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4061388 发表于 2018-11-12 12:16
对于你所说的小到无限的接近于零的产品,你已经举例说明了,说的是1958年大炼钢铁时代所炼出的废铁 ...
首先,我没讲1958年小高炉的产品是废品,我只是说它的价值肯定比它上面凝结的劳动时间小。这个事实说明劳动价值论的决定劳动产品价值量的部分是错误的。-----------------------------------------
1. 这样的事在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可能是很小的。
2. 如果发生,这个产品的小的价值量是可以用供求规律来解释的,其小的价值是符合供求规律的。这种产品不能说是一点没有用(例如:可以用来铺路),只是需求是很小的,供应很大,根据供求规律,这样的产品的价值是很小的。产品的价值远远小于成本,生产它的厂商一般讲是会破产的,该厂商没有能力决定什么是社会需要大的产品。
3. 1958年大量生产这样的产品,说明了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能力是非常低的。也说明了它的指导思想-政治经济学是错误的。根据劳动价值论,这个产品的凝聚了大量的劳动,其价值是高的。所以,生产高价值的产品。 事实证明,决定产品价值不考虑效用的大小是不行的。如果效用也是决定产品价值的因素的话,这个产品的价值就不会高了,这样可能就不会生产这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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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最大的作用是显示出劳动价值论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理论。自相矛盾的理论是错误的理论。
你仔细看看《资本论》第1节,实际上马克思先用有用性的大小把了劳动产品分成2部分,一部分的价值=0,另一部分的价值大于零(这部份他叫做商品)。这是在用有用性的大小来决定劳动产品的价值量。所以,决定劳动产品价值量的因素并不只是劳动时间,起码还有 有用性的大小。你仔细看看这一节,马克思实际上并不没有真的证明(说明)劳动产品的有用性的大小对决定劳动产品的价值是无关的。 劳动价值论说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有一个因素-劳动时间;但是,实际却用了 有用性的大小 和 劳动时间 这2个因素来决定商品的价值。这是自相矛盾的。光这一个就可以说明劳动价值论中决定产品价值量的部分是错误的。 这1节还有其他错误,例如,没有真的证明有用性的大小对商品的价值是不起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