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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gq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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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类] 所得税准则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影响分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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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q5910 发表于 2010-3-30 11:10:5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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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影响非常明显。所得税准则在基本理念、核算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新所得税准则实施之际,国内学者围绕新所得税准则的执行,展开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如叶建芳在《剖析我国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一文中分析了新所得税准则的内容及思想,并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进行比较,同时就我国建立所得税会计准则提出了一些想法;刘洋在《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一文中,从核算方法等方面披露了新旧所得税准则的差异;蒋波在《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中从理论方面分析所得税准则将对公司财务产生有益的影响。然而,国内学者对新准则的研究多集中于定性研究,极少对准则的影响进行量化。因此,本文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数据分析所得税准则的影响,便于读者了解准则执行后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并期望能指导上市公司更好地执行所得税准则,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所得税准则明确要求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核算时放弃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要求在首次执行时,对原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进行追溯调整。本文根据2006年年报中“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相关数据,通过计算所得税对股东权益增减的贡献率,分析所得税准则对上市公司及不同行业带来的影响。
  一、所得税准则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整体影响
  (一)所得税会计准则变化概述。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调整的范围不仅仅是影响损益的项目,还包括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暂时性差异调整的范围和内容都比以前更多,加上新会计准则又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而税法很多规定是基于历史成本的,这又增加了暂时性差异的调整项目。
  具体到首次执行日的暂时性差异调整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子公司开办费摊销、已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的冲销和减值、应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预计负债等,按照新准则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股东权益。二是采用新准则后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保值浮动盈亏等,这些因素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有正有负,视具体情况而定。三是税法与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不一致而产生的,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母子公司所得税率不同等,对股东权益的影响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所得税调整对股东权益的整体影响。分析所得税准则要求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理念和核算方法都有了重大变化。本文选取了深沪两市1329家A股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06年“股东权益调节表”作为研究样本。在统计的1329家公司中有1196家存在所得税调整,占样本总量的89.99%。根据统计分析,所得税的调整对1117家公司存在正面影响,占样本总量的84.05%,可见所得税的影响非常广泛,并使绝大多数企业资产调增。笔者利用样本数据,计算出所得税对股东权益变化的贡献率,计算公式为:
  贡献率=[所得税导致股东权益的变化量/(新准则下股东权益-旧准则下股东权益)]×100%
  本文对这1329家上市公司的贡献率进行描述性统计,统计结果见表1。

  从整个A股上市公司来看,按照新会计准则对股东权益进行调整,计算得出所得税准则对股东权益变化的贡献率的平均值为35.63%。说明净资产增加值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所得税调整增加值,可见所得税准则的实施使得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总体上明显增加。从个体来看,所得税准则对股东权益变化的贡献率主要在[-25%,25%]之间浮动,如图1所示,可见这一调整使得大部分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化幅度并不太大,体现了新准则的平稳过渡。

  二、所得税准则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个体影响
  (一)所得税准则对股东权益的正向影响。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所得税准则虽然对整体影响不大,但对部分个体影响显著。以鼎盛天工尤为突出,贡献率接近33倍。从贡献率的数值看,有92家净资产的增加完全来自于所得税影响(贡献率为1),54家所得税调整额对净资产增减额的贡献率大于1.这足以证明所得税准则对上市公司的个体影响较为显著。表2列出了所得税对股东权益变化的贡献率大于1的上市公司。其中,ST公司有7家,这说明所得税导致股东权益的调整增加了一部分ST公司的财富,调高了这一类公司的业绩,并且极有可能随着新会计准则的深入实施,改善其财务状况,并借此摘掉ST的帽子,这不得不引起公司利益相关者的高度关注。

  (二)所得税准则对股东权益的负向影响。所得税准则对股东权益的调整不单单为一些公司带来了业绩的增长,同时也为另一部分公司带来了业绩的缩水。根据统计有79家上市公司所得税调整额为负,其中有7家ST公司,可见实施新会计准则对股东权益的调整不仅使一部分ST公司提高业绩,改善财务状况,同样也会使一部分ST公司的股东权益下降,业绩缩水。表3中列出了新所得税准则下所得税贡献率小于1的12家企业,其中时代新材、中远航运、白云山都是两倍多的负增长率。林海股份、风神股份、*ST鲁北、ST中福四家公司的所得税贡献率都为-1,即说明这四家公司的股东权益减少都来源于所得税的调整。

  从对净资产影响的方向来看,144家公司净资产变化的方向与所得税调整额的方向相反(其中63家所得税调整额为负值),其中14家为ST公司。在统计中还发现,有134家企业未对所得税进行调整,其中有14家是未发生任何调整事项的,而且上述公司中ST类占了56家,这些公司本身由于以前年度亏损、盈利预期不明朗等原因会谨慎对待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确认问题,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从以上资料可以得出首次执行日所得税调整对股东权益以正面影响、同向变动为主的结论。这说明所得税准则的变化提升了上市公司的业绩,对财务状况产生了有利影响。
  三、所得税准则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影响分行业统计
  (一)所得税准则对股东权益影响的分行业统计。从上文中可以看出所得税对于上市公司有重大的影响,表4对新所得税准则下所得税对于股东权益的变化分行业进行了统计。
  从表4可以看出,制造业的平均贡献率最高,其次是房地产业、信息技术业。而采掘业和农、林、牧、渔业所受的影响则较小;金融、保险业的所得税贡献率为负,在调查的16家金融、保险业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未进行所得税调整,有5家调整为负,说明所得税准则没有使金融、保险业行业的股东权益有所增加,并且对其影响较小。这可能是因为金融、保险业行业的公司原来大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如上海浦发银行,其主要暂时性差异项目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均已确认,基本上可直接由递延税款借项过渡到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所得税对股东权益贡献率大于1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表5列出了所得税对股东权益贡献率大于1的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从表5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中有8家公司的所得税贡献率大于1,占其行业数量的11.76%;其次分别是信息技术业和社会服务业。而金融、保险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和传播与文化产业都没有所得税贡献率大于1的上市公司。这说明新所得税准则对房地产业的个体影响显著;而金融、保险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和传播与文化产业这7个行业的个体都没有显著改变。

  (三)未进行所得税调整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表6中列出了未进行所得税调整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可以看出金融、保险业的上市公司未进行所得税调整的比例是最高的,这是由于金融、保险业行业的公司原来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多而导致的。而采掘业,建筑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都仅有一家公司未进行调整,这说明新所得税准则对这三个行业的影响范围比较广。

  (四)所得税调整对净资产存在负面影响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表7列出了所得税调整对净资产存在负面影响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其中金融、保险业的上市公司的比例远高于其他行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社会服务业也有15%左右的企业所得税调整额为负;而建筑业和传播与文化产业都没有所得税调整额为负的公司。这说明新所得税准则对金融、保险业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而对建筑业和传播与文化产业几乎没有负面影响。

  (五)股东权益变化与所得税调整额方向相反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表8对股东权益变化与所得税调整额的方向相反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显示金融、保险业的上市公司净资产变化与所得税调整额的方向相反的比例最高,而采掘业、建筑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比例最低。

  四、研究结论
  (一)所得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较为显著。通过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统计分析发现,89.99%的上市公司对所得税进行了调整,84.05%的上市公司所得税调整额为正。可见所得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较为显著,变化幅度在[-25%,25%]之间浮动。可以看出新所得税准则实施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总体变化不大,呈上升趋势,个体变化显著。也可得出所得税调整对净资产以正面影响、同向变动为主的结论。这说明所得税准则的变化提升了上市公司的业绩,对财务状况产生了有利影响,也体现出新准则过渡平稳。
  所得税准则的实施使小部分ST公司股东权益大幅度增长,从而摘掉了ST公司的帽子,但同时也有部分ST公司由于以前年度亏损、盈利预期不明朗等原因谨慎对待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问题。
  通过对不同情况下的行业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所得税准则的变化对农、林、牧、渔业和采掘业的影响无论从总体和个体看都较小;而对金融、保险行业呈现出负影响;但同时也给制造业、房地产业,以及信息技术业带来了较大的股东权益增长;而对于其他行业的影响则较为平均。
  从上述分析可知,所得税准则的变化对于原来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企业的影响不大,但对于采用应付税款法的企业影响则较大,并使大部分企业财务指标得到优化。
  (二)所得税准则具有优越性。通过本文的分析,可见所得税准则强调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能够更公允地反映资产和负债未来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现金流量,为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并且导致大量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增加,为除金融、保险行业外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财务状况的好转。因此,无论从理论上的合理性还是实践上的实用性来看,新所得税准则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作者:梁杰 刘春池 来源:《财务与会计导刊》2010年第2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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