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6-1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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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的问题,就出在真实的价值(工资,利润,地租)由购买到的劳动量决定。前面已经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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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由购买到的劳动量衡量,而非决定。决定价值的是分配制度,分配份额(自然地租率,利润率,工资率)
——就衡量吧。斯密的问题,就出在真实的价值(工资,利润,地租)由购买到的劳动量衡量。
工资,利润,地租,确实是劳动者,资本家,地主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权。但是,物质财富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首先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以计量物质财富。工资,利润,地租,就物质财富而言,是不能比较的,能比较或计量的东西是什么?就是价值!而单位价值表现的,就是分配权力,从而价值是分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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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也没有直接比较物质财富啊!他比较的就是财富的价值。
所有财富,斯密都用劳动量作为特殊的货币来计量其价值,然后就可以比较了。
——斯密的问题,就出在真实的价值(工资,利润,地租)由购买到的劳动量衡量。
劳动量不能衡量价值。第一,商品的真实价值不能购买到相应的劳动量,即140价值量的商品,是不能购买到140劳动量的商品的。商品价值由劳动量、利润与地租构成,有140劳动是的商品,价值量肯定大于140。第二,总商品的价值量(劳动量即工资、利润与地租),肯定大于总劳动量。
其实,这里,用劳动量作为特殊的货币来计量其价值,劳动量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仅仅表现为分配权力。我1991年创立分配价值论以后,首先就是想用劳动量来计量分配权力,即设定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劳动量为一个单位价值——分配权力,并写了小册子《劳动价值论批判》(就因这本书我才大学没有毕业),结果是不理想。代表价值的劳动量与真实劳动量,总是会混淆。到1999年才摆脱劳动的影响,既然劳动量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仅仅表现为分配权力,为什么分配权力不能独立出来用货币来表现?从而设定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分配价值论就完善了。
工资,利润,地租,确实是市场上分配权力的存在形式,是价值的外延!而三者的本质属性——分配权力,就是价值的定义。
这三者的本质属性决不是劳动!而斯密的问题,就是这三者的本质属性是劳动——购买到的劳动量。
一个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是什么东西,你应该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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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从来没说价值的属性是劳动,而是用劳动量作为价值的尺度去衡量所有商品的价值,用劳动量去衡量工资,地租和利润。
同样,斯密还分别用真正的货币(如金币),粮食去衡量商品的价值呢,难道这还能证明斯密认为价值的本质是粮食?是货币?
实际上,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只是把一单位劳动(所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作为了价值的单位而已。
另:价值的真正定义是商品的购买力。至于价值是分配权,这是对价值与分配关系的一种分析结果,对价值实质的一种认识。
——不过,斯密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仅仅停留在劳动价值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