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在谈传统认识中的己他对立,进而带来的利己与利他的对立。前面那个逻辑关系已经重新梳理了,当时一时考虑有些欠缺!
其实,我所说的对立是基于以下概念:利己就是不考虑他人的为己,而利他则是指不考虑自己的为他,它们遵循着完全不同的逻辑。
其实,主要是指主观思维或者说思维逻辑上的对立,并不否认客观效果上的相容。我不知道是由于后来混乱中表述有误,还是楼主歪曲了我的意思!总之,不会像楼主所说的那样发现问题后,也会死扛到底!
楼主: 天知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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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强撞了南墙都不回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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