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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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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应该改为社会经济管理学或社会管理经济学 [推广有奖]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9:34: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18:38
关于剩余价值的状态,有m>0,m≤0等,但马克为了政治需要揭穿资本家的丑恶一面而只论证了m>0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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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你”是一个A企业的劳动工人,由于A企业老板(你可以说他是资本家)由于A老板信任你而饱中私利或老鼠仓,而导致你的实际收入与你劳动创造的v十m﹤ⅴ,即m﹤0,那么,可以你就是A企业的小偷,在利用A企业平台窃取利益,而所剩余价值m﹤0,企业对于你这种为A企业带来负剩余价值(m﹤0)的人就应该无条件开除甚至送派出所吃牢饭,难道你会因此而分裂自己,把自己一分为两,指出自己仅仅是一名为A企业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者,而那个小偷是另一个人?两者没有重叠?其实,社会现实中也有这种人,但叫什么人相信大家都清楚的吧?我就不直接说了!
当然,如果,我们换个角度,“你”明面上是A企业的劳动工人,而暗地里也是B企业派来A企业的卧底,那么,上述在“你”这个相对于上述A企业而言的小偷,利用它的平台成功窃取了商业秘密来卖给B企业,并获得了B企业的报酬,同时B企业也得到了盈利(剩余价值),那么,对B企业而言,“你”的相对于A企而言的“小偷″行为,对于B企业而言反而成了一种应该得到奖励的创造剩余价值(m>0)的“劳动生产”,可见,在A老板认为是丑恶的行为,在B企业的老板心理还真的认为“你”的“小偷”行为是一种“善于”他的劳动,这么说来,一种行为如果被A发现可能要被暴打的结果,在B哪里就扭转局面要被赞同了,《道德经》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这就是我从国学中进一步推演并提炼出来的价值的相对性原理,老子的思维你可搞懂了,不要说不懂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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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9:38: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Rousseau 发表于 2018-4-24 17:23
你再怎么改,“他”也考不了,不信,你让“他”去美国或者去英国考政治经济学试试,有些人就没能理解啥叫政 ...
这只是名或概念问题而己,提出这个说法仅仅是讨论一下“正名”的问题,一家之见,大家愿意不愿意听或能不能形成共识这个是理解问题了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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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2:46:3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8:49
你如果认为我是在胡扯,你就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关于资本家的行为是属于企业管理劳动的内容给我指 ...
你如果认为我是在胡扯,你就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关于资本家的行为是属于企业管理劳动的内容给我指出来,让我们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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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的行为根本就不是企业管理劳动啊,
《资本论》中没有就对了,如果有,那也是《资本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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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2:57:0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9:10
资本家与企业家不能同时是一个人?在马克思那时还没有把同一个人作为企业家与资本家的两种身份折开来分 ...
资本家与企业家不能同时是一个人?在马克思那时还没有把同一个人作为企业家与资本家的两种身份折开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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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马克思那时还不会分,但现在100多年过去了,你就不能长进一点儿?还不会拆开了分析?

一般而言,在其作品出资(提供生产资料)搞企业聘请劳动工人的都是资本家,比如,你老爸开一个超市(企业)请一班人打工的,由于你爸坐在收银台收银管理,你爸这时就只能定劳动者而不是资本家?反之,因为他出资而打工者没有提供生产资料或入股等资本。你老爸就不能是企业的管理劳动者(企业家)?难道他人格可以分为两者而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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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就是资本家;管理组织企业,就是企业家,
即便是同一个人,这两种角色及其对应的经济行为也不能混淆
这叫一码归一码,必须要分开讨论,不能张冠李戴,你所谓的“叠加”其实就是混为一谈!

比如,小偷的对应行为就是偷东西,你爹的行为就是抚养你;你不能你爹同时也是个小偷,就说小偷的行为是抚养你,或者说爹的行为是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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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2:57:4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9:15
天人合一,并不是让你和骡马一个槽子吃饭!不要糟蹋国学了!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难道你真的以为,天人合一就是让你和骡马一个槽子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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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23:02: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2:46
你如果认为我是在胡扯,你就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关于资本家的行为是属于企业管理劳动的内容给我指出 ...
目前的经济学不管是马克思还是西方主流经济学仍然是以人本主义的角度来看待生产资料的占有。两者不同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从劳动者的雇佣工人阶层角度出发,资本主义主流理论是从作为占有生产资料优势的资本阶层的角度出发。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把对方抛开进而忽略,马克思从其为了维护占绝多数人的政治立场上,在论证劳动者(雇佣工人)时把本质上是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以及资本阶层的私有化过度而不顾及劳动工人的剩余价值合理分配的投资管理经营资本的劳动忽略,归之于资本的“恶”,其实,这是走错路了,资本的“恶”是人性“恶”的体现,是缺乏道德“良知”与违反价值规律和藐视法律的原因。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以及资本家阶层利益的经济学家则着重资本家的投资资本的能力,把转化为生产资料和工具与劳动力商品价格总和看作为“死的预付资本”,而资本家在作为使用这些“死的预付资本”的劳动过程从而创造更高更多的使用价值以及出售实现商品剩余价值时,以管理经营的“企业家”劳动能力的夸大化,这是资本主义将资本拥有权与使用权看做是统一而混为一谈的思想,其实是为了掩护资本家过多占有剩余价值。把所有剩余价值的创造或增殖归之于资本拥有权与使用权一体化的“企业家”的英明管理劳动及投资决策。而忽略雇佣工人参与商品生产的创造剩余价值的重要性,从而不让其剩余价值分配的合理性。这种矛盾在计时和计日工资或按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表现为社会平均劳动价格)中这种因个别劳动生产力的差异的矛盾集中体现,一方面计日工资中资本家为了最大限度使用己出售给资本家的劳动力商品,延长雇佣工人的工作日的时间,以此来企图在劳动雇佣价格成本不变时企业整体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为资本家创造企业效益以及增加剩余价值的私人占有的最大化;但雇佣工人由于计日计时而不考察个人具体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以及个别劳动生产力,于是工人也会耍小聪明以抬工拖延时间来获得工资。有些企业和机构就是被某些只拿工资不办实事的员工或驻虫搞垮台的,这种在国企中出现比较多,而在私企中资本家也会因一些用人不当而被诈的。这样的结果就双输。直到计件工资和计效益提成工资以及承包合作计价的劳动力商品交换形式的出现才使上述矛盾得到缓和,最近更是出现了技术以及管理决策甚至提供信息(权力信息的寻租)入股的企业,比如,华为的技术入股等,有些点子公司以知识管理决策合作分成形式提供信息,但也有某些权力层的腐败分子以zF的权力信息出卖泄露国营企业信息给私营同行企业,以使其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使其所在的公有国有企业资本流失亏损或市场竞争优势下降。有些人甚至国家机密来寻租获私利!这或许就是“雇佣劳动”的“恶”的一方吧!任何一头的过度就会出现“亢龙有悔,物极必反”,可见发展到极端,会向相反方向转化。
最后这种与“黑砖窑”式压榨雇佣劳动工人的健康和自由的所谓“计日工资”都属于走向极端的“劳动力商品”的交换,马克思在绝对剩余价值中论证批判的就是类似“黑砖窑”,这种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初阶段那个信息较闭塞的时期还真很普遍,不说马克思那个年代,就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在沿海一些特区中引进的外企中也常听到一些类似《资本论》中描述的情景。


我认为更多更大的商品使用价值的创造以及商品具体的使用价值通过社会交换折算为社会使用价值和社会相对价值(价格)的是除了分析雇佣劳动者与资本家各自对生产资料使用权与劳动力(资本)使用权之外,还应分折雇佣劳动者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拥有权和劳动力拥有权的分解,并衡量共同产生的商品价值剩余以及付出的资本分配,尤其是雇佣工人的劳动力(以及自带的装备),在资本家的工人的雇佣关系中没有一个是以生物人的形式与资本家进行交换,往往是以自带装备或技术体现为资本家对其社会劳动生产力或劳动力的使用能预期创造多少社会价值(以货币表现为价格)回报的估算,没有一个资本家在投资他拥有的资时愿意把资本投资到一个只会消耗资本而不会创造社会使用价值或拆算为价值的生物自然人身上,所以,投资或雇佣(都是交换)之前必须有一个比较衡量或选择,这个过程在市场上叫做人才面试或人力招聘等。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视角或角度看待劳资双方的交换的,这是从我的价值全息观推演出来的,那就是把劳动力拥有者的工人看作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等资本拥有者的雇佣,有人看到这可能会说我异想天开,一个“一无所有”或无力现付购买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的“无产者”如何“雇佣资本”?其实我一点也不异想天开,这就是“预后支付”或“透支”,现实中,有人发现一个可以赚大钱或获得巨大使用价值的项目点子,但自己无或不够资本,于是让人来投资自己开发的项目点子使它转化为商品使用价值以期实现超额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说得这里,你想到了什么?不错,马云的阿里巴巴以及马化腾的QQ腾讯,据说当初他们由于资金不足到处找人投资而世处碰壁,马云在资金缺乏之际得到了一个叫孙正义的日本人的投资,谁能想到元始资本的投入在十几年后会有几万到几十万倍的回报?直到如今人们都在问为什么要与日本人合作?并为此让中国人的钱被日本人赚了而喷喷不平,可是如果当初没有那笔资本注入阿里会不会腹死胎中呢?没人知道。据最近有一个新闻报道,说雷军错过了赚几千亿的机会,因为当年马云和马化腾都在资金缺乏时曾去找过小米公司的雷军说服对他们投资。

说到这里可能有点过了,我们回到剩余价值的分配与交换的公平性和效率性的问题来,我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要信息透明或对称。在交换中不得欺骗交换双方,以劳动力雇佣为例,面试招聘就是为了防止工人对其技术或能力的欺诈,以免高价格低效率的结果,而工人也要去企业实地考察防止被骗,以免付出劳动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之后拿不到工资。另一个就是要建立监管和维权部门,监管是防止贪污腐败和诈骗的发生,维权是对弱势群体一方的权利维护,比如,资本家对工人劳动力使用过程中的劳动时间过长而影响健康和人身管制过严影响自由等,再比如,上市公司企业管理经营者对持股的散户资本拥有者的虚假公告从而影响投资决策,使他们被骗高价出货接盘以及低价骗筹洗盘等。这些都是违法的交换,应该给予违法方的严惩和对受害者的维权。当然,这些都是通过双方搏弈的结果,从劳动力使用价值与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交换结合产生更高更多的商品使用价值来说是正和搏弈的交换,从劳动力使用价值与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交换结合产生的产品使用价值通过“惊跃一跳”实现商品社会价值(以货币形式为价格)之后的比例分配则是零和搏弈。而马克思正是以这和零和甚至负和搏弈的思维分析劳资双方的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最后,这个就需要有zF部门来维护一个劳动力与资本的流动性选择自由的环境,比如,逐步取消户籍管制等以更宽松的户藉或居住制度让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或劳动生产力更大自由发挥以及企业选择面更大,从而资本的效益更大化实现,以实现局部到整体的人才其才和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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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3:05:1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9:34
再比如,“你”是一个A企业的劳动工人,由于A企业老板(你可以说他是资本家)由于A老板信任你而饱中私利或 ...
一个人可以有多种角色,但每一种角色对应的典型经济行为是不能张冠李戴的!

比如张三既是老板又是资本家,那么他当然既拥有企业又管理企业,
但张三拥有企业,是以资本家的身份拥有的,绝不是以企业家的身份;
张三管理企业,是以企业家的身份管理的,绝不是以资本家的身份。

正如周星驰自导自演了一部电影,
那么他给演员讲戏的时候,一定是以导演的身份进行的;
他亲自饰演角色的时候,一定是以演员的身份进行的,
我们绝不能说,演员的职责包括指导其他演员拍戏;也不能说,导演的职责包括亲自上阵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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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3:10: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19:34
再比如,“你”是一个A企业的劳动工人,由于A企业老板(你可以说他是资本家)由于A老板信任你而饱中私利或 ...
难道你会因此而分裂自己,把自己一分为两,指出自己仅仅是一名为A企业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者,而那个小偷是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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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我承认我既是企业劳动者,又是小偷;
但我决不能说,企业劳动者是小偷,或小偷是企业劳动者。

正如,你既是你爹的儿子,又是你儿子的爹,你只能说,你既是个父亲,又是一个儿子;
但你能就此说,“爹是儿子”或“儿子是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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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23:11:2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2:57
资本家与企业家不能同时是一个人?在马克思那时还没有把同一个人作为企业家与资本家的两种身份折开来分析 ...
不错,比如,你爹(比如李四)是偷张三的东西的小偷,这个是对张三而言,但对你,你爹偷张三东西的行为就是抚养你,不过,这个对张三而言是小偷的人和抚养你的人都是你爹(李四),我上述所说的“叠加″是指一人多角色,就像你是小偷李四的儿子又是王婆的外孙都是指你这个人一样。这个相对性逻辑能否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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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4-24 23:13: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4-24 22:57
难道你真的以为,天人合一就是让你和骡马一个槽子吃饭?
我可没有说,“天人合一就是让你和骡马一个槽子吃饭?”这句子是你自己写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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