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索然在2006-3-20 5:02:00的发言:
至于老曹,喜欢在这个论坛上和别人辩论。读的专业性书太少,对经济学发展的整个思想了解有限,有了点想法就在呼天喊地的说、写,自以为有多少新想法,创新的观点,对很多问题的看法都是比较苦笑不得的,嘿嘿,别人都 是傻子,就他聪明。
其实第三产业创不创造价值,一个反思就明白了。例如,国防、政府等第三产业如都创造价值(甚至老曹定义的财富),那么,我们扩大国防,增加政府雇员,是不是就是世界首富了。
索然,还是第一次有人向我发这个难,我真有点哭笑不得。记得几年前有几个教授在〈经济学家〉和〈经济评论〉等刊物上讲,如果价值越多越好,我们应多用人力,如果商品的价格是越低越好,那么我们就应让人下岗……。你还以为在马克思的价值论下就没有你这个蠢问题?
看来得给你上课了,我那本书,就是你在垃圾堆里看见过的那本书叫〈价格论〉,其第四章叫平均化规律(90页),该章第一节叫生活需要结构,该节就是专门回答你这种蠢问题的。
人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在一定水平下各需求品是要保持一定比例关系的,这种关系一部分是由生理限制的,一部分是由社会及个人习惯约定。前者的决定量往往与消费水平无关,如人们对盐、水、粮、空气、性交的消费量就只由生理决定,富人不会多消费这些东西,穷人也不能少消费;后者则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如汽车,开始可能是夏利,再有钱了便是宝马。我国现在就是这消费水平,就这生产水平,生产过多的汽车和枪炮,就要少生产其它的东西,就要少消费基础需要品,这就违反了这种平均原则。也不多说了,这里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消费饱和度,凡超过消费饱和度的财富没人要,你可别给学生上太多的课!你如果听不懂我在讲什么,就看曹国奇的书去(90—115页)。
索然,也许我就是聪明一些,你做梦都没想到我的平均化规律的第一内涵就是讲的这种平均原则!!!平时没谈这个内涵只因为网上没人谈这个。我在很多地方讲过,我对“群体中各同类等为体获益均等”这个定义不满意,其主要原因在于该定义不能反应这种内涵。
几年前你的好友柳欣教授就说过一个蠢话,说可以生产10亿个手机,再给百姓多发点钱让每人用一个手机(他此时也不讲贡献论了)。当时俺还是玩PP机,我批评他说:这是空想,违反均衡原则。我用“均衡”二字是怕他听不懂我的“平均化规律”,毕竟我那时刚刚露脸,他反而笑我不懂西经,真是叫训学生成习惯了!这事他后来写到一篇文章里去了,但改了一下,变成了为什么不能让每人用一个手机?你知道为什么不能?只因为农民的消费水平很低,你可以发钱给农民买手机,但是农民会用那钱去买第一层次的需要品,如上学、好食物、医疗,而非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