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候发现如下问题:
(1)计算各省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时,原始数据是各类化石能源的“终端消耗量”还是利用其“能源消费总量”,?
本人在一些论文中看到利用的是终端消耗量,但是很多论文利用的是能源消费总量,那么能源消费总量的数据从哪里获取,看到能源统计年鉴中并没有直接给“能源消费总量”,只是有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运输和管理过程的损失量三部分”,那么是把这三部分加起来吗?若有负值呢?
(2)国家统计局中给出了不同能源的能源消费总量,但是这个数据怎么和统计年鉴上的对应呢?因为他给出来的一些地方是空值,不知道怎么对应起来,补充上去,所以这些数据还是不能直接使用。
(3)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计算过程中,主要是有两种方法,一是消费量折合为标煤,之后利用标煤消费量乘以各自的碳排放系数,那么这个系数是怎么计算得到的,看到好多论文只是写了“根据IPCC缺省值根据计算得到”,请教各位大神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可以举一个例子吗?比如原油的折标煤系数为1.4286,IPCC的缺省碳排放值为20.0,怎么计算出大多数文章中的系数“0.5857
”
(4)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化石燃料品种选择不同会有较大影响吗?一般是选择哪几种呢?
本人刚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很多都不是很懂,求大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