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xunhuicaifu
929 0

[理财产品] 顺成财富:在高端理财里面,信托和私募二者有什么区别?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禁止发言

初中生

3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0 个
通用积分
0.0815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93 点
帖子
7
精华
0
在线时间
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7-18
最后登录
2020-5-7

xunhuicaifu 发表于 2018-10-30 15:37:0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高净值人群在选择理财方式时,出现在视野里最多的是信托和私募,二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门槛通常都是百万起,不得向公众宣传,只能针对高收入的成熟投资者等,所以,很多人会混淆,不知道二者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下面,我们就来大致的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
  1、首先监管的主体不一样,私募基金受证监会监管,而信托计划受银监会监管。也就是说,出身不一样,信托家里是开银行的,私募基金家里是做券商的。因为监管的主体不一样,所以监管的要求也会有不同,信托的监管相对更严。
  2、资金的流向不一定一样。私募基金会根据合同约定,这个钱是用来买股票或者买股权,不能随意变更用途。信托计划不一样,他的本质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代人理财,也就是说,您相信你委托的这个人一定能帮你管理好财产,你把钱交给他,但是不怎么管资金的用途,只看产生的收益。
  信托的资金可以用来投资股市,投资股权,甚至直接借款给别人(私募基金不能直接放贷款),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资金去向,信托可以变更资金的用途。
  不过,现在国内的信托定义被窄化了,基本都是约定投资于债券,或者贷款,以及明股实债等,做成类固收产品,实际上,根据信托的定义,它的投资可以更广泛。
  其实,私募基金也可以当做一种标准化(约定了投资用途)的信托。在国外私募基金也是广义上的信托。
  3、受益人可以不同。购买私募基金,受益人一定是自己,增值的财富会回到购买人的账户。但是信托计划可以改变受益人,老张购买一个信托,可以将信托产生的收益指定给子女。
  信托的这个功能很受国外有钱人的青睐,就有了家族信托。中国有“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富一代锐意进取,赚了大笔的财富,但是二代和三代容易躺在功劳簿上,坐吃山空,这个魔咒国外也有,人性是相通的。
  所以他们会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信托,让专业的团队来打理财富,把产生的收益给子女,这样既可以保障儿女衣食无忧,也可以保证财富不被挥霍。而且信托计划到期后,还可以设置继承的条件,达不到条件则一直由基金管理或者约定其他去向(比如捐给慈善基金)。
  电影《西红市首富》中,王多鱼的二爷给王多鱼继承300亿财产的条件就是花光10个亿,否则这笔钱就要交给基金公司的管理人,这就可以利用信托计划达到,购买私募产品是做不到的。
  4、资产的隔离性不一样。私募基金可以被债权人追偿,基本没有财产隔离的作用,除非正在封闭期,比如你欠钱了,债权人可以把你的私募产品变现要你还债。但是签署了信托之后,相当于你财富的使用权已经不在你手上,你如果把收益指定给其他人,那收益权也不是你的,所以利用信托计划可以实现资产的隔离。
  乐视的债务危机传出时,实控人贾跃亭就传出成立了5亿人民币的信托基金,给自己和子女留后路,引起了轩然大波。
  5、风险不一样,其实这一点,只是相对国内市场而言。私募基金投资的内容一般是股市或者股权,风险较大。而信托,前文也说了,目前国内很多的信托是类固收产品,投资于实业、政府基础设施,房地产融资等,风险会比较低,当然,如果是投资于股票市场,收益的浮动就会大多了。
  信托机构般来说信托公司都由一定规模的真实的资本金组成,信托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害的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私募没有这样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流行阳光私募,这是私募基金和信托的综合体,阳光私募大体是用信托公司来发行产品,实际的管理人是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公司利用信托监管的规范性,来保证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例如不被挪作他用,定期披露净值等,至于收益和操作上,跟普通的私募基金一样。文章来源:顺成财富 shunchengcaifu.com
  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在这种法律安排下,你(委托人)把财产所有权交给别人(受托人),他运营这个财产,并把运营收益交给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于受托人如何运营,取决于信托所依据的法律,以及信托法律文件里的约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16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