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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杨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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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全面解读利率并轨事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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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凡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9-8-21 19:41:3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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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勇敢迈出这一步,还有许多细节要做,对银行定价能力的挑战也更大。

一、七大维度全面解读利率并轨(一)维度1LPR有四大变化

相较于之前LPR主要瞄准贷款基准利率而言,此次LPR主要有四大变化,使得新LPR更具弹性:

1、LPR的公布频率固定为每月一次,不再是之前和贷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

2、LPR不再瞄准贷款基准利率,而是基于MLF,也即央行可以通过调整MLF来影响LPR,这意味着LPR将更具弹性且政策利率和市场利率的变化可以更有效地传导至LPR,毕竟有弹性才具有参考价值,才和市场化这一内涵相符。

3、LPR之前主要基于全国性银行得出,目前LPR充分考虑了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的因素,但由于这些地方性银行的政策导向性较强,因此虽然LPR的代表性和市场化程度提高了,但政策引导味道仍然较浓。。

4、LPR不再只有1年期一个品种,而是新增了5年期,意味着后续将有1年期LPR和5年期LPR,风险溢价的重要性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二)维度2存贷款基准利率正式取消,每月20日发布新的LPR(=MLF利率+加点幅度)

在此次并轨后,后续每月20日9点30分将会公布新的LPR,这一LPR不再瞄准贷款基准利率(之前LPR与贷款基准利率变动频率和幅度基本一致、参考价值较小)。

事实上,在实践中具体银行的贷款定价需要考虑三个加点幅度,这三个加点幅度均取决于银行自身的定价水平。

新的报价行LPR(1年期或5年期)=MLF利率(目前为3.30%)+加点幅度1       (1)

非报价行贷款利率(1年期或5年期)=报价行平均LPR+加点幅度2             (2)

非报价行贷款利率(其它期限)=报价行平均LPR+加点幅度3                    (3)

其中,LPR的最小单位和变化幅度均为5个BP,加点幅度取决于不同报价行自身的存款成本、市场供求、对风险的定价等等,各有差别。当然此次并轨主要指1年期,那么5年期还会存在一个期限利差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并没有那么容易,期限和信用利差如何选择也是值得考虑的。

(三)维度3银行自身进行资产定价时,需要考虑政策端、市场端、负债端、客户端、远端等各维度

对于具体银行而言,定价并没有那么容易,参考维度2的解读,需要考虑政策端、市场端、负债端、客户端以及远端等四个层面的影响。其中,

   市场端(LPR)变化=政策端(MLF)变化+?BP                       (1)

  负债端(负债成本)变化=市场端变化+?BP                           (2)

客户端(1年期贷款利率)变化=负债端(负债成本)变化+?BP            (3)

  远端(长端,1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变化=客户端变化+?BP              (4)

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的利率传导机制变成了,政策利率向市场端传导、市场端向银行负债端传导(成本溢价)、银行负债端向其客户端传导(风险溢价)、客户端向其远端传导(期限溢价)。不同的银行的负债成本、期限溢价和风险溢价有明显差异,也就形成了在具体定价时的不同。但是在政策导向下,我们相信这种差异会被强制抹平。

(四)维度418家报价行包括哪些银行?

之前的LPR报价行总共10家,且均为全国性银行(不包括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等8家全国性银行),无法代表资金成本更高的地方性银行、外资银行定价特征。此次将LPR报价行扩展至18家,新增了2家城商行、2家农商行、2家外资行和2家民营银行。需要说明得是,和公开市场操作对手方一样,这18家报价行也并非一直不变,而是定期进行调整。

其中西安银行和台州银行2018年底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434.90亿元和1893.51亿元,分别列134家城商行的第40和第55位。上海农商行和顺德农商行2018年底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8337.13亿元和3032.08亿元,分别列农商行体系的第3位和第11位,渣打银行中国和花旗银行中国2018年底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151.97亿元和1742.03亿元,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分别以2200.37亿元和958.64亿元的总资产规模位列民营银行前两位。

(五)维度5目前18家报价行的贷款利率平均高出1年MLF利率约150个BP

通过搜集18家报价行的情况可以发现,它们的总资产规模和贷款规模分别达到138.41万亿元和75.61万亿元,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此外它们贷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52.12%、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分别平均为4.76%和1.77%,存贷利差和净利差平均分别为2.99%和2.35%,当然也有一些报价行的净利差比较低(如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

很显然,18家报价行的贷款利率较1年期MLF贷款利率(3.30%)高出约146个BP,即便去除最大值和最小值,贷款利率与MLF利率的利差差不多也是这个水平,因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各报价行的贷款报价利率较MLF利率基本上会提高150个BP。

150-200个BP实际上相当于走廊机制的形成,中国政策利率走廊上下的缺口是200BP左右(美国为150BP),具有某种异曲同工之妙。

(六)维度6降低MLF利率的时机已经到来,市场利率还有一波下降过程

由于考虑到台州银行、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的净利差分别高达4.19%、3.71%和5.37%,因此在具体报价时,我们认为加点数在150BP-200BP是合适的区间。

即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MLF利率+150至200BP,这意味着相较于之前4.30%的LPR水平高出近70BP左右,实际上相当于没有降息,因此在之前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解读的内容中我们所呼吁的降低MLF利率时机已经要到来。特别是新发放贷款利率定价才会参考新LPR,需要LPR的基准利率(MLF利率)有所变化,这意味着MLF利率以及市场利率均会有一波新的下降过程,否则无法对LPR的下降形成引导。

2019年8月24日、9月7日、9月17日分别有1490亿元、1765亿元和2650亿元的MLF即将到期,届时在续作时应会考虑到降低MLF利率这一政策选择,甚至在8月20日第一次公布新LPR时就很有可能降低MLF利率。

(七)维度7为什么选择MLF利率作为政策利率?

如果我们以7天期逆回购利率和1年期MLF利率作为政策利率来进行分析的话,会发现,整体上看目前阶段由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的传导基本上是顺畅的。例如,2015年以来,7天期逆回购利率与6个月同业存单、10年期国债、DR007的相关系数分别为32.27%、42.39%和46.57%,而1年期MLF与上述3个市场利率指标的相关系数则分别为41.31%、70.16%和53.93%。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相较于1年期逆回购利率,1年期MLF的利率的传导效应更为明显

(八)维度8LPR应用情况和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MPA考核

在今年一季度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纳入考核、二季度则将在MPA考核中调整了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指标后,央行表示今后将LPR应用情况和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MPA考核。意味着是否参考LPR不再是自由选择的行为,而是必为之项,并且三季度的MPA考核中便会将LPR应用情况和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五个阶段(一)1993-2007年:逐渐放开货币市场利率、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约束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始于1993年的两份文件,即《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两份文件确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路径,即“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随后,在1993-2007年的14年时间里,我国先后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债券发行利率、外币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同业存单利率、国债发行利率等货币市场利率约束。

(二)2007-2012年:适逢金融危机冲击,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有所放缓

在2007年以前全部放开货币市场利率、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后,受2007-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有所放缓。这一时期,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工作主要是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价格等几个方面,主要目的也重在探索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有效途径,并未形成体系化。

(三)2012-2015年:构建央行政策利率体系、逐步放开存贷款利率约束

随着2012年以来的金融创新,合意贷款约束、社会融资规模指标的产生,均使得数量型货币政策的效力大幅下降,部分金融指标也难以代表实体经济的境况,价格型货币政策的推出成为政策的努力方向。这一时期的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

1、在加强合意贷款约束、窗口指导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相继推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等工具,同时加大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准备金率等政策的调整力度。

2、进一步放开存贷款基准利率的约束,2013年7月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10月推出贷款基础利率(LPR)、12月推出同业存单,2015年6月推出大额存单,2015年10月放开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活期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率上限,2015年12月放开金融机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其余仍保持基准利率的1.5倍)。

可以看出,在这三年期间,正是我国影子银行大发展、金融创新进程加快的时期,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也不断丰富。但尽管利率市场化进程表面上趋于完成,但仍有一些鸡肋问题尚得到解决,市场利率与管制利率并存的局面已经严重影响到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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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凡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9-8-21 19:41:4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四)2015-2018年: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利率体系、建立利率走廊机制
这一期间存贷款基准利率没有进一步调整,但却频繁调整政策性利率,通过完善同业存单发行利率、推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回购定盘利率、建立走廊机制等举措形成基准利率框架。使得我国政策利率、市场利率形成了多维度的参考框架。

2014年5月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未来短期利率调控的方式将采取利率走廊模式,利率走廊机制开始引起市场关注,此后2015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提出“探索常备借贷使得利率发挥货币市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2017年12月央行创设的CRA进一步明确了将法定存准率利率作为货币市场利率的下限,至此我国利率走廊机制的框架基本清晰,即上限和下限分别为SLF利率与法定存款准备率利率水平。

与此同时,央行在进行价格政策调整的同时,也相继推出普惠性降准政策、置换式降准、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临时流动性便利等数量型政策举措。

(五)2019年以后:利率两轨并一轨工作实质性开展
2018年经济弱势得到验证后,央行之前丰富的货币政策工具除能够有效降低货币市场利率以外,对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影响则较为不明显,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的问题进一步突出,也即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化无法有效传导至实体经济,而在其中本应起到过渡性作用的参考利率体系也没有发挥相应效力,利率两轨并一轨的急迫性显著上升。

2018年4月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提出利率并轨的事宜,我们一季度的判断,即“随后的一年时间里利率并轨事项也成为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最后一跃”在三季度得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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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虫 发表于 2019-8-24 10:01:5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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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huhuhu 发表于 2019-8-25 09:23:1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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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初gg 发表于 2019-8-27 16:57:4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杨明凡 发表于 2019-8-21 19:41
现在勇敢迈出这一步,还有许多细节要做,对银行定价能力的挑战也更大。一、七大维度全面解读利率并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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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huyvetter 发表于 2020-5-19 20:49:5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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