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业主,可以自己耕地,可以请劳动力来帮他耕,可以租给别人。把地租出去,可以有固定租金,又可以分成。他如何选择呢?这是很有趣的一个问题,很有趣。我对着这几张纸,在冰天雪地的芝加哥,天天晚上看着这些合约,不断地思考。夜以继日,日复一日,考虑这些合约的选择。为什么这里选分层合约,那里又选固定租金,而那里又选雇工?
从一个角度来看,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就是这么做出来的。在我,至少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约理论,可以这么说,就是从那几张纸慢慢走出来的。我也可以这么说,我当时给出的解释和答案,基本上都是错的。但是,这个思考过程,从合约角度考虑这些问题,对我的影响很大。另一方面它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也不容小看。博弈理论的不少内容也可以在那几页纸里找到源头,包括卸责、偷懒、机会主义等。阿尔钦和戴姆塞茨写卸责的那篇AER文章,大名鼎鼎,影响深远;其源头是在我那篇文章里。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 1911-1991) ,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曾经要把我那篇文章的一个注脚,用方程式写出来。所以说,来来去去都是那几张纸。遗憾的是,这些考虑是错的。我后来跳出了卸责这个陷阱,另谋他途。但是那个不良影响继续发酵,挥之不去。卸责、偷懒、风险规避等都是从那儿来的,影响了众多学者,包括数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我不喜欢风险规避,不喜欢卸责。我不是说人不会卸责,不会偷懒。问题是,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在偷懒或者卸责呢?这是一个大问题。我也不是说那些人不会规避风险。但是我怎么知道他会呢?我都不知道什么是风险。我们经常说预期有什么方差,但方差是风险吗?卸责,后来阿尔钦他们每个人都用卸责来大做文章。第一个用卸责(shirking)这个词是我1969年发表的那个文章,也就是佃农理论的第四章。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 1932-)说的机会主义,也是从卸责那边生发出来的。后来我弃而不用,因为我改变了思考的方法。但是卸责这个词就是那时候开始的。
现在回到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到底哪些是我的贡献?我前面交代过,合约理论主要是我的。你也可以说卸责、机会主义也是我的。但我会说,这些是错的。为什么呢?因为卸责、机会主义等无从验证,连看都看不见。我一直坚持的原则是,看不到的东西用得越少越好。你要验证,假如甲出现,会导致乙出现,假如说没有乙呢,就不应该有甲。问题的前提是甲和乙都要能够看得到。你说要下雨,天上有云,云是看得见的,雨也是看得见的。你说那些意图,是很麻烦的。如果经济学的推理建立在不可观察的概念上,这是很大的问题。现在,整个经济学都往那个方向发展了。博弈论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红过一阵,20世纪60年代中期已经没落了。后来1969年我写那篇文章,解释卸责问题,也是机会主义问题,引起博弈论卷土重来。阿尔钦和戴姆塞茨以卸责为主题的1972年AER那篇文章非常红,是《美国经济学报》历史上最红的文章。在写作过程中,他们的稿子都给我看了。每一次改稿,都寄给我批评。但是没办法,他们用规避(shirking)、偷懒卸责来解释企业,我不同意。你怎么知道我偷懒。两个人抬着石头下山,我把重量推到你那边,你又推到我这边。这的确是个问题。但是卸责无从观察。现在流行的经济学里面有太多看不见的东西。你要验证假设,假设一定要建立在能看得见的东西之上。云是云,雨是雨,大家都能看得见。意图是看不见的,怎么说人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意图?被这些看不清的东西搞来搞去,我对传统经济学很不开心。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 1930-2014)名气很大,他用功用主义,国内叫效用,或者功用(utility)。我从来不用它。争取效用极大化,我怎么知道?因为没有效用这种东西。需求定律是很重要的。一条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它就是说,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价格下降,是看得见的,真有其事。但是需求量在现实世界不存在,是虚构的。但是,需求定律是经济学的核心。我的经济学中,只有需求量我是看不见的。因为这个看不见的需求量,我曾经很多夜彻夜难眠。一方面,没有需求定律,就没有了经济学。另一方面,需求量没有真实存在,我们看到的是成交量。成交量不是需求量,需求量是需求的意图。但我又怎么知道你是什么意图呢?就是这个纠结,我不知道多少个晚上睡不着觉。最后,我终于想到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有兴趣的同学们可以参见《经济解释》。经济学的发展不能依靠这些看不见、无法观察的术语,譬如机会主义、勒索、恐吓、卸责、偷懒等。博弈论里面也充满了这些术语。譬如,均衡到底有多少种?物理学说均衡,把乒乓球往地上一扔,滚到一个地方停了,这就是均衡,是真有其事。月亮绕着太阳怎么转,它也有均衡,有轨道。这些都是事实。但是经济学的均衡不是事实。你说需求等于供应,但是需求量和供应量无从观察。这怎么会是事实?世界上其实没有均衡这东西。你往窗外看看,哪里有均衡?我当年—应该是1967年—刚到芝加哥大学。芝加哥大学名气很大,有很多明星学生,我是UCLA的明星学生,怎么敢和芝加哥大学相比呢?我到芝加哥大学时,已经写好了佃农理论。因此很多老师对我比较客气。去了没多久,有一位明星学生讲他的博士论文。身为从外校去的博士后,我要看看这些明星学生到底多厉害。大概有四十个人参加这个明星学生的报告会,其中有十几位教授,和其他博士生。这位学生开始说他的博士论文如何如何。他先说这个世界上有市场和需求,特别是外汇市场和对外汇的需求,然后,市场很快就可以找到均衡点。接着,他开始讲数据分析,以支持他先前说的理论观点。那些数据,回归分析,满场飞。我听了一半就打断他的滔滔大论。我说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接着解释,经济里根本没有均衡这回事,物理学才有均衡。往窗外一看,哪里有什么均衡?或许你们芝加哥大学很厉害,火眼金睛,能看见均衡。其中有一位日本经济学家,阿罗的学生,宇泽弘文(Hirofumi Uzawa,1928-2014),在业界很出名的,应该去年刚在日本去世,他看到我发脾气,马上解围说:“斯蒂文,你说的是对的。均衡存在于数学方程式里。大讲均衡不是经济学,而是搞数学。”
我上面讲了很多我对经济学不满的原因。科斯在去世前跟我的一个朋友本杰明·克莱因(Benjamin Klein)过不去。科斯接连写了两篇关于fisher body的文章,批评克莱因、克劳福德和阿尔钦1978年的文章。克莱因他们那篇文章刚发表的时候,我很不满意,拍着桌子骂那篇文章。科斯当年劝我,叫我客气点。因为克莱因在文章中大讲勒索。我批评他们说,你怎么知道勒索?你看得见勒索吗?你怎么验证?这么多年过去以后,科斯自己又揪住克莱因不放手。为什么呢?因为经济学家一般对解释世事没有兴趣。新制度经济学在它诞生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当时的新制度经济学是以解释经济现象为己任的。
新制度经济学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具体来说,1961年的两篇文章和1962年的另一篇文章共同拉开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序幕。1961年的两篇文章,一篇是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它名义上是1960年发表的,其实1961年才出版,迟了大半年。第二篇是斯蒂格勒讲information cost的那篇。两篇文章一起发表,都很重要,而且相得益彰。第三篇是1962年阿罗讲专利收费困难的文章。三篇文章其实都是从不同角度讲交易费用。而这三篇文章的作者后来都因此拿了诺贝尔奖。这三位经济学家都大名鼎鼎,红极一时。他们三个不谋而合,几乎在同一个时期,看到了交易费用的重要性。他们综合起来影响力巨大,可以说得上空前绝后。新制度经济学就这样风风火火地搞起来了。
现在我们来看这三篇文章,它们都有错误。文章是不是有错误,其实不那么重要。判断文章,要看它的影响力,看它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我为什么说这三篇文章都错了?
首先,阿罗错在什么地方?阿罗说,发明的思想是共用品,收不到钱。所以必须政府出钱去资助发明人。阿罗错在他缺乏对发明专利的第一手调查资料。有些思想收不到钱,但有些思想却可以收到钱。阿罗没有做这方面的经验研究。阿罗后来自己也承认了这方面的不足。斯蒂格勒是我的好朋友。我在芝加哥的两年里,他对我很好,我很感激他。但斯蒂格勒那篇关于信息费用的文章,逻辑上有错。他说因为同样的物品,而市价不同,所以大家就去寻价到处讲价,市场里同样的物品的确有价格分歧。他错在哪里呢?市价有差别,不错。但这个差别是大家搜寻价格的结果,不是搜寻的原因。他因果倒置,所以错了。在他们三个人中,科斯错得最厉害。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假如清楚地界定了权利,而又假如交易费用是零,市场就会有效地处理外部性问题,有效地配置资源。这是大名鼎鼎的科斯定律。科斯错在什么地方呢?科斯说,如果交易费用为零,市场如何如何。但是,如果交易费用真是零,根本不会有市场存在。科斯后来也同意这一点。
大家要注意,你不能因为找到人家文章的错,就说文章不伟大。你也不要看到文章对,就认为作者伟大。对不对毫不重要。文章可以有错,但同时也可以产生很大的震撼。科斯的错处,我寻寻觅觅很多年。苦思冥想为什么会有市场?市场到底做什么?如此二十多年,我才想到答案。为什么会有市场呢?因为只要交易费用是零,我们就不需要有市场。市场存在,就是因为交易费用不是零。而市场不可能是为了增加交易费用,因而市场就是要减低交易费用。那市场减低了什么交易费用呢?我们到市场看一看,那里有律师,有警察,有公安,有运输。而这些全部都是交易费用。那市场减低了什么交易费用呢?这个问题在我头脑中,挥之不去。断断续续,我想了二十年。终于有一天我想到答案之所在。市场是为了降低租值消散!市价是竞争的准则,而竞争的准则还有很多选择,譬如排队,又譬如讲武力。而市价的特殊性在于它需要多种制度合约的配合。市场需要律师、法庭、警察、保安。我们花费那么多,就是为了维持市价。如果不用市价,而去搞人际关系,那就引发了租值消散。其他任何的竞争准则,都会引起租值消散。市价是唯一的。但是,如果你用市价,你要花费很多相应的费用。
新制度经济学在60年代初横空出世,立刻变得大红大紫。就是因为这几篇分量很重的文章,从不同的角度看交易费用。虽然后来我们发现这些文章都有错,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文章另辟蹊径,带我们去看另外的一个世界。我1962年开始念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它对我产生的震撼,无与伦比。我念了很多遍。那篇文章放在我口袋里,走到哪里,带到哪里。我翻来覆去地读,后来纸张都翻烂了。科斯提出了一个新的角度,那时候所谓的外部性问题,有很多表述,讨论不同种类的外部性。科斯说,这些都不对。他引入产权,完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错归错,但《社会成本问题》对我影响很大。斯蒂格勒的那篇文章是从信息方向去看交易费用的。虽然类似的文章很早就有了,像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公司的性质》,关于交易成本的问题,哈耶克(Freidrich Hayek, 1899-1992)1945年发表的那篇《关于知识在社会中的用途》,也都是从信息角度看交易费用。但是这些是比较零碎的,包括最重要的那篇,即奈特(Frank Knight, 1885-1972)1924年发表的《关于社会成本的质疑》。这些文章对我影响也很大,它们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先声,与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一脉相承,但早期的这些文献比较零散。而20世纪60年代则不一样。三个大师一起大声疾呼交易费用,从多个角度、不同的背景关注交易费用。新制度经济学由此而生。
回过头来看,新制度经济学,跟旧的制度经济学不一样。旧的制度经济学,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经济历史,第二方面就是教资本主义怎么好怎么不好,共产主义怎么好怎么不好,政府又怎么好怎么不好。后者很荒谬,没有什么学问。我不反对有些项目交给政府做,并不是任何事情都要给市场。有些事情需要政府介入,中国有很多这种例子。但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争论,资本主义怎么好怎么不好,大都没有什么意义。来来去去,都是那些东西,什么贫富分化啦,什么市场失灵啦。但是旧制度经济学的第一种,讲经济历史是好的,有价值。我认识的历史学者都学富五车。我很欣赏从事历史研究的经济学者。他们有真功夫。现在有很多经济学者对经济历史一点都不懂,博士生的训练中也不重视经济史,我觉得这是个大问题。
旧制度经济学消失,新制度经济学取而代之。其中主要的贡献,来自下面几个人。第一个是戴维德(Aaron Director, 1901-2004)。戴维德跟你们很有关系。你们现在新成立的中心叫科斯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法律经济学可不是科斯首创的,也不是阿尔钦,更不是我张五常。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肯定是戴维德。他是法律经济学的开山鼻祖。戴维德是弗里德曼的大舅子,是芝加哥学派的元老。他一生不写文章,家里没有电视,穿来穿去的都是一套西装。他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弗里德曼也深受他的影响。弗里德曼和我说过很多次,说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可以比得上戴维德。在弗里德曼的心目中,戴维德就是有这么高的地位。法律经济学是他首先搞出来的。科斯1959年发表的FCC文章,和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那篇文章都是在《法律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戴维德是《法律经济学杂志》的创刊人。没有戴维德,哪来的科斯呢?戴维德活到104岁才去世。他是大思想家,排第一位的。
下面讲几个插曲,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戴维德。我刚刚提到了我那篇讲合约选择的文章。我去芝加哥大学讲那篇文章的时候,是1968年。我就只开始讲了几句,后面就轮不到我说话了。所有人都加入了讨论,有人骂我,也有人支持我,吵了两个小时。但是在这两个小时里,我一句话也没有讲。有人说我错,有人说我对。戴维德就坐前面,他隔壁坐的是科斯,第一排就他们两个坐着。他们经常看看我,面带笑容,而一句话也不说。吵了两个多小时后,就结束了。隔了一天,我在教师餐厅吃中饭的时候,戴维德从很远的地方走过来。他是前辈,站在我面前,我马上很恭敬地站起来。他对我说:“你昨天那篇文章是我几年来听过的最重要的文章。”然后转身就走了,离开了我。我站在那里,忍不住热泪盈眶。这就是戴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