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有风险,进股市就如进入地雷阵,不小心踩雷就血本无归!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最多罚款60万元了事,但股民自己的钱就白白蒸发了!进股市全靠自己,靠自己是否练就火眼金睛,靠自己投资特别稳健的大白马!但贵州茅台3季度业绩增长严重偏离增长规律和以往的增长速度,这所谓的价值投资典范之股票都成为地雷,跌停让投资者损失惨重,散户指望股市赚钱真是要小心谨慎,承受风险小的散户要避免损失就远离股市!看看今天这家披露信息玩花样的上市公司:
三季报时公告预测2017年净利润3500万左右,历经一次修正预告、一次业绩快报,净利润预计为-6381.75万元,谁知道公告2017年度报告时净利润竟然变为-2.15亿元。按道理业绩快报公告时,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审计,数据已经确定,没想到业绩快报仅仅亏损6000多万,到年报公告时却成了巨亏,亏损高达2.15亿元,让散户韭菜们吃了哑巴亏!股票从1月31日的11.58元跌至目前的6.11元,跌幅高达50%。由于玩数字游戏,披露会计数据太不认真、不对投资者负责,嘉应制药被证监局进行了惩罚,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认真学习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017年10月27日,嘉应制药披露 2017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测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00 万元至 3,800 万元。
2、2018年1月31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7年度净利润修正为-5,900万元至-6,900万元。
3、2018年2月28日,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6,381.75万元。
4、2018 年4月27 日,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5 亿元。
看看该公司的公告吧(见巨潮网):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 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88号、[2018]89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泳洪先生、时任 总经理黄利兵先生以及财务总监陈晓燕女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已将《警示函》转交上述各相关当事人。现将《警示函》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10月27日,你公司披露 2017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测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400 万元至 3,800 万元。2018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17 年度净利润修正为-5,900万元至-6,900万元。2018 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6,381.75万元。2018 年4月27 日,你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5 亿元。你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嘉应制药时任董事长陈泳洪、时任总经理黄利兵、财务总监陈晓 燕,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认真吸取教训,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督促公司董监高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意见。”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高理人员对《警示函》中涉及的问 题高度重视,今后将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