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8-10-3 19:15
”我有许多系列帖子表达的是:“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当然,劳动创造的也只是使 ...
你老是从会计学的角度解读政治经济学并提出会计学的问题!鉴于你时不时地关注过我的帖子,我仍然愿意给予诚恳的回答,虽然你都是漫不经心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读懂了我的帖子。
第一点先纠正你说的“你用你的劳动价值来回答一下”的说法。我本人没有“劳动价值”的提法!而且不支持“劳动价值”的说法!我认同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上正确地用劳动只是作为评定或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尺度的观点;是在马克思那里把李嘉图错误的观点在歧途上变异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这时劳动就是商品价值而不再是用劳动来表现商品价值了。当然,不能否认马克思关于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有过两种说法——“劳动创造价值”和“劳动表现为价值”以及有两种劳动价值论思想,是主流马派进一步演变成脱离市场交换的在生产领域中的单方面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这就越来越远离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最初由市场供求决定,并且劳动只是用于表现商品价值大小的原意,因而马派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还是有鱼目混珠之嫌!要加以辨析!详见《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1)——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
第二点就是回答具体物品的使用价值是多少的问题。我在2015年的“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的系列帖子中的(24)专门谈“商品使用价值(有用性)可以统一计量”的问题,下面引用一段(略有改动):
每一个物品都有两种属性的使用价值——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使用价值(或“有用性”、效用)。政治经济学关注的是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为获得某商品使用价值,人们必须付出一定量的劳动代价(对于非劳动产品的物品则为等效的劳动代价,都可以用货币统一来衡量)。流行的政治经济学发展到现在,都没有说清楚什么是物的使用价值的大小或高低以及其大小或高低是如何衡量比较的,但却常常说某物的使用价值很大,某物的使用价值很小这样的含糊其词的语句:诸如通常所说的水、空气的使用价值很大,但交换价值却很小甚至没有;钻石的使用价值很低,但交换价值却很高等等浑话。可是人们并没有给出上述物的使用价值大小的衡量比较标准,而交换价值的大小却是有现实的比较标准的。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它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25,206]这里所谓的商品能满足需要就包含着人们愿意付出某种代价(即货币)以获得该商品这种重要的社会属性内涵。人们愿意付出的代价越高,则该商品就具有越大的使用价值,这样一来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或高低就是可以衡量比较的,也就是可以用为获得该商品使用价值所必须支付的货币衡量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实际上也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可以用其商品价值的货币大小来表现的,即商品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是“荣辱与共”的)。劳动和需要的满足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即通过劳动来获得需要的满足,而不是通过偷或抢等非法手段)。这是不同于流行的劳动价值论所认为的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可比较的新的认识。这也就是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物品“具有等效劳动量”的含义——人们为获得它们愿意付出的代价。关于货币与社会有效劳动量的关系要另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