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利益分配的自然机制中,每个人都是市场的雇佣者,包括劳动者与资本家,及一切依靠市场机会生存与发展的人。过去我们只是说劳动者是资本家的雇佣者,他们受资本家雇佣,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得收入,以维持自己及自己后代的生存。但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人,只要他必须依靠市场机会来生存与发展,那么他们都受市场的雇佣,受惠于市场所提供的一切机会,也受险于市场的一切波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不存在什么资本主义,也不存在什么劳动主义,只存在“市场主义”。资本家作为自己资本的经营者,在市场风浪中所承受的风险与压力比雇佣劳动者大得多,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决不是一种单纯的利益享受者,他们的资本随时有可能被变幻莫测的市场所吞没。比如投资实业或股票,都有风险,只有那些保障获得固定利息的投资,才几乎没有风险,如银行存款及国债等。在某些市场条件下,无论是劳动还是资本,都呈现出“过剩”状态,如此,劳动力的价格被压得更低,资本的价格也被压得相当低(体现为更低的资本[资金]利率);甚至劳动者失业,资本家血本无归。
在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分配机制我们可称为“雇佣分配”,它必须为市场提供可以接受的相应效用,才可获得收益分配。这种分配是充满竞争性的,是人与机器、资本与资本之间争夺生存权的竞争。这种雇佣分配的矛盾性是:自己所处的行业生产出来的物品越多,越难销售,自己的生存也就越成问题。生产过剩形成经济危机,并导致人的生存危机。马克思主张消灭雇佣劳动,其思想就是要通过消灭雇佣劳动的整个制度而消灭这种雇佣分配,消灭那种使人必须通过出卖劳动力才能获得生存条件的“人类异化”。但是,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完全消灭雇佣分配的可能性,只是看到可以减弱其存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