个重大缺陷。

(2)物质与意识,不能简单地划分为谁第一性,谁第二性。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物质,因此物质为第一性,意识为第二性。

我们知道,整个物质世界是由各种各样的具体物质所组成。如果按照物质产生的过程来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物质又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自然产生的物质,它们的确先于人类的产生而存在;而另一类则是人工制造和生产的非自然性物质,它们显然是在人的创造下制造出来的。

比如,高楼、大桥、电视机、冰箱、空调、手机、电脑、航天飞机、宇宙飞船、新材料、新能源、互联网等那些新建筑、新用品、新器材、新物质,无不是人类意识、智慧、创造的杰作和结晶。

如果说水、岩石、山土、黄金等先于人而自然产生的物质,对人的意识来说,的确处于第一性。但高楼、大桥、电视机等物质你能说也属于第一性吗?

显然,这样的物质大自然绝不可能自行诞生出来。毫无疑问,对于人工制造的物质,人的意识才起主导作用。从这一角度看,恰恰是人的意识第一性,人工物质第二性。

鉴于此,简单地把“物质”和“意识”划分“第一性”、“第二性”,恐怕不是科学的划分法。

笔者认为,比较符合实际、比较科学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物质”是“意识”活动的基础,或者说“精神世界”是在“客观世界”的基础上进行活动。

(3)“物质”对“意识”不存在“决定”关系。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

所谓“决定”,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表示“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起主导作用”。

笔者认为,“决定论”的说法其实也很不严谨:

首先,我们知道,物质本身是多种多样的,意识活动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不可能每种物质、每件事物都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的意识起决定作用。

比如,一个生活在南方的人从来没去过北方,也不了解过北方的具体情况,那无论北方天气情况多么寒冷,对南方人的意识活动来说,这样的客观实际能有什么决定作用?

又比如,路边有块石头,不一定会引起你的注意;原野里有一棵小草焉了,也不一定会让你伤感不已….。

其次,“物质决定意识”,细究起来,物质到底能决定意识的什么?——是决定意识的产生?还是决定意识的活动过程?或者是决定意识的反映能力?

如果说是物质决定意识的产生(或者说意识是物质的产物),那么非高级动物的“物质”,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正常、成熟的人所存有的“意识”形态和活动。试问,石头能产生“意识”吗?鸡鸭能产生人类一样的“意识”吗?——显然根本不能!因此,笼统地说意识是物质的产物,而不对物质进行区分,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

如果说物质能决定意识的活动过程,那么由于大多数的物质是无声的,也不能提供人类懂得的言语,因此,它们不可能对人的意识活动进行直接的指导和指点。相反,所有物质种类的特点、特性,恰恰都依靠人类自己的意识活动去研究、探索和了解它们的。

稻米去壳煮着吃的方式,绝不是稻米告诉人类的;小麦磨成粉能做面包、做馒头、做面条,也不是小麦自己对人类提供的方案;椅子可以用木头做,也可以用石头做,也可以用塑料做,也可以用铜材做,用什么材料做,这并非都由物质所决定,恰恰是人的意志的选择....。显然,人的意识活动并不受物质的指挥并由它起主导作用。事实上,物质世界只是为人类的意识活动提供了基础和平台;人的意识则借助这个平台予以尽情的发挥。

此外,如果说物质决定人的意识的反映,那也是不准确的。按照网上的解释,反映,就是“比喻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或显示出来”。或者说“客观事物所引起的主观感受和看法。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引起的模写(摄影、摹本),即反映,亦称之为映象。人的感觉、知觉、表象、观念、概念等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然而,能不能将客观事物的实质问题全面、深入的表现或显现出来,也不是客观事物所能决定的。

比如“苹果”落地,有人认为这仅仅是苹果熟了的意思,而牛顿却理解为这是“万有引力”的作用。这就说明,人的意识在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反映时,往往因人的主观认知能力、立场和角度而存在差异。有的人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而有的人却只看到表面现象而已。

根据以上分析,一句笼统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说法不是科学、符合客观实践的说法。


(4)人的意识活动并不仅仅只受客观物质世界的影响。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告诉我们,“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也就是说,对“意识”的影响仅仅是“物质”这一方面。而这却恰恰遗漏了一个影响人的意识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人类社会自身——即他人的、社会的意识对自己个人“意识”的影响和作用!

其实,人的“意识”本身也具有“两重性”:一重,对物质客观世界来说,它是一种“主观”行为,具有“主观性”特点;另一重,社会的、他人的“意识”对个人而言,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他人的意识又具有“客观”性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的意识,可以通过只有人类才有的、并被大家都接受的“言论”、“行动”、“文字”、“媒介”等方式、途径,进行直接表达和传播,故对个人的意识活动可以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

比如,权威人士的言论、观点、看法或理论,宗教的规定教义,地域的风俗习惯,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社会意识”范畴的意见、规章、制度、规范、习俗等等,都可以直接干预、制约和影响人的意志、活动和行为。

这一客观现实的现象,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却没能予以表达和反映,是极不应该的,这也是该理论上的一个不小的缺陷!

(5)意识对物质不仅仅有“能动的反作用”。

辩证唯物论为了表明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的全面性,特地加了一句“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

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实际上将人的意识作用和能量大大低估了。事实上,人的意识不仅能认识物质、分析物质、反映物质、探索物质、解秘物质,同时,还具有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发明创造新物质的能力。正是由于人类有着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创造新物质的能力,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今天和未来也一定会越来越好。正如列宁所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列宁全集》第38卷,第 228页)。

毫无疑问,“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根本没有反映出人类“意识”的实际能量。我们常说,“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在当下的现代社会中,这一观点也不断地被冲击:

以往人类不可能飞出地球的这一客观规律,因航天飞机、火箭飞船的诞生,便打破了这一规律的束缚,实现了人类遨游太空的梦想;飞机、轮船、汽车的发明,使人类的出行,不必完全遵照原始的步行的客观规律;手机的发明,使人类的通信规律由烽火传递、信件传递、电报传递、电话传递变得愈加进步、方便和容易….。总而言之,人类意识的能量是极其惊人的,它能改造、改变许多客观现实。仅仅一句“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显然落后于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

当然,人的能力也不是无限的,不是各种客观规律都能被打破的。特别是那种能量超大的客观规律:比如宇宙的运行规律;地震、海啸、飓风的形成规律;动物的死亡规律等等,都难以被改变。因此,客观规律能否被改变、被冲破,关键还在于人的意识和能力。如果人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许多新物质、新事物也必然会不断出现。因此,意识对客观世界绝不仅仅在于能动的反作用。


(6)没有对“风险”这个重要的客观规律予以重点揭示。

我们之所以重视研究“物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实质意义就是要重点关注客观世界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键要点和关键注意事项。

而对我们人类来说,从人一诞生开始,就无法避免一个与人关系很密切的重要客观现实——“风险”问题,或者说“危机”、“困难”或“失败”等有关现实问题。

需指出的是,这些风险和困难,既有来自物质客观世界的自然界,具有“客观性”;同时,也有来自人的自身的各种想法、看法和行为,因此又具有“主观性”:

来自自然界的有:地震、泥石流、水灾、干旱、台风、暴雨、海啸、火山爆发、地陷等一系列可以严重危害人的生存、生活的自然灾害和风险;

来自人类自身的有:疾病、残疾、精神障碍、认识错误、思维错误、主观判断错误等等带来的风险;

来自人类社会活动的有:政治风险、战争风险、宗教习俗、食品安全风险、交通安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商品安全风险、治安风险、经济金融风险、外交风险等等。

综合整个人类历史来看,其实也就是一部人类风险抗争史。人类正是在面对来自物质世界和人类意识世界而产生的各种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风险和困难中,逐渐成长、壮大、发展和成熟起来的。

因此,在研究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时,绝不能遗漏对“风险”这一重要客观规律的揭示。如果没有“风险”意识,我们的思维也必然单向化、片面化和简单化。即:只看到成功,不看到失败;只看到成绩,不看到危机;只谈论正价值,不研究负价值….。

因此,重视“风险”,防范“风险”、解决“风险”,化解“风险”,应该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无论人类要干什么事,都要有“风险”意识。不然,就可能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或难以收拾的局面。

没有对“风险”这个重要的客观规律的揭示,不得不说,是现行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最大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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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老鹰54 发表于 2018-4-23 12:27: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7)缺乏对“因果关系”的深入研究和分析。

要指出的是,十八、九世纪的人们往往喜欢用“XX决定NN”、“XX创造NN”等类型的词语、句式来表达一些事物的因果关系:比如,劳动决定价值;劳动创造价值;物质决定意识等等。

在他们看来,世界上的因果关系很简单,即前因必然产生后果;而后果也一定由前因而引发。

然而,根据笔者的研究,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恰恰比较复杂,从“因”的角度看,至少存在三种比较典型的类型:

第一种,简单型因果关系:

即事物发展过程中,前面的“因”必定会造成后面的“果”。也可以说,后边的“果”一定由前面的“因”所促成。比如,水在零度以下一定会结冰。这里的零度为“因”,冰为“果”。反过来,也可以从后面的“果”推测到前边的“因”。只要水结成冰,那么,这时水的温度必定在零度以下。这种前一“因”确定后一“果”的逻辑关系,就是“简单型因果关系”。

第二种,选项型因果关系:

这种类型:前“因”可以分别形成N个不同的后“果”;或者,后边的“果”则由前面N个不同的“因”所造成。比如,一块木料,可以做成椅子、书桌、睡床、箱橱、柜台、木屋、玩具等等;反过来,一把椅子,可以是木制的,也可以是铁制的,塑料做的、石制的、铜制的、纸质的等等。这类因果关系的一个特点在于,由“因”判断“果”,或从“果”追溯“因”,都有一定难度,需要化费相当的时间、精力来进行排查。正因为如此,警察在破案时,往往要对各种线索进行排查,以确定哪些有用,哪些与案件无关,因此也使有些案件的解决特别费时。这就是“选项型因果关系”的有关特点。

第三,复杂型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的“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就像一帖中药,常常将多味不同的药材混合在一起煎煮,以对患者的疾病发挥医疗作用。又比如交响乐,就是通过各种乐器、各种音调、各种声部的有机组合,给人们带来一种非凡的音乐效果和体验。

这些因素的作用或者地位,往往是并立或并举的,你不能单独说哪一味药、哪一件乐器是整帖药或整个交响乐的“因”。它们的“因”,就是一个整体。

事实上,这种类型的因果关系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还相当普遍。不论是人的成长过程还是气象的演变,不论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还是体育的竞技比赛,涉及的因素往往多种多样,许多事物的结果往往由多重因素共同起作用。

此外,这种类型的“因果关系”如果不能全面、透彻地了解其中各种因素的组成或环节,预测结果难;反过来,寻因也很难。

如果其中哪一个因素出了问题,或者比例、份量、结构达不到要求,那事物的结果一定会走样或达不到预期要求。比如一帖中药里面有一味药材的配方有问题,那么这剂中药的效果就可能完全变了;体育比赛时选手心理状况不稳定,即便本来很有实力,结果还可能输了;台风预测可能在甲地或乙地登陆,由于某一因素的变化,台风实际上却到丙地上岸;等等,等等。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提示,显然是个漏着。

(8)关于“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因果关系。

如果我们从“果”的角度看“因果关系”,又可以将它们分为“确定性因果关系”和“不确定性因果关系”两种类型。

所谓“确定性因果关系”,就是“因与果”之间的关系比较明确,只要有了这个“因”,就必然会得到那个“果”。前面说的温度与水的关系:零度以下,一般的水一定结冰。这是很确定的事情,不存在异议。这就是“确定性因果关系”。

这种类型的“因果关系”又可分为两类:一类叫“正面型”确定性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因果关系必定能成功的、有效果的,或者是好的。比如,某项技术应用后,粮食一定增产;电来了,电器正常时,一定可顺利启动;红木做的椅子,一定比杂木椅子名贵….等等。

另一类叫“负面型”确定性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的结果必定是要失败的、不成功的,或不好的。比如,洪水来了,一定会冲垮所经过的质量不太好的房屋;吃了腐败的食品,肚子一定要闹病;豆腐渣大桥一定会出事故等等。

以上这些,都属于“确定性因果关系”。与此相反的就是“不确定性因果关系”。

有些事情,结果往往很难预测和确定: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可能获得预想结果,也可能与预想完全不同….。比如农民种粮,来年不一定获丰收;渔民出海打鱼,回来可能空空如也;某个商家做生意,结果没有赢利反而还赔了本….。

总之,“不确定性因果关系”的“果”是不必然的,可以有多种选项。这种“因果关系”也只有在事后才能确定结果。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往往与“复杂性因果关系”有很大关联。有些事情牵涉的因素比较多,只要哪一环节出现问题,结果就可能发生逆转。

这个问题告诉我们,无论是物质客观世界,还是主观意识世界里,各种关系往往极其复杂且多变。人们只有弄清各种有关因素,才能较好地处理好相关的管理、决策、计划和实践工作,并努力避免失败、错误的后果。

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津津乐道的现行唯物主义理论,的确存在着重大的瑕疵、不足和漏洞。对“物质”和“意识”,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缺乏深入的、深刻的、严谨的分析和揭示。

毕竟,历史在前进,时代在进步,思想在解放,科技在大踏步发展,哲学的理论必须与时俱进。因此,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哲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唯物主义,必须结合当代实践,给予全新的理解、认识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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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54 发表于 2018-4-23 12:30: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哲学基础理论篇(二)    新唯物主义理论要义

由于笔者到底不是专业理论工作研究者,难以满腹经纶、引经据典提出自己一整套成熟的理论观点,因此,在这里谨将自己个人对新的唯物主义理论,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供专业人士参考、归纳和完善。

笔者认为,新的唯物主义理论内容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 关于物质方面。

(1)人类所面对的整个客观世界的本原,是由原始的自然物质所创造。它是人类、包括人的意识产生和活动的基础。

这里的“基础”,按照网上的有关解释,就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或起点”。人类及人的意识就是在自然物质所提供的基础上产生、活动和发展,同时,也必然受到当时、当期、当地物质现状的制约。

(2)客观物质世界是由各种种类不同、样式不同、形态不同、物性不同、特点不同、形象不同、特性不同、构造不同、用途不同、或动态、或静态等许多具体的物质所组成。每种、每类、每样物质,都有自己的特点、特性和自有的运行规律。

因此,物质世界具有“庞大性”、“复杂性”、“多样性”、“独特性”等特点。同时,它还有一个重大的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

(3)从物质不同产生的角度看,物质又分为自然产生和人工制造两大种类。自然产生的物质,是整个世界的本源。

2. 关于意识方面。

(1)人的意识,是物质世界中最高级的动物——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特殊物(有人说可能是一种暗物质)。

(2)意识概念的范畴极其广泛:包括认知、理解、记忆、反映、探索、分析、思考、思维、辨别、觉察、观点、看法、想法、情感、心情、兴趣、性格、意见、感觉、点子、猜想、情绪、欲想、欲求、欲念、习惯、信仰、创意、发明、创新、创造和涉及精神活动方面的能力等内容。

(3)由于意识是人脑中的一种特殊物,它的产生、活动及结果,与当事人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而人又是个体的,又有着国家、年龄、性别、文化、知识、地域、体质、习惯、习俗、地位、穷富、性格等差别,因此,人的意识具有复杂性、独特性、多样性、个性化和差异化等特点。

(4)相对物质而言,意识的一个重大的特性就是“主观性”。如果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社会的,或他人的“意识”对个人而言,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它又具有一定的“客观存在性”性质。

(5)意识的另一个重大的特性就是“创造性”。它不仅能够认识物质、分析物质、反映物质、探索物质、解秘物质,同时,在各种条件和能力具备的情况下,还具有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并创造新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能力(其中,特别是精神产品,可以突破现实限制,天马行空、自由想象)。

3.几个需要关注、重视的规律性问题。

(1)关于“风险”问题。

无论物质客观世界还是人的主观世界,对整个人类来说,都存在两方面的影响和作用:一种,助推人类生存、成长、发展的作用。正由于客观世界有着许多供人生活的物资,而人类又善于利用、改造和创新各种物资,人类才能在这个世界里茁壮成长,发展壮大,并成为这个星球的主人。

另一种,就是对人类的生活、生长和发展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甚至危及人类的生存和生命的风险和危机。

因此,从人一诞生开始,就无法避免一个与人关系很密切的重要客观现实——“风险”问题。

风险既有来自物质客观世界的自然界,也有来自人的自身的意识活动和人类社会的影响。

综合整个人类历史来看,其实也就是一部人类风险抗争史。

(2)关于“因果关系”的类型。

无论物质到意识,还是意识到物质,事物运行过程中的“因果关系”从“因”的角度看,至少存在三种类型:

第一种,简单型因果关系:

即事物发展过程中,前面的“因”必定会造成后面的“果”。或者说,后边的“果”一定由前面的“因”所促成。这种前一“因”确定后一“果”的逻辑关系,就是“简单型因果关系”。

第二种,选项型因果关系:

这种类型:前“因”可以分别形成N个不同的后“果”;或者,后边的“果”则由前面N个不同的“因”所造成。

第三种,复杂型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的“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当事物在运行时,需要通过多重因素共同起作用,以达到某一结果或效果。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这种类型的“因果关系”恰恰还相当普遍。

因此,在分析有关“因果关系”事项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不能准确判断有关事物“因果关系”的类型,很可能在实践中要出错。

(3)关于“确定性”、“不确定性”因果关系。

上章节已对这个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这里就不再复述。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有时候,有些事情往往两种类型的因果关系并存:确定中存在着不确定关系;而不确定中又蕴涵着确定关系。

比如,吃坏了东西,肚子一定会得病。然而到底是拉稀,还是肚痛,或是发热,其症状发作的样式可能就不一定一致了。

又比如, 我国成功试采了可燃冰。虽然提出了商业开采的时间预期,但究竟能否实现目前无法确定。尽管如此,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不管时间多久,这个目标一定能达到。

“确定”与“不确定性”因果关系,也反映了事物在运行过程中,两种不同结果的预测问题。“确定性因果关系”,由于结果能够确定,因此,在事物运行之前,对结果可以事前判定。“不确定性因果关系”,因为只有事后才能看到实际结果,因此,事前的预测往往是不准确的。

从经济模式角度看,“确定性因果关系”的经济活动比较适合“计划经济”模式和“行政指导”模式。因为,经济活动结果已经事先就能预知和确定,计划的实施成功把握率至少在99%以上。因此,这样的经济活动计划能得到有效保证。

而“不确定性因果关系”的经济活动,其运行的结果只有事后才能明确,因此这种经济活动可以让市场自己去选择、判别和调整。显然,这种不确定结果的经济活动,当然比较适用于“市场经济”模式。

当然,“确定”与“不确定性”因果关系的分类、划定,也与人的认识能力、认知水平、判断能力、物质基础条件和手段等问题都有很大的关联。


上面,是关于“新唯物主义理论基本要义”的介绍。

可以说,新、旧唯物主义理论无论从广度、高度、深度、厚度、宽度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有的甚至还具有颠覆性的说法。尤其对“意识”的认知和描述,与原有的唯物主义观点截然不同。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是将“意识”放在次要位置上:比如说,物质是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等等。在这里,“意识”相对“物质”而言,显然处于一种被动状态。

而新唯物主义理论恰恰相反,相对于“物质”来说,“意识”显得更为重要,也更具有主动性。

根据新唯物主义理论观点,意识“不仅能够认识物质、分析物质、反映物质、探索物质、解秘物质,同时,在各种条件和能力具备的情况下,还具有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并创造新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能力”。从认识物质、分析物质,探索物质、解秘物质,到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并创造新的物质,在这一过程中,“意识”绝对处于主动位置上。如果没有“意识”的主动性,物质由谁来分析、探索、解秘、利用和改造?人类又怎么去创造新物质?

笔者认为,新唯物主义理论观点似乎更符合我们的客观实际生活,并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维立场和思考角度。

如果大家能够认可和接受新唯物主义理论,那么,分析“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错误或许就容易和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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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4-23 13:55: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由上可见,不论是物质或是意识,都不是铁板一块,都不能一概化。这一问题,在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中却完全没有加以提示,这是这个理论存在的一个重大缺陷。
楼主完全是不懂常识,小题大做了。

哲学上说的物质,是实在的意思。不是宇宙粒子的意思。
哲学上说的物质,涵盖一切的物体,也涵盖一切物体的任何态势。

比方说,人,人这个字,涵盖了古今中外到未来的任何人,以及任何人的任何特点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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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1993110 发表于 2018-4-23 13:58: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根据以上分析,一句笼统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说法不是科学、符合客观实践的说法。
人,人体,人脑,人的意识,人的实践,都是物质的运动形式。

楼主太缺乏文化素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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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1993110 发表于 2018-4-23 14:04: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老鹰54 发表于 2018-4-23 12:30
哲学基础理论篇(二)    新唯物主义理论要义

由于笔者到底不是专业理论工作研究者,难以满腹经纶、引经 ...
笔者认为,新唯物主义理论观点似乎更符合我们的客观实际生活,并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维立场和思考角度。

如果大家能够认可和接受新唯物主义理论,那么,分析“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错误或许就容易和方便了。
1,楼主的文化素养,太缺乏了。

2,你对劳动价值论的批评,其实还没有展开。展开了,我估计也是泛善可陈。


3,劳动价值论很简单,就一句话:人类劳动,一手创造了人类产物。

你能否定上述这一句话,就推倒了马克思经济学了,马克思经济学就垮塌了。

也所以说,其实你不需要上天入地,长篇大论,你直接否定上述这一句话,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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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4-23 14:06: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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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4-23 14:06: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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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4-23 14:35: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的意思是什么,马克思的意思是什么,你的意思和马克思的意思分别都是什么意思又有什么不同的意思,

等等,


就不和你辨析了。否则,那必须一个字一个字,一个词一个词,这么的来进行。相当于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到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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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4-23 14:40: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能否告诉我们,你所批判的“唯物主义理论”都出自于哪本教材或著作?能否引用一下原话并给出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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