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民声123
829 1

[学术抄袭举报]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规定模糊 [推广有奖]

  • 2关注
  • 14粉丝

学术权威

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395 个
通用积分
6.3638
学术水平
474 点
热心指数
502 点
信用等级
379 点
经验
289208 点
帖子
5529
精华
0
在线时间
245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8-3
最后登录
2019-3-18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tr][/tr]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规定模糊

按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果任期届满后,不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哪方面的责任?对于不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有没有处罚责任人的规定,如果没有,有关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求和规定就形同儿戏了。

这是党内制度没有建立健全的原因,从而因在党的基层组织没有明确选举的规定和应该承担责任的规定,组织方面对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有的约束力从而就大打折扣了。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又规定:“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里所指党组织的负责人,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含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

那么,“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里,党的基层组织什么地方、什么时期进行选举或者不选举就全凭上级党的组织或领导的意志决定了,而不是制度的规定决定了。2018-6-23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沙发
民声123 发表于 2018-6-23 15:04: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规定模糊
---------------------------------------------
此帖的结果不被看上,难显示。然而,此帖全文有待显示、有待指教。重大事项应该讨论清楚,而不应该文过饰非,是不是?“以问题为导向”,就应该防止模糊理论干扰。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