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18-11-5 10:18
苏联不过是假借公有之名,而行个人无端好处之实的东西而已。公有制如何防止有人这种假借呢?公有制之徒们 ...
你的想法其实与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不过是想私人占有,只不过那种是非法的,你无非是想让这种非法变成合法而已。也就是说,你的想法是即然不能“完全”阻止,那就立法让它合法化而不考虑后果,就象着火后看着不能把东西全抢出来然后干脆眼一闭让它去烧谁也别让去抢。
看历史,大明就是这样的,工资没两个钱,全靠这个敬那个敬的办公事办私事。
目前不能解决不等于没有办法解决,原则性的问题哪怕再难办也得一心去办,一旦放弃那就真的不可能解决。至于以后,公就是公,不允许私人非法占有,私就是私,不允许公私非法占有。这里就说到了一个“占有”的问题了,无论公私,都有可能被“其它私”无理占有,甚至是合法地无理占有,这个好象目前也没办法解决,按你的思路,公有私有是都不能的,那你怎么办?
其实,随着科技的进步,大数据区块链成熟并社会条件达到之后,每一笔财产财富都是有记录的,它是怎么产生的什么时候产生的谁产生的然后它到了谁手上怎么到的然后又去了哪都很清楚且做不了假。还有,共和国前三十年在这方面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