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神一个问题,我2015年向期刊A投一篇稿件,迟迟没有消息,于是在2015年我又投期刊B,结果期刊A在2015已经发表,而期刊B仍然在“退修中”,我应不应该向期刊B提出撤稿申请呢? 更严重的还在后面,我又向期刊期刊B投了两篇论文,第一篇初审过了,自己没有修改好,退稿。第二篇论文比之前论文质量高很多,初审退稿,说“论文字数太多,本刊容纳不下,请另投他刊”,期刊B一般要求10000字左右,可这篇稿件39000多字。后来我删减了一下,改到与初审过的第一篇相当,在2018年6月1号第二次向期刊B投稿,结果现在还在初审。
我要不要向 期刊B写撤稿申请呢?如果写,该说明说明理由呢?
期刊B是不是看到我在期刊A已经发出的那篇论文认为我一稿多投了,把我列入黑名单了啊?如果没有的话,我写了撤稿申请, 期刊B不是发现我一稿多投啊?
请教各位大神,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