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似乎是“伪规律”——三谈马克思作为科学家的偏狭(下)
马克思恩格斯进行的是科学研究,自然,不同的科学研究它们的研究对象是不同的,研究对象的性质也是不同的。我们在本文中对于现象做出的解释,是完全结合科学研究的对象,尤其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的基本特点而做出的。但是,有一点,我们是知道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类智慧的增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特征。即使是在前马克思的时代,对于是否能够完全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发展、研究经济科学和广义上的道德科学,也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一些西方启蒙思想家对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唯科学主义”也提出了自己的批评。而到了马克思恩格斯那里,马克思恩格斯却宣称它们的研究是最科学的,是科学研究的真正的方法运用到了对于人类社会的研究上,从而使他们的学说摆脱了空想的地位而成为科学的主义和理论。而只要我们考察一下人类科学的发展理论历史,从某种角度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声称的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其实是一种反智的行为,是一种理智倒退的行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和极大程度的客观性的特点,在经济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中是不存在的,假如马克思是一名严谨的科学家和经济学家,他一定会困惑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和经济科学研究对象天然的不同,他会发现,他很难把一种经济现象单独地拿出来像对待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那样在各种仪器的帮助下做各种解剖式的分析和研究。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似乎不愿意看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与探究对象的这些不同特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社会科学研究的现象和自然科学研究的现象,应该是具有相同的特点的,因为它们都是物质的,世界的属性是物质的,人类的意识也是由物质决定的,是第二性的,人类社会也是物质性的,既然它们都具有物质属性,那么,自然,任何研究对象的属性都是一样的,任何研究都可以用自然科学研究所使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把一切现象包括社会现象都“物质化”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对象和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自然就具有了一致性。从而,马克思恩格斯也认为他们所做的社会科学的研究所得出的规律和自然科学研究所得出的自然规律也具有了相同的性质和威力。人类社会必须按照马克思恩格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像自然规律一样精确的规律运行和发展,否则,人类社会将要受到“大自然”的无情的惩罚。这种马克思恩格斯在认识论方面的深刻不足,是导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成为“伪规律”的最深刻的内在原因。
从出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是“伪规律”这一现象的深层次的认识论原因上来看,我们同样看到了马克思作为科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偏狭和固执,即,他不承认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和经济科学研究的对象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他不承认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和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本质的不同,我们有理由相信,马克思是看到了它们的不同的,但是,他为了自己研究成果和政治目的,对于这种研究对象的本质不同,他做出了一个科学家不应该做出的选择,即完全忽视这种不同,反而把不同的对象当成具有相同特点的对象进行自然科学般的研究,而假如马克思进行研究的方法,还算得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的话(柯尔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已经恰当地指出马克思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性质)!
文章写到这里,想起了一个为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认识论辩护的笑话,真的是笑话。针对马克思主义只是多元真理中的一元这样的观点,有人说,既然真理是客观的,(真理是绝对客观的吗?),那么对同一个对象、同一特定关系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即真理只能是一个而不能是多个,否则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真理论。这样的观点,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性。看出这样的辩护是笑话了吗?我们说,即使真理只有一个(只是在一定的阶段,相对意义上说是一个),但是,马克思解释的真理,是不是,就是“这一个”呢?这是需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回答的关键问题!
草作于2018年8月6日早 于从吾庐
修改于2018年8月7日早 于从吾庐
再修改于2018年8月8日早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