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只要经济学家将价值由劳动来决定这个观点应用到“劳动”这个商品上去,“劳动”他们马上就陷进一连串的矛盾之中。商品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它所包含的必要劳动来决定的。但是,在一个工人一天、一星期、一个月、一年的劳动里面,包含有多少劳动呢?包含有一天、一星期、一个月、一年的劳动。假如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尺度,那么我们只能用劳动来表现“劳动的价值”。但是假如我们只知道一小时劳动的价值等于一小时劳动,那么我们对一小时劳动的价值就绝对地毫无所知。这样,我们丝毫也没有接近我们的目的,总是在一个圈子里打转。
如果说前面在谈到劳动价值问题的时候,我们曾经陷在一个圈子里走不出去,那么现在我们又完全陷进一个不能解决的矛盾之中。我们寻找劳动的价值,而我们所找到的却多于我们所需要的。对于工人说来,12小时劳动的价值是3马克;对于资本家说来却是6马克,资本家从这6马克中拿出3马克作为工资付给工人,而其余3马克则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这样看来,劳动不是有一个价值,而是有两个价值,并且是两个极不相同的价值!
如果我们把货币所表现的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那么这个矛盾就显得更加荒谬了。在12小时劳动时间内创造了 6马克的新价值。这就是说,在6小时内创造的是3马克,即工人劳动12小时所得到的那个数目。工人劳动了12小时,而他当做等价物得到的却是6小时劳动的产品。因此,或者是劳动有两个价值,其中一个比另一个大一倍,或者是 12等于 6!两种情况都是极端荒谬的。
不管我们怎样挣扎,只要我们还是讲劳动的买卖和劳动的价值,我们就不能够摆脱这种矛盾。经济学家的情况就是这样。古典经济学的最后一个分支——李嘉图学派,多半是由于不能解决这个矛盾而遭到了破产。古典经济学走入了绝境。从这种绝境中找到出路的那个人就是卡尔·马克思。
那些最优秀的经济学家从“劳动”价值出发而无法解决的困难,一旦我们把“劳动力”价值作为出发点,就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