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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4>从索然教授最近几贴看,他是一个马克思理论的坚定拥护者,这很好,但是没法确定他是不是一个科学的马克思理论的坚定拥护者,所以提两个问题看看他的回答。</FONT></P>
<P><FONT size=4>一、我们知道生产资料和利润(即扩大再生产资料)是任何制度下都会有的,那么你认为无产阶级获取生产资料和利润的支配权后是什么阶级?</FONT></P>
<P><FONT size=4>二、假如使用价值是商品(或财富)的质,那么它就一定同时有量的规度,请你用马克思哲学(辩证法)中的质与量的有关原理,描述一下马克思价值论中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三者间的关系。</FONT></P>
<P><FONT size=4>这两个问题一直是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忽视的问题(在我看来是有意回避),知你读万卷之书,回答这两问题不在话下,只是望能以科学的态度回答这两个问题。</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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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理论 扩大再生产 生产资料 使用价值 不在话下 无产阶级 马克思 辩证法 价值论 追随者

沙发
索然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3-17 12:4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从索然教授最近几贴看,他是一个马克思理论的坚定拥护者,这很好,但是没法确定他是不是一个科学的马克思理论的坚定拥护者,所以提两个问题看看他的回答。

老曹,首先申明本人并不是什么教授,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研究的专业方向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当代资本主义!!!至于你提出的问题很简单,实际上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不过满足一下你的要求也好,不过建议以后不要这样点名发贴!

一、我们知道生产资料和利润(即扩大再生产资料)是任何制度下都会有的,那么你认为无产阶级获取生产资料和利润的支配权后是什么阶级?

利润并不是任何社会都有的,利润这个范畴只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才会产生.任何社会制度的发展需要的是人类的剩余劳动,但剩余劳动的占有和支配使人类社会制度区分为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阶段同样的制度又具有复杂的多样性!!!如果无产阶级获取生产资料和利润的支配权以后,阶级将不再存在,所以也就不存在你所谓的问题.这是理论上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就不展开了.

二、假如使用价值是商品(或财富)的质,那么它就一定同时有量的规度,请你用马克思哲学(辩证法)中的质与量的有关原理,描述一下马克思价值论中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三者间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价值才是商品的质,价值的量是劳动时间,但这种劳动时间的比较实际上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表现出来,在现象上,它表现为各种具体或复杂的价值形式.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商品价值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一是商品的价值实体(劳动时间),另一个是价值形式,但价值实体和价值形式可以不一致.但在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二者从长期来看是一致的,因为价格(价值形式)最终会趋向一个客观的标准.

如有时间和条件,建议你读读伊藤诚的<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研究>前三个部分,第四部分是一个错误的方向.中文可见<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三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那上面有系统的论述,而且在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和第三节之中,存在一些矛盾,关键在于马克思本人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的表述直接来自李嘉图的<赋税原理>,即仍然保留了古典学派的残余.

这两个问题一直是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忽视的问题(在我看来是有意回避),知你读万卷之书,回答这两问题不在话下,只是望能以科学的态度回答这两个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8 9:11: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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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索然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3-17 13:0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两个问题一直是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忽视的问题(在我看来是有意回避),知你读万卷之书,回答这两问题不在话下,只是望能以科学的态度回答这两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你所说的问题,也不是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应用.

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所忽略的关键问题是对资本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的研究问题,这里的生产方式实际上是指劳动或生产的具体组织方式,只有从这个角渡,才能阐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核心是劳资关系)的新变化,也只有从这个研究中,才可能感受到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的科学性!这是几代马克思主义学者忽略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喜欢从抽象角度论证问题的关键所在,使可以应用于具体实践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变成抽象的意识形态教条.

第二个关键问题是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在国家仍然存在的条件下,如何实现民主参与。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悖论:在科层制度下,纵向分工的科层是有效率的,但是如何实现民主参与是个核心问题.这也是托派马克思主义者批评前苏东国家的关键,而这个批评看看我们的现实就知道是正确的.毛泽东看到这个问题,试图采用文革来解决这个问题,西方新自由学者也看到这个问题,试图将国家的作用范围限制的更小,使市场的作用更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简单说一点,够你琢磨几天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17:35: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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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万岁中国人 发表于 2006-3-17 13:2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老索,你好。

  非常高兴认识你,因为好不容易逮住一个人民大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老师。

  我特别热衷于马克思主义。但不过不局限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言论,而是学习它的精髓。

  我提出的一个问题是:马克思经典理论著述中的,关于共产主义的分配模式:按需分配,是不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唯物主义与生产力发展理论,以及质量互变规律相抵触?

  你是怎样认识共产主义的?

  能给一个回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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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万岁中国人 发表于 2006-3-17 13: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再一个问题,共产主义是不是也存在了利润的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价值与劳动时间是相关的。我的问题是:原始社会的人的劳动和当代人的劳动时间相同情况下,产生的价值相同吗?如果不同,以什么为依据?是不是说,价值同使用价值也是相关的?

  其次,生产力是永恒发展的,那么生产力一年发展百分之几?我想知道。另外,生产力为什么永恒发展?我也想知道,我不想说,这些问题是想当然,而是想追求一个唯物主义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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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索然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3-17 17:4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实际你问的问题在回答老曹的时候已经有了回答,这里就不再罗嗦。

至于我如何看待共产主义,坦率地说,没有考虑,太遥远了,如果你要有兴趣,可以找一些第二国际那些修正主义者的书读读,学理上,他们的论述是很有道理的。

生产力如何衡量,没有想过,如果你有好的办法,不妨说来听听!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是靠喊着激情的口号来吸引追随着的人,而是在解决现实问题才能吸引人。而前者在一定程度上有利马克思主义,但实际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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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ieyongxia 发表于 2006-3-17 19:2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价值理论对这几个问题如何解答:

第一,我们暂时不谈价值概念的正误,但从其价值概念的界定过程来说,是完全不符合逻辑要求的。我们看看马克思是怎样抽象出价值概念的:“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属于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这是什么逻辑?单纯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怎么就知道商品体只剩下一个属性?商品体仍然存在其它属性,但从其商品概念出发,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也知道商品仍具有交换的社会属性。刘小怡在《试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中说:“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的过程中,显然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因素。第一,任何进入交换的商品,不管其使用价值的特殊形式如何不同,它们在具有使用价值这一点上显然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它们都具有抽象使用价值。第二,任何进入交换的商品,不论其物质形态如何不同,它们在数量上都是有限的,即都具有稀缺性。第三,进入交换的所有商品都包含生产性耗费,这种生产性耗费不仅包括人类劳动,而且包括‘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第四,所有进入交换的商品,不管其能交换能力如何不同,它们在可交换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即都具有可交换性。可见,商品的共同属性有多种。”但怎么独其劳动属性就是价值呢?即使商品体仅存在使用价值和劳动两个属性,在你尚没有证明商品体只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时,你也没有理由直接说明劳动就是价值,因为你此时尚不知道价值和使用价值究竟是什么关系,是相容的还是不相容的。

第二,马克思的价值是无差别的、抽象的、一般的人类劳动,那么,其劳动就应该包括所有劳动。但其在应用中,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现象:其劳动有是价值的劳动,有不是价值的劳动,或者说有生产价值的劳动和不生产价值的劳动,甚至即使的生产价值的劳动也存在是价值的劳动和不是价值的劳动,如马克思所谓:“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或者说不是价值,生产性劳动不能成为有用性的劳动不创造价值,也不是价值,为自己生产产品的劳动也不是价值。那么,其抽象的、一般的劳动是哪些劳动的一般,哪些劳动的抽象。一般与个别是什么关系,一般是所有个别的抽象,而不能够是一小部分的一般,也不能是一小部分的抽象。显然,马克思价值概念的抽象是很狭隘的。

第三,由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马克思的价值就是劳动,而在其它地方马克思又认为劳动创造价值。“商品所有者能够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的价值取决于劳动本身的量”,“在产品中代替可变资本出现的,是一个由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但如果价值是劳动,那么价值就是不应该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创造劳动这显然是一个严重的逻辑循环,如果我们把劳动换成任何一个词,都可以形成这样的循环命题,如果价值是需要,那么价值就是需要创造的。如果价值是效用,那么,价值就来源于效用等等。况且,“如果我们仅仅根据商品的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就得出价值的概念是抽象劳动,那么依此类推,我们也可以依据商品的使用价值由具体劳动创造而将使用价值定义为具体劳动。由此,商品二因素变成了一因素(劳动)。使用价值和价值完全成为多余。”价值又成了使用价值的抽象和一般了。这显然违犯逻辑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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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索然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3-17 21:1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劳动价值论:否定和坚持的争论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经济学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他从古典经济学的“价值”概念中,明确区分了“价值”与“使用价值”,然后明确用“劳动”来解释“价值”,而将“有用物”对于人所提供的“有用性”,定义为“使用价值”。同时,他把“交换价值”,或者说用货币单位表示的交换价值即“价格”,理解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统一”。但是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由于缺乏完整的使用价值理论,特别是缺乏对使用价值的量的分析(对价值的量的分析也不完整),交换价值理论 没有获得充分的发展。同时马克思自己在研究过程中认识到了社会需求的重要作用,但却没有意识到“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概念本身在他的理论体系内遇到了一个严重的逻辑上的矛盾:在建立劳动价值论的时候,坚决地排斥“需求决定价值”的观点,而当他需要将“需求”引入理论来解释“社会生产的比例关系”问题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通过“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概念,又回到了“需求也决定价值”(而不是决定“价格”)。需求本来不决定价值,而只决定价格;硬要在这一体系当中让需求“从后门进来”也决定价值,一定会发生不可解的逻辑矛盾。
这位学者还认为西方经济学者通过100多年来的理论发展,从效用价值论到新古典经济学,从“成本”和“效用” 两个方面说明了价格的决定,从而弥补了马克思的交换价值理论 。针对这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分析,有学者认为,这实质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是否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存在这种观点所理解的“交换价值理论”,二是对使用价值进行抽象是否必要。在马克思的理论中,马克思从交换价值入手揭示了交换价值的本质和内容是价值,然后有返回来分析交换价值的形式,指出交换价值是商品内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作用的结果,所以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和本质,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在这位综合论者看来,物品间交换的比例是交换价值的形式,而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才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因而根本不存在综合论者所说的马克思“交换价值理论”,实际上,综合论者混淆了价值形式发展的原因和价值形式所表现的内容,把价值形式发展的原因误解为价值形式所表现的内容。由商品体属性决定的物品有用性使物品成为使用价值,对于使用价值,人们关心的是它们满足人类何种需要的个性而不是其满足人类需要的共性,使用价值特殊的质是商品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才谈的上交换价值和价值;对使用价值的主观评价实质上是对形成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评价,它离不开不同消费者的主观意志,因而无法形成客观的、抽象的使用价值,抽象的使用价值是信奉边际效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主观思维的产物,并没有任何客观经济过程作为其思维的依托,相反形成交换价值和价值的抽象劳动,却是一个客观的实在范畴,它不仅仅是马克思抽象思维的产物,更是客观经济过程中时刻发生的实在抽象。没有任何客观经济过程为其提供依据的抽象使用价值,毫无经济学意义。
另一位学者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分析暗含着三个理论前提:一是物物交换,从而排除掉供求关系对交换比例或交换价值决定的影响;二是假定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因而在马克思的交换价值分析中没有土地、资本等要素的地位;三是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简单劳动,复杂劳动被认可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所以知识、科技、经营管理没有被包括在创造价值的劳动概念之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这些设定的前提下是非市场价格和非资本市场条件下的商品交换规律的理论,即狭义劳动价值论。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不适应于说明劳动以外的要素有偿使用的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才是唯一的存在,它的波动及发展趋势左右着经济生活状况和前景,而影响价格和决定价格的因素是多元的,不是一元的,更不是只有劳动;价值其实只是价格中的一种形式即长期价格标准,理应从属于价格决定的一般法则,因此说明商品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最终基础和规律的是供求价格法则或供求论。他还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适当地抬高了交换价值(进而把价值)的作用和地位,使其同使用价值相脱离、相并列甚至更超出的地步,而交换价值也是一种使用价值,是一种需要通过交换而间接使用的价值,应从属使用价值,商品二重性其实是一重性,交换价值(价值)的源泉其实也就是使用价值的源泉。对商品二重性的绝对化理解,结果导致了价值分析和使用价值分析的背离,即使用价值决定因素的多元性和坚持价值决定因素的单一性的背离。劳动价值论极容易导致理论和实践中的极左倾向。
就从所谓暗含的前提条件来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论者来说,实际上涉及三个问题,其一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否只适用于对物物交换;其二是,商品二重性是否只是一重性,马克思是否不适当的抬高了交换价值的地位和作用;其三是,劳动价值论能否说明价格决定。
这位青年学者指出,劳动价值论是商品经济的理论概括,其用范围就是商品经济,马克思是从物物交换关系中揭示出商品交换的本质,然后从揭示出来的价值本质出发,分析交换价值和价格的,条件论者的错误是将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的的出发点当作马克思随其分析的前提条件不断发展的逻辑展开的劳动价值论的永恒条件。马克思经济学的狭义劳动价值论是指分析商品价值的生产、分配和交换时不涉及剩余价值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而广义劳动价值论则是指在分析价值生产、分配、交换时将剩余价值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关系也涵盖在内,在广义的劳动价值论中,并不存在“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这一条件,条件论者的的错误是脱离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容孤立的分析其条件,从而将狭义和广义劳动价值论对立起来,否定更具有现实性的广义劳动价值论。简单劳动实际上是一种平均劳动,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体力劳动为主转化为以一定的脑力劳动为主,条件论者的错误是将简单劳动静止地理解为体力劳动。从总体上而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同层面上的各种条件是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相互转化的矛盾体。条件论者的的错误是在这些条件链中孤立静止地抓住几点并将其扩大化。
v在马克思那里,使用价值是从两个层次来分析的:第一,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它是物的自然属性,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第二,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的社会有用性,对商品的直接生产者来说是非使用价值,通过交换才能使其在它的非生产者手中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而所谓的商品一重性论为了将交换价值定义为广义使用价值,却将商品的使用价值定义为以直接方式满足其生产者需要的属性,实际上此时生产者生产的只是产品,而不是商品,其目的是抬高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贬低商品的交换价值。要证明所谓的商品一重性,必须证明使用价值为什么是商品区别于其他物品的特殊性。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首先分析了简单商品经济,揭示了商品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抽象劳动,并运用价值实体去进一步说明交换中的价格,市场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如果用供求关系来说明,当供求相等时他们对市场价格的力量就相互抵消,其合力为零 ,市场价格的高低就不能用供求的作用来说明。接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又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资本主义部门之间的竞争充分展开后,商品价值平均化为生产价格,此时商品的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生产价格的形成中,供求和竞争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价格总额等于商品价值总额却说明了供求和竞争关系的局限性,尽管它们对已经形成的价值的实现起到一定的影响,本身却不能创造价值。价格决定论者实际上混淆了市场价格和生产价格的关系以及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历史和逻辑关系,将生产价格决定误解为价格(市场价格)决定。而且,价格决定论者就转形理论 中的两个相等关系不能同时成立并没有什么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借转形问题作为立论是难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商品价值的“一维尺度论”存在着理论误区。劳动价值论只看到商品生产耗费了人类的劳动,而忽略了商品生产在耗费人的劳动(人力资本生产力)的同时,也耗费了土地(自然资源)中蕴含的自然生产力以及以工具、材料为载体的物力资本生产力。商品价值是自然生产力(土地)、物力资本生产力(资本)、劳动资本生产力(劳动)的三元函数。商品价值及其增殖的原因是三种生产力的协同耗费的结果,所以衡量商品价值不应只是劳动耗费这一尺度而应是三维尺度。
另一位学者指出,马克思在解决了价值决定问题之后,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科学的供给和需求理论,分别研究了简单商品生产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条件包括世界范围内的供给和需求的作用;不仅考察了供求关系调节市场价格,还考察了社会价值调节供求关系。
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所谓的一维尺度论而提出三维尺度论者来说,很多学者认为他们实际上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是马克思早已经批判过的生产三要素论的现代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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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然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3-17 21:1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问题是长期争论不休的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方面由于新技术革命的影响,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末,社会主义国家纷纷趋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也使得自身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由“非物质生产部门”构成的第三产业日趋增大,第三产业的劳动也日益渗透在社会生产的各个部门当中去。据统计,1996年世界第三产业占GDP的平均比重已达60.7%,在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也达到了70%以上。在我国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23.7%增加到2000年的33.2%。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看待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怎样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和第三产业的劳动?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文的结构是这样安排的,第一部分简要回顾了国内学者和国外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研究;第二部分阐述了马克思在1861-1870年所发表的著作和手稿中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分析;第三部分在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分析了上述学者的研究并谈谈我们对上述问题的观点。
一 、国内外学者对生产劳动的研究
1、国内学者对生产劳动的研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产品的概念和生产领域的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必须随着经济发展的实践扩大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外延,关键是在扩大生产劳动外延的范围问题上存在着激烈地争论,即对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有不同的理解,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标准。
一是以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作为划分标准,如钱伯海认为除了企业生产人员的直接劳动外,包括科研、教育、文化事业部门、国家管理部门以及先前企业等提供的劳动,合称社会劳动都创造价值。二是以市场交换作为划分标准,如李江帆认为三大产业的所有劳动,只要它们能创造出用于交换的使用价值就创造价值,具体而言,不仅包括工农业、商业、饮食、裁缝、修理、运输、通讯等行业创造价值,而且科、教、文、卫、体都创造价值。三是以商品生产作为划分标准。如程恩富主张凡是直接生产物质商品和文化商品(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但他不赞成把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扩展到纯粹买卖、纯粹中介的经济领域和党政军与公检法等非经济活动领域。四是以劳动性质作为划分标准,如苏星认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不是按部门区分,而是按劳动性质来区分,应求助与劳动价值一元论,而不能靠多元论来解决;吴易风提出对此问题既不应作全称肯定判断,也不应作全称否定判断,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五是以满足人类需要作为划分的标准,如白暴力指出生产劳动具有人类需要性、物质性(客观存在性)、社会性和历史性,所以凡是能生产满足人类需要的物质产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但是由生产的社会形式引起和为满足少数人需要的劳动都不是生产劳动。
2、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生产劳动的研究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由于国家支出的迅速增长、商业和分配领域工人的巨大增加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这种变化相适应,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也发生了从解释资本主义剩余价值问题转向对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的使用问题的转化,因此分析垄断资本的积累和增长以及剩余的浪费成为中心问题 。经济实践和理论研究目的的变化使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采取了新的标准。
曼德尔认为,从生产新价值的角度与从社会一般利益的角度区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两种概念是不同的:从生产新价值角度看的生产劳动从社会一般利益看不一定是有益的活动甚至有害;从社会一般利益角度看的生产劳动从生产新价值看不一定创造了新价值。从生产新价值的角度来看,凡创造、改变或保存使用价值的劳动,或成为实现使用价值而在技术上不可或缺的劳动也就是使其交换价值得以增加的都是生产劳动。 他还对“第三产业”的概念进行了分析,认为只有同生产商品没有联系的创造性职业如科学研究、艺术、医药卫生、教育、体育以及一切与闲暇和假期有关的“非生产性”活动,才同劳动生产率提高相联系,其他的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展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吉尔曼(Gillman)、莫瑞斯(Morris)和布莱克(Blake)从资本积累的角度对斯密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两种标准做出新的解释,他们认为在斯密时代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劳动,即必需品(或工资品)和生产资料都是物质商品,而奢侈品则是仆役和医生、教师以及艺术家等提供的服务,因而斯密的第二种区分标准(即物质规定性标准)实际上不是指商品的物质性,而是指物质商品有通过将自己转移到别的商品中而保持自身价值的能力,也就是进入资本再生产过程的能力,而奢侈品不能保持自身的价值,因而并不进入资本再生产的循环 ;必要性的检验标准不是产品的社会有用性而是资本消费和积累的关系 ,随着经济的的发展,劳动力的价值或实际工资的内容包括了新的商品和服务如国家提供的医疗、保健和教育等等。因此布莱克认为生产劳动是指其产品能作为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重新进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包括那些并不直接创造剩余价值的活动如由国家提供的医疗保健、教育以及在科学和研究部门进行的劳动 ,并认为他的标准是对马克思标准的替代。但与布莱克不同的是,吉尔曼和莫瑞斯认为生产劳动是指在第一部类(工资品)和第二部类(生产资料)中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并认为他们的标准是对马克思标准的补充 。斯威齐认为国家支出在数额和种类上的巨大扩张使其在经济活动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需对其加以分析。国家的资本支出通常期望获得足够的剩余价值以抵付政府债务的现行利息率,尽管在动机方面与私人资本有些差别,但应将其视为资本,其活动具有生产性;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原来视为生产过程一部分的运输、仓储、商品递送等活动的扩张大大超过竞争条件下社会必要的界限,其超过部分不具有生产性; 在他与巴兰合著的《垄断资本》和巴兰的《增长的政治经济学中》,他们提出区分的标准是在一种比较合理的经济秩序下所必要的活动才是生产劳动,其中包含那些同剩余交换的职业如教师、科学家、医生、艺术家等的劳动 ,非生产劳动是指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和关系下产生而在合理社会秩序下不存在的需求所导致的劳动。
从以上国内外学者对生产劳动的研究来看,都已经脱离了按物质生产过程作为标准来划分劳动的生产性,都试图结合经济实践和研究目的的变化提出自己的标准来分析新的问题,问题在于马克思当年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分析是从什么意义上来进行的呢?这些学者是否沿着还是背离马克思的分析方法来分析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生产劳动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现实呢?对上述学者观点的分析归根结底,涉及到如何理解马克思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及其方法。
二、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马克思认为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尽管由于其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因此生产劳动这个经济范畴同样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经济范畴,它不外是对劳动能力在特定的社会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或方式的简称,为了表现“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 ,必须区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和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
1、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
从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来看,通过劳动过程生产使用价值是人类存在的必要条件,“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劳动,或有用劳动……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 这种必要条件不仅对商品生产而且对资本主义生产都是适用的,“为了把自己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但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 从单纯劳动过程的角度来分析的,凡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这是“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过程与劳动过程开始出现了分离,从总体劳动过程来看,在没有其他劳动者的协作下,单个劳动者生产具有完整的使用价值的产品已越来越不可能,因此“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定义,对于作为总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对于总体中的每一个单个成员来看,就不在适用了”。 但是作为总体来看的总体工人的生产劳动仍然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
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
马克思认为,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劳动是能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 最初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即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仅仅是第二种定义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用来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是有用劳动,必须生产某种使用价值……只有表现为商品也就是表现为使用价值的劳动,才是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但是不是劳动的这种具体性质,不是劳动的使用价值本身……构成劳动对资本的特殊的使用价值,……劳动对资本的使用价值,是由这种劳动作为创造交换价值的因素的性质决定的,……在于劳动代表着一个比劳动价格即劳动能力的价值所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大的抽象劳动量。”
生产劳动是和资本交换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那么非生产劳动就是和收入相交换的劳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那就是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交换的劳动(当然也包括同那些靠资本家的利润存在的不同项目,如利息和地租交换的劳动)”。 马克思强调指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同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即特殊的使用价值)本身毫无关系,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下,是把客观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把客观劳动条件的所有者转化为资本家的劳动,即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生产出来的劳动;是表现劳动能力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关系和方式的一个范畴, 是资本主义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因此“同一种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关键在于用来交换的劳动是否改变了交换双方现有的经济关系。
在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许多工人共同生产同一个商品,工人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存在的关系,自然也是各种各样的。但是这些或那些工人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因为他们集体生产一个使用价值,并且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同资本交换的雇佣劳动者。“但是,所有这些劳动者的总体进行生产的结果……表现为商品或一个物质产品……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 但是如何确定劳动同生产对象直接的关系或总体劳动者的范围呢?马克思指出“自然,所有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参加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
作为第四个物质生产领域的运输业,由于物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物品的消费中实现,物品的消费使物品的位置变化成为必要,因此使运输业的追加生产过程成为必要。商品的位置改变使其使用价值发生了变化,商品的交换价值增加,增加的数量等于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发生这种变化所需要的劳动量,尽管具体劳动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上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但这个劳动已经实现在这个物质产品的交换价值中。“在这里,生产劳动对资本家的关系,也就是说,雇佣工人对资本家的关系,同其他物质生产领域是完全一样的。”
在《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中,马克思对流通领域和监督劳动进行了分析。“商品经营资本——撇开各种可能与此有关的职能,如保管、运送、运输、分类、散装等,只说它的真正的为卖而买的职能。” 商人资本就只是在流通领域从事买卖行为的职能资本。“流通过程是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但在流通过程中,不生产任何价值,因而也不生产任何使用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只是同一价值量发生了形式变化。……这种形态变化本身同价值创造或价值变化毫无关系。”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资本开始独立化为雇佣雇佣工人的商业资本,也不会改变这里的分析。尽管受雇于流通领域内的工人和生产领域内的工人都受资本的剥削,但是他们不是生产劳动者。因此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看的生产劳动从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缩小为和生产资本相交换的劳动;非生产劳动从和收入相交换的劳动扩大到包括和流通领域的资本相交换的劳动。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认为区分流通领域中生产过程继续的标准是:劳动是一般生产所必须的活动还是由于商品生产形式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形式所特有的活动。如果是前者,其劳动是生产劳动,如果是后者,则是非生产劳动。 运用同样的原则,马克思对监督劳动和政府的活动进行了分析,对于监督劳动,“一方面,凡是有许多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意志上……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 对于政府的活动,“一部分管理劳动只是由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敌对性,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对抗性引起的,它完全和流通过程引起的9/10的‘劳动’一样,属于资本主义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
3、其他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
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占支配地位,但是还没有使社会中的一切生产方式从属于它。如不雇佣工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劳动,马克思认为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商品生产者,他们的劳动并不适用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因此农民和手工业者既不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畴,也不属于非生产劳动者的范畴,他们是自己的生产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生产者。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农民与手工业者尽管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在概念上却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是这类劳动也被大众视为生产劳动的根本原因。
从马克思对一般劳动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以及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的分析来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生产劳动是指和生产资本相交换并能生产剩余价值的有用劳动(有用劳动指生产使用价值),包括从物质生产总过程来看的所有雇佣劳动;非生产劳动是指不能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即使这种劳动能生产使用价值,它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外进行而是非生产的,另一方面是虽然在资本从属范围内,但由于被用于实现剩余价值等非生产职能上而是非生产的。下面我们用表一来表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
必须再次指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农民等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劳动不属于马克思分析的范围。


表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 不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
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 生产劳动(包括工业、农业、流通和服务业等资本主义生产范围内的劳动)
不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 非生产劳动(国家公务员、政府雇员如教师、医生等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之外的劳动) 非生产劳动(纯粹流通领域如销售、广告工人、不必要的监督人员等资本主义生产范围内劳动)
三、区分生产劳动的经济学意义和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问题
1、马克思区分生产劳动的经济学意义
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角度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分析表明,对于所讨论的劳动过程的性质及其对人或对整个社会的有用性马克思并没有做出判断 ,而只是分析了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作用,实质上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演进。从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劳动的社会形式从独立的劳动的形式和非生产劳动变为资本的生产性劳动,就是从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变为受资本雇佣的劳动者,从简单商品生产变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 。
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为了表明社会形式怎样支配和改变实际事物和过程,资本家为了价值增殖用货币交换劳动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独立的劳动形式和非生产劳动转化成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劳动的一切生产力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社会发展的各种劳动形式都表现为资本的发展形式,“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这个发展的条件就表现为资本的行为”。 资本的生产性和先进性在于它以更加有利于生产的方式实行强迫进行超过直接需要的劳动,从动态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于它不断将剩余价值转化为新的资本,而剩余价值和生产劳动相交换是这种转换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差别对积累是重要的” 。
在古典经济学者和马克思从事著述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没有扩展到社会的一切部门,绝大部分劳动(按照是否和资本相交换并生产剩余价值的标准)主要存在于资本的活动范围之外,对资本增殖都不直接发生作用,从资本家的观点来看它们都是浪费的,因而古典学者如亚当·斯密主张把它减少到最低程度。但是马克思的分析表明,从物质生产过程来看,进入资本积累过程并为这一过程所必需的劳动并不都是生产劳动,对资本家来说,生产商品价值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为了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要求商品变为货币形式,因此用于销售来实现商品价值的商业劳动以及为占用在生产中的部分剩余价值的信贷、投机资本所雇佣的劳动,尽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需的,但其本身却是非生产性的。商业和金融领域雇佣工人的劳动没有创造价值的效果并非由于其劳动的确定形式,而是由于其功能只是有助于在市场上实现价值,有助于互相竞争的资本争夺价值,有助于投机、信贷等形式的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再分配。除了不能实现价值增殖以外,在一切方面和生产劳动都是相同的,因此在观念上对从事这些行业的资本家来说,都是生产劳动。但是从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来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还是必要的 。
2、现代资本主义的变化和生产劳动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深化和扩展,一方面,新技术革命使电子信息机器逐步代替人操作的机器,生产社会化程度加深引起劳动过程协作和分工进一步发展,企业内部直接生产的产品和工序的分工、为生产服务的职能分工、体力和脑力分工扩展到企业外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劳动过程出现了进一步的分离,总体劳动过程相应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生产过程中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了劳动者向非物质生产领域和新兴产业转移的两种趋势,大部分服务性劳动也由原来的个体劳动方式转变为社会劳动方式,由个人经营转变为资本主义经营,即从非生产劳动转变为生产劳动,各种劳动形式包括家务劳动在内的服务劳动都已经处在资本的支配之下,资本和劳动交换的范围几乎囊括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极大的扩大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能力,商品价值的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成为比创造新价值更为迫切的问题,导致处于流通领域的资本急剧膨胀,专用于信贷、投机等方面的资本也显著增多,在流通领域从事实现和在各资本之间分配剩余价值的雇佣劳动者越来越多。同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进行了新的调整,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过度,庞大的国家支出也吸收了大量的雇佣劳动者。
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正是在上述变化的基础上来分析现代资本主义劳动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曼德尔的划分标准继承了马克思分析的传统,他对第三产业的分析对我们如何看待第三产业问题有很大的启发性。斯威齐、巴兰、布莱克、吉尔曼和莫瑞斯等人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着眼于他们设定的研究目的:资本主义剩余的分配和积累,显然已经背离了马克思把生产劳动和剩余价值结合分析的方法,但是斯威齐和巴兰对国家资本支出和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却是按照马克思的方法来进行分析的,对我们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表明,尽管由于新技术革命的影响,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对于考察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关系、考察资本主义积累还是适用的,只不过必须适应历史条件的变化,扩大总体雇佣劳动者的范围,将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性支出雇佣的劳动包含进去,但纯粹由于商品生产和垄断资本主义生产形式所产生的如商业金融部门、国家的非资本性支出和生产过程中超过社会生产必要限度的活动仍然属于非生产劳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问题
就我国来说,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在探索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过程中,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理性设计中逐步发展和壮大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并非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展,而是反映了随市场在社会中的扩展以及生产分工、经济社会化的过程。从第三产业部门来看,其中很大一部分如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科研业、综合技术服务业地质勘察业和水利管理业都是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实质上是物质生产过程的延伸,其出现是由于物质生产过程内分工的发展,使得完成这些功能的生产环节分化成独立的职业以致企业;同时由于市场的发展逐渐改变了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生产和消费机构的职能,出现的为生活服务和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服务业也是为提高物质部门和上述为生产服务的部门的效率的,显然不再是古典学者和马克思那个时代仅仅是为某些特定阶层服务的奢侈性享受。一些新的服务如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和会计审计师等独立的自由职业者,本身也是过去物质生产部门的一部分独立化的产物,我国第三产业部门的发展本身就预示着我国物质生产的发展。
国内学者正是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以上变化来讨论上述问题的,显然所有的标准都将生产劳动的区分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分割开来。按照第一、二种标准,实际上几乎不存在或很少存在非生产劳动了,从而没有必要划分劳动的生产性了;就第三种标准来说,商品生产并不意味着价值增殖,生产商品的劳动并不都具有生产性,另外纳入劳动力商品生产再生产的劳动易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大门” ;第四种标准实际上没有具体阐明什么是生产劳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但指出了分析劳动生产性的正确方向;第五种标准以社会需要性来划分,社会需要性实际上可以任意解释,因而实际上没有划分。
生产劳动的划分是服从于各自的研究目的的,古典学者区分目的是探讨国家致富的原因;马克思区分的目的是分析与资本相交换的劳动是如何生产剩余价值的和对资本积累的影响因素 ,由此来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过程的;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区分目的是为了研究现代资本主义剩余的分配和积累。由此可见我国对生产劳动的区分也必须确立自己的研究目的:即研究劳动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下的作用,研究劳动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配置对资本积累从而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指劳动能力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关系和方式的简称。
从我国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的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以及市场化过程还处于发展中,一些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还不完全按照商品生产来组织等现实来看,试图在一个统一的标准上来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实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没有什么意义。因而对生产劳动的定义必须结合不同所有制情况来分析,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生产方式中来看,生产劳动是指通过市场与公有制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社会剩余的劳动;就私有制生产方式来说,生产劳动是指与私有资本相交换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这两类生产劳动的区别在于通过市场与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的交换的劳动使交换双方改变的经济关系之间的差异。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发展来看,这两类生产劳动在全社会总劳动能力中的分布及其相互关系对于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积累都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其不同比例表明我国生产剩余的生产潜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潜在剩余与实现为货币的剩余价值量之间的矛盾程度。当然生产劳动的划分是与劳动的具体特性和特定的劳动产品没有什么关系的,对劳动能力的区分也不包括那些非商品化的劳动和不从属于社会化生产的生产方式下的商品化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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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 发表于 2006-3-17 21:2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索索的回答貌似正宗,实际上细细品来,他的结论无非是马列人常用的一个逻辑是:因为这是马克思说的,所以正确。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运用新的方法、没有考察新的角度,根本没有说服力。

根据学术的基本原则,你要证明别人的观点正确,起码要有三新:观点新、材料新、论证方法新。可是中国的“正宗”的马列们似乎只是在copy马克思原有的论述,他们在发表文章、著书立说时,既不敢有新观点,也没有实证的新材料,更没有现代科学的新方法。

这种copy式的马克思理论,实际上迟滞了马克思理论的发展。马克思若有先见之明,应该在资本论扉页上写下:“凡是copy资本论的,禁止自称是“马克思学者”,因为学我象我者死,学我超我者活,这才是辩证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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