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8-5-3 12:51
劳资之间,交换的是个别劳动吗?还是说,交换的是雇佣劳动力?
这个各有道理,各自成立。
《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导言》摘录及评论
……我相信,我在这个版本中为了在一切重要点上达到这种一致而作的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是完全符合他的心愿的。因此,我要预先告诉读者:这本小册子现在已经不是像马克思在1849年写成的那个样子,而大致有些像在1891年写成的。况且原本已经大量发行,在我将来有机会把它不加修改地编入全集重印以前,这已经够了。
我所作的全部修改,都归结于一点。在原稿上是,工人为取得工资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在现在这一版本中则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关于这点修改,我应当作一个解释。向工人们解释,是为了使他们知道,这里并不是单纯的咬文嚼字,而是牵涉到全部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极重要的问题。
人类劳动的发生量=人类货物的出现量
人类劳动的发生量=劳动着的人员*劳动着的钟表时间
人类货物的出现量=货物本身的实物量
即有:劳动着的人员*劳动着的时间=货物本身的实物量
可有:(劳动着的人员)=(人员的劳动着)=劳动能力=劳动效率=货物本身的实物量/劳动着的时间
可有,劳动能力*劳动着的时间=货物本身的实物量=人类货物的出现量=人类劳动的发生量
那么,
劳动能力*劳动着的时间,一方面来看就是劳动时间、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来看,是在劳动着的时间上之劳动能力。
可有,劳资之间的交换,是出卖雇佣劳动。也可以另外看成是,出卖一定时间上的劳动能力,即出卖雇佣劳动力。
亦即,劳动能力*劳动着的时间,这可以是指,劳动能力在一定时间上的使用过程。
另外,劳动能力*劳动着的时间,也可以是指,在一定使用时间上的那个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