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刘义晟
505 0

[黄金] 刘义晟:做投资首选学会资金规划风险管理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粉丝

本科生

2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809 点
帖子
41
精华
0
在线时间
2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5-3-13
最后登录
2018-9-20

刘义晟 发表于 2018-6-6 15:01:2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投资永远是跟风险并存的,可以说投资的成功取决与对风险的控制上面,风险控制的越小,成功的几率也就越大,然而提到控制风险,我们会最先想到的就是:心态

  投资不是你一次能够赚取多少,而是你能不能稳定地获利,长久地立足生存。

  在市场波动中有70%左右的时间都是震荡的,只有30%左右的时间是单边上冲或者下跌,那么积小胜为大胜就是长久立足的制胜法宝。

  不要太贪,分批进场。进场和加仓的时候仓位要小,虽然利润小点,但积小胜为大胜,才是常胜。总想一次就满仓冲进去做个大行情,发大财,反而可能由于不及时离场是到手的利润又成为泡影,或者行情反转而出现大额亏损。

  理想投资,稳健收益:

  一个投资者每次在黄金市场赚2%,我想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能说很困难,那么一个月做10笔此那就是20%的收益了,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想想巴菲特的年均收益才22%点多,实际情况还有做错的时候,还有亏损的时候。理性投资严格设置止损和止盈,才是稳健投资之道,每天都有24小时的投资获利的机会,我们为什么要在一次交易上纠缠。日积月累的收益,才是稳健收益之道。

  所以说,稳健投资之道,千万别想一夜暴富,积小胜为大胜,才是正确的投资心态。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大海虽然浩瀚,也是有无数个小水滴组成的。相关资讯立即加笔者刘义晟获取一对一实时指导及资金规划。

  保护盈利:

  永不让盈利变为损失。保护本金:绝不让小亏拖成大亏,绝不让损失在一笔交易上超过10%。如果出现亏损扩大的趋势,不要有任何侥幸和幻想,要壮士断臂,割肉平仓,先出场,然后再找机会杀回来,因为钱赚不完,但是亏得完。

  让控制风险成为条件反射:

  严格止损,最初的损失往往是最小的损失,获利不仅来自于赚了多少,还来自于少亏了多少,好的习惯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积累出来的,平时赔点小钱但是将来可以保命,市场什么都可能发生,不止损只能是:“千年打柴一日烧,逆向行情一出现,前面就白干了”。所以一旦突破心理止损的限度,必须立即平仓,防止亏损扩大,步步为赢,保存胜利成果!

  顺势而为:

  当市场像一个方向前进的时候,千万不要反向建仓,直到有充分的证据显示市场“已经”转向了,趋势已发生变化时(不是“将要”转向,更不是它“应该”转向了)。不要站在载重货车的前面去阻挡它。逆势操作,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最简单的就是最有效的,回归到投资的本质,就是要获利,既然是想投资获利,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收线保住本金,减少损失,后稳中求胜,只赚不亏或多赚少亏!相关资讯立即加笔者刘义晟获取一对一实时指导及资金规划。

  鳄鱼法则:

  该法则源于鳄鱼的吞噬方式:猎物越试图挣扎,鳄鱼的收获越多。假定一只鳄鱼要祝你的脚,如果你用手臂试图挣脱脚,则它的嘴巴便会同时咬住你的脚和手臂。你越挣扎,便陷得越深。所以万一鳄鱼咬住你的脚,务必记住:你唯一的生存机会便是牺牲一只脚。若以现货市场的语言表达,这项原则就是:当你知道自己犯了错误时,立即了结出场!不可再找借口、理由或有所期待,赶紧离场!

  止损的必要性:

  波动性和不可预测性是市场最根本的特征,这是市场存在的基础,也是交易中风险产生的原因,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特征。交易中永远没有确定性,所有的分析预测仅仅是一种可能性,根据这种可能性而进行的交易自然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行为必须得有措施来控制其风险的扩大,止损就这样产生了。

  世界投资大师索罗斯说过,投资本身没有风险,失控的投资才有风险。学会止损,千万别和亏损谈恋爱。止损远比盈利重要,因为任何时候保本都是第一位的,盈利是第二位的,建立合理的止损原则相当有效,谨慎的止损原则的核心在于不让亏损持续扩大。

  风险提示:

  投资市场盈利总是和风险相伴随的,在贵金属投资中同样如此,请严格执行一下操盘准则:轻仓入市,严格止损,不赌不贪,落袋为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18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