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9-7-30 05:03
价值规律其实并不存在。供求规律存在。
P=m/Q或v= m/Q
价值是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就是价格。货币时代,价 ...
价值规律还是供求规律,不过是一种概念而己,就像单位商品的价值概念符号,程富恩用“ⅴ”而你却要用“m”表示,这不是问题,但关健的是谁的逻辑自洽,谁的道理就更有说服力。
价值只有在作为社会中人与人的交换尺度时它才体现为交换价值,比如,张三生产单位商品2A是1人1天,李四生产单位商品1A是1人1天,张三生产单位商品1B是1人1天,李四生产单位商品2B是1人1天,同样的1人1天,生产A张三是2单位,李四是1单位,生产B张三是1单位,李四是2单位,在个人的世界中如果不产生社会交换,张三生产2A与1B的价值是1人1天,李四生产1A与2B的价值是1人1天。但两者在通过社会交往中发现了己与他的长短处即生产率的高低之后,各自选择生产率高的,最后双方用2A/2B交换,这时,张三用1人1天价值得到了本来自产要1人2天才得到的2B,李四也只用1天的价值就得到了本来自产要1人2天才得到的2A。这样,双方自产耗费的价值与交换耗费的价值相同吗?得到同样东西通过交换节约了一半的价值,或用同样的价值通过交换价值得到了比自产双倍的物品,通过社会分工生产之后交换整个社会的价值减半或商品倍增了。
可见,交换价值是相对于与人交换价值的价值或商品使用价值的比例,而价值是自的劳动力价值耗费与自产商品的比例,把自比与他比等同,这是不分他与我,当然,能够用货币表示劳动力价值耗费来度量自己产品的方式时,这是进入了社会商品时代之后的事,但在本质上以劳动力价值为尺度的原理仍然不变,
不过,如果非要把劳动力价值作为尺度来衡量自产品的比例看作为价格的话,那么,这个价格就不是社会交换中己与他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了。
不错,货币时代,正是因为把自己的个别劳动力价值(单价)拆算为社会的劳动价值之以货币表示,它才与价格是一个意义,单位商品数量货币的多少表示。可见价值与价格有相对性,即有同一性与差异性!但这是区别是否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关键,也就是说在自然经济中,不必有交换价值尺度但必须有价值尺度。
在马克思理论中说的价值就是人类社会的劳动力耗费和时间成本或代价。当然,概念也不是绝对不变的,成本的概念在商品经济中也可以用价格表示,比如,当每个人做每事时总是会想我大约要花多少钱?这就是以社会交换价值作为尺度来衡量,但人类自身如果总是以社会尺度来衡量自我的需求和行为,而忘却了人的自性本我(人的自然性)时,那么,就会随波逐流迷失社会之中。所以,价值研究才是价值论的根本,价格是现象,它就像DNA的信使一样要以DNA为根本依据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