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建炎在《小岗村农民在大步走向共产主义——老雷答zjm0328、sdhb、龚民》一文的原文如下:
“zjm0328:
你知道包产到户是什么制度吗?
股份制与包产到户是性质相同的制度?
sdhb: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事实证明“包产到户”比“人民公社”好。包产到户,土地流转,收租金,是顺应生产力发展的做法。
事实证明国营企业需要“股份制改革”。
请不要和现代产权制度唱反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龚民:
雷股奴有了徒弟s股奴。
老雷:
人民公社,是老毛“以俄为师,以党治国”的产物,是列宁国家资本主义和斯大林集体农庄在中国农村的产物。
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解散人民公社,是同列宁国家资本主义和斯大林集体农庄彻底决裂。包产到户就是单干,传统的小生产,“一夜回到解放前”。
小岗村现在土地流转,联合起来搞集体化大生产。但同人民公社的天渊之别,是参加土地流转的农民都领取有股权证,有严格的经济核算,参加集体化大生产所获利润的分红。
共产主义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一句空话、口号,必须有具体的实现形式,有一系列牢固的制度保障。马克思理论是颠簸不破的真理: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股份资本是导向共产主义的最完善形式。”
2018年10月19日稿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1&from^^uid=32614)
在这里,我想对雷建炎说的是:你不懂包产到户和股份制的性质区别,不要信口开河。
股份制,我在相关的帖子中已经做了说明,它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的制度。是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条件下的实现形式。
而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包产到户,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在这里所体现的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
因此,包产到户与股份制是两种性质相对立的制度。
公有制企业本质上是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而劳动实体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个体经营的实体和集体经营的实体,前者如包产到户,后者如生产队。
因为许多人不懂得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和特征,从而也不懂得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的实质,当然就更谈不上吸取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了。
江苏常州 钟建民
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