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不足与失误(续9)——高估了“直接劳动”量的“微不足道”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科技成果,潜劳动
十、高估了“直接劳动”量的“微不足道”作用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最受质疑的一点,是没有说清楚科学技术知识和先进的生产资料(以后简称为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作用问题。历史事实是:随着科技成果在人类生产过程中的应用,生产资本的有机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马克思的可变资本不断相对甚至绝对地减少,不变资本不断相对甚至绝对地增加。但是,与此同时企业减少了的活劳动付出生产出的商品在交换中所表现出的商品价值总量却不是减少,而是不断增加。即技术密集型企业比劳力密集型企业付出较少的活劳动生产出的商品在交换中所表现出的商品价值总量不是减少,而是大为增加。怎样合理地解释这种现实呢?是不是科技成果也能“创造”商品价值,也是商品新增价值的源泉呢?马克思当年对于“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论述不多,只是简单地认为:“生产资料加到产品上的价值决不可能大于它们在自己参加的劳动过程之外所具有的价值。”[23,232]“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23,446]这显然是马克思高估了直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的劳动作为商品价值源泉的作用。马克思的上述说法和他在另一处的说法是不协调的。马克思承认,随着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却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25,212]可是马克思竟把这“微不足道”的“从属的要素”的直接劳动当做是商品在交换中表现出数量更多的新增价值的唯一源泉,这能让人信服吗?至于马派应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体地替马克思回答了一个使用机器生产的工人为什么能够比一个手工劳动者的劳动“创造”出更多的商品价值问题所列举的几个理由(本帖暂时略去)都是在帮倒忙!本人认为只有应用将来时态的冻结状态的社会性潜劳动的新概念以及用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科学说法代替劳动创造价值的不正确的说法,“找回”来马克思所说的被低估了的生产科学的脑力劳动,就可以圆满说明机器人等新科技成果出现后所生产出的产品在交换中表现为增多了的商品新价值(包括剩余价值)的源泉:
1、马克思说:“自然界没有创造出任何机器,……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物化的知识力量。”[46(下),219]机器是“物化的知识力量”的含义就是说机器荷载着知识力量。知识力量是智力的构成要素,实际上就是一种劳动能力,就是指前几帖所说的社会性潜劳动,因此机器等生产资料也是科学技术知识所冻结的社会性潜劳动的载体。实际上生产资料所包含的劳动应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已得到社会评价并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是已经实现的劳动,这才是所谓的物化劳动(死劳动);还有一大部分是尚未得到社会评价的尚未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剩余劳动,这就是以生产资料为载体的科学技术知识中所冻结的社会性潜劳动。生产资料经过一代又一代的改进发展,其荷载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含量也是巨大的,可以在社会生产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产品在交换中表现为增多了的商品新价值(包括剩余价值)的源泉!
2、科技成果并入生产过程时,其所荷载的巨量的社会性潜劳动也就并入了生产过程。这部分社会性潜劳动与活劳动相结合或在活劳动的激活下就可以复活并发挥作用。马克思有过类似的描述:“劳动作为这种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只要同生产资料接触,就使它们复活,赋予它们活力,……。”[23,226]只是因为当年马克思远还没有形成生产资料荷载着科学技术知识中冻结有大量的社会性潜劳动的概念,所以他还无法进一步阐明生产资料被复活的活力的源泉为何物,但他毕竟感觉到了生产资料并非只是死的物化劳动。劳动者正是借助于先进生产资料所荷载的巨量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复活在表观上加强了自己的劳动能力,才发展成为“较高级的劳动”,成为商品在交换中表现为更多的新价值(包括剩余价值)的源泉!
3、现在我们可以正确的说,投资者对被“抛荒”的社会性潜劳动进行“拾荒劳动”或“开荒劳动”以及科技成果所荷载的以社会性潜劳动状态冻结的巨量的创造性科学劳动的复活与活劳动一起共同成为商品在交换中表现为新增价值(包括剩余价值)的源泉!即科技成果的载体物质本身是不起作用的,而是它所荷载的社会性潜劳动在起作用!欢迎挑错、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