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制修订居民生活服务业法规,完善ZF部门监管执法体制,建立行政管理与执法职能间的衔接机制。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动地方居民生活服务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支持政策创新,加强规划政策宣贯,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应用性。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业行政审批改革,完善税费改革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落实居民生活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方面的政策。
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引导行业组织和企业建立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培训制度,加快建立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服务人员培训。
五是做好统计分析。健全居民生活服务典型企业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支持社会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ZF公共信息服务。
六是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支持事业单位、协会在加强统计分析和业务交流、参与项目评估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鼓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参与重大战略研究、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和居民生活服务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