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家知道,最初,是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这一思想。之后,马克思及郝海盟则进一步提出,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理论来。
从此,“劳动价值理论”一直被作为“商品价值”理论研究的基础。尽管也有人提出了“效用价值论”来进行抗衡,但由于缺乏系统的、令人信服的分析和论证,以至“劳动价值论”依然在我们国家当前的理论界,成为无可撼动的主流观点。
然而,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的确如许多评论所说的是一个“完整的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李善明、周成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创立》45页)”吗?
根据笔者多年在企业生产劳动、管理、销售等部门的亲身实践,并在国有企业下岗、私营单位打工的有关经历,以及见证、思考“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当前有目共睹的经济成果,同时经过三十年不断的专题深入研究,却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相当错误的,违背经济运行基本规律,缺乏实际生产活动经验,思想、思维方式、方法片面,且非常不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下面,笔者就有关“劳动价值论”等问题进行具体、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第一篇 哲学基础理论篇(一) 现行唯物主义理论缺陷、错误、漏洞之剖析
马克思先生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位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认为由于他“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并把它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工作之中(同上书3页)”,于是,他能够在政治经济学中完成伟大的革命变革。
既然现行的“唯物主义原理”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建立的哲学基础,那么,我们不妨对他的“唯物主义理论”以现代的眼光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和研究,看看这个理论本身究竟是不是如他认为的那样:正确、完整和科学?
按照百度百科有关“唯物主义”词条的解释是这样的: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为第一性,精神为第二性,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辩证唯物论还揭示,“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
对于上面的阐述,笔者认为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错误和不严谨的地方:
(1)没有揭示物质、意识内部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特殊性”等特点。
人们在谈论“唯物主义”理论时,往往对“物质”、“精神”两大概念仅仅浅显的、就事论事的表述一下。比如,我们说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意识就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但对物质和意识这两大概念内部的结构、特点、特性等问题根本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揭示。
事实上,我们的物质世界不是平板一块,而是由各种各样不同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性质、不同形状、不同样式的具体物质所组成。
比如,我们的物质世界里有山、有水、有大气、有矿物、有生物、有海洋等等。
在这里,山有山的特点,水有水的特性;矿物有矿物的特点,生物有生物的特性….。事实上,每一项物质、每一种物件、每一类事物往往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而且它们之间千差万别,并各有自己的运行规律。
可以说,我们的物质世界具有“庞大性”、“复杂性”、“多样性”、“特殊性”等特点。对此,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认识、理解和解释,仅仅停留在一概化的认识上,那对整个物质概念的认识就会显得肤浅和不全面。
同样,“意识”这个概念也存在着极其复杂、独特和多样化等特点:
比如,“意识”的载体——我们人类,本来就由几十亿个个体组成。而作为个体的人,又存在诸多的不同和差异:如性别不同,年龄差异;肤色不同,地域差异;体质不同,国别差异;穷富不同、知识差异;情绪不同、性格差异等等。这种种的不同和差异,也必然造成每个人的意识活动的差异,并造成人的“意识”的各不相同,形成人类“意识”的个体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等特点。
又同时,“意识”活动本身所包含的内容也是极其广泛的:包括认识、理解、探索、分析、思考、思维、辨别、觉察、观点、看法、想法、意见、性格、感觉、习惯、点子、猜想、创意、创新、发明、创造性等等内容。这样,也使“精神”活动的种类具有独特化、多样化等特点。
而由于意识的载体——个人,和多样化的意识活动的结合,再加上意识活动本身不是静态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动,因此,人类的意识活动更复杂、更多样、更个性、也更具有差异性:年轻人与老年人思维活动有差别;文化程度高的与文化程度低的意识活动有差别;东方人与西方人思维角度有差别;男运动员与女运动员的意识能力也一定有差别….。
由上可见,不论是物质或是意识,都不是铁板一块,都不能一概化。这一问题,在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中却完全没有加以提示,这是这个理论存在的一个重大缺陷。
(2)物质与意识,不能简单地划分为谁第一性,谁第二性。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物质,因此物质为第一性,意识为第二性。
我们知道,整个物质世界是由各种各样的具体物质所组成。如果按照物质产生的过程来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物质又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自然产生的物质,它们的确先于人类的产生而存在;而另一类则是人工制造和生产的非自然性物质,它们显然是在人的创造下制造出来的。
比如,高楼、大桥、电视机、冰箱、空调、手机、电脑、航天飞机、宇宙飞船、新材料、新能源、互联网等那些新建筑、新用品、新器材、新物质,无不是人类意识、智慧、创造的杰作和结晶。
如果说水、岩石、山土、黄金等先于人而自然产生的物质,对人的意识来说,的确处于第一性。但高楼、大桥、电视机等物质你能说也属于第一性吗?
显然,这样的物质大自然绝不可能自行诞生出来。毫无疑问,对于人工制造的物质,人的意识才起主导作用。从这一角度看,恰恰是人的意识第一性,人工物质第二性。
鉴于此,简单地把“物质”和“意识”划分“第一性”、“第二性”,恐怕不是科学的划分法。
笔者认为,比较符合实际、比较科学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物质”是“意识”活动的基础,或者说“精神世界”是在“客观世界”的基础上进行活动。
(3)“物质”对“意识”不存在“决定”关系。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
所谓“决定”,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表示“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起主导作用”。
笔者认为,“决定论”的说法其实也很不严谨:
首先,我们知道,物质本身是多种多样的,意识活动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不可能每种物质、每件事物都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的意识起决定作用。
比如,一个生活在南方的人从来没去过北方,也不了解过北方的具体情况,那无论北方天气情况多么寒冷,对南方人的意识活动来说,这样的客观实际能有什么决定作用?
又比如,路边有块石头,不一定会引起你的注意;原野里有一棵小草焉了,也不一定会让你伤感不已….。
其次,“物质决定意识”,细究起来,物质到底能决定意识的什么?——是决定意识的产生?还是决定意识的活动过程?或者是决定意识的反映能力?
如果说是物质决定意识的产生(或者说意识是物质的产物),那么非高级动物的“物质”,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正常、成熟的人所存有的“意识”形态和活动。试问,石头能产生“意识”吗?鸡鸭能产生人类一样的“意识”吗?——显然根本不能!因此,笼统地说意识是物质的产物,而不对物质进行区分,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
如果说物质能决定意识的活动过程,那么由于大多数的物质是无声的,也不能提供人类懂得的言语,因此,它们不可能对人的意识活动进行直接的指导和指点。相反,所有物质种类的特点、特性,恰恰都依靠人类自己的意识活动去研究、探索和了解它们的。
稻米去壳煮着吃的方式,绝不是稻米告诉人类的;小麦磨成粉能做面包、做馒头、做面条,也不是小麦自己对人类提供的方案;椅子可以用木头做,也可以用石头做,也可以用塑料做,也可以用铜材做,用什么材料做,这并非都由物质所决定,恰恰是人的意志的选择....。显然,人的意识活动并不受物质的指挥并由它起主导作用。事实上,物质世界只是为人类的意识活动提供了基础和平台;人的意识则借助这个平台予以尽情的发挥。
此外,如果说物质决定人的意识的反映,那也是不准确的。按照网上的解释,反映,就是“比喻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或显示出来”。或者说“客观事物所引起的主观感受和看法。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引起的模写(摄影、摹本),即反映,亦称之为映象。人的感觉、知觉、表象、观念、概念等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然而,能不能将客观事物的实质问题全面、深入的表现或显现出来,也不是客观事物所能决定的。
比如“苹果”落地,有人认为这仅仅是苹果熟了的意思,而牛顿却理解为这是“万有引力”的作用。这就说明,人的意识在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反映时,往往因人的主观认知能力、立场和角度而存在差异。有的人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而有的人却只看到表面现象而已。
根据以上分析,一句笼统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说法不是科学、符合客观实践的说法。
(4)人的意识活动并不仅仅只受客观物质世界的影响。
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告诉我们,“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也就是说,对“意识”的影响仅仅是“物质”这一方面。而这却恰恰遗漏了一个影响人的意识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人类社会自身——即他人的、社会的意识对自己个人“意识”的影响和作用!
其实,人的“意识”本身也具有“两重性”:一重,对物质客观世界来说,它是一种“主观”行为,具有“主观性”特点;另一重,社会的、他人的“意识”对个人而言,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他人的意识又具有“客观”性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的意识,可以通过只有人类才有的、并被大家都接受的“言论”、“行动”、“文字”、“媒介”等方式、途径,进行直接表达和传播,故对个人的意识活动可以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
比如,权威人士的言论、观点、看法或理论,宗教的规定教义,地域的风俗习惯,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社会意识”范畴的意见、规章、制度、规范、习俗等等,都可以直接干预、制约和影响人的意志、活动和行为。
这一客观现实的现象,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却没能予以表达和反映,是极不应该的,这也是该理论上的一个不小的缺陷!
(5)意识对物质不仅仅有“能动的反作用”。
辩证唯物论为了表明现行的“唯物主义”理论的全面性,特地加了一句“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
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实际上将人的意识作用和能量大大低估了。事实上,人的意识不仅能认识物质、分析物质、反映物质、探索物质、解秘物质,同时,还具有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发明创造新物质的能力。正是由于人类有着利用物质、改造物质、创造新物质的能力,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今天和未来也一定会越来越好。正如列宁所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列宁全集》第38卷,第 228页)。
毫无疑问,“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根本没有反映出人类“意识”的实际能量。我们常说,“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在当下的现代社会中,这一观点也不断地被冲击:
以往人类不可能飞出地球的这一客观规律,因航天飞机、火箭飞船的诞生,便打破了这一规律的束缚,实现了人类遨游太空的梦想;飞机、轮船、汽车的发明,使人类的出行,不必完全遵照原始的步行的客观规律;手机的发明,使人类的通信规律由烽火传递、信件传递、电报传递、电话传递变得愈加进步、方便和容易….。总而言之,人类意识的能量是极其惊人的,它能改造、改变许多客观现实。仅仅一句“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显然落后于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
当然,人的能力也不是无限的,不是各种客观规律都能被打破的。特别是那种能量超大的客观规律:比如宇宙的运行规律;地震、海啸、飓风的形成规律;动物的死亡规律等等,都难以被改变。因此,客观规律能否被改变、被冲破,关键还在于人的意识和能力。如果人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许多新物质、新事物也必然会不断出现。因此,意识对客观世界绝不仅仅在于能动的反作用。
(6)没有对“风险”这个重要的客观规律予以重点揭示。
我们之所以重视研究“物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实质意义就是要重点关注客观世界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键要点和关键注意事项。
而对我们人类来说,从人一诞生开始,就无法避免一个与人关系很密切的重要客观现实——“风险”问题,或者说“危机”、“困难”或“失败”等有关现实问题。
需指出的是,这些风险和困难,既有来自物质客观世界的自然界,具有“客观性”;同时,也有来自人的自身的各种想法、看法和行为,因此又具有“主观性”:
来自自然界的有:地震、泥石流、水灾、干旱、台风、暴雨、海啸、火山爆发、地陷等一系列可以严重危害人的生存、生活的自然灾害和风险;
来自人类自身的有:疾病、残疾、精神障碍、认识错误、思维错误、主观判断错误等等带来的风险;
来自人类社会活动的有:政治风险、战争风险、宗教习俗、食品安全风险、交通安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商品安全风险、治安风险、经济金融风险、外交风险等等。
综合整个人类历史来看,其实也就是一部人类风险抗争史。人类正是在面对来自物质世界和人类意识世界而产生的各种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风险和困难中,逐渐成长、壮大、发展和成熟起来的。
因此,在研究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时,绝不能遗漏对“风险”这一重要客观规律的揭示。如果没有“风险”意识,我们的思维也必然单向化、片面化和简单化。即:只看到成功,不看到失败;只看到成绩,不看到危机;只谈论正价值,不研究负价值….。
因此,重视“风险”,防范“风险”、解决“风险”,化解“风险”,应该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无论人类要干什么事,都要有“风险”意识。不然,就可能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或难以收拾的局面。
没有对“风险”这个重要的客观规律的揭示,不得不说,是现行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最大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