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伊犁线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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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薛兆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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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线棒 发表于 2010-4-14 13:00: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没挖这个人的任何信息,所有信息都来自此人官方主页上的自我介绍。你说我是否到大学主页上查这个人,嘿嘿,我没空也觉得这样无聊。我和他没私仇,不必这样挖人家祖坟。我只是针对这样的现象,以他为代表吧。

不过,刚注意到他写道他在乔治梅森大学还教授什么法与经济学这门课程,嘿嘿,在国外的留学生都知道他的这个“教授”是什么意思了。

这个人不一般的,想造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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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10-4-14 17:40: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蓝田日暖29 10-04-10 11:24 上午
回兆丰 :

以下是你<目前的县竞争不是人类最佳制度>说的:

““我曾在一个县里,他说张教授,你一年来一次吧,你选一块地,我给你建一个房子在那。我说你有什么权?他说我有权力把这个地给你,我说这不是贪污吗?他说不是。隔了一个小时,他说我真的有这个权力,可是你每年要来一次,我可以有一个借口把这个地给你。再继续问下去,我说经济权力是在你的手上还是在市级,他说市是没有经济权力的,除非市里面有一些土地要发展。但是他们比我们高,这是很大的冲突。村、镇、省,都没有这种经济权力。我问权在哪里?他说土地的使用权在我这里。地怎么样交出去,租什么价钱,建什么东西,都是他们管的。这使得我第一次体会到,县等于是一间公司,科斯的理论里面的公司。”

这是说,张五常在这里把县看作一个大公司,把县际竞争看作是大公司之间的竞争,从而判断这是人类最佳经济制度。然而,县是一个大公司吗?是不是一个公司,芝加哥学派的公司理论创始人们曾经给出了精准的界定。张五常早年深知这个界定,并以此回答了杨小凯的提问。

杨小凯 问:

我和一些美国经济学家谈到私有产权的时候,他们总会引用Berle和G.Means在《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一书中的观点,即大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股东的私产权越来越不重要,所以大公司变成准公有制,私有财产制度已经式微。您对此有何评论?

张五常 答:

这些作者对产权一知半解,对公司的经济概念也是模糊不清的,他们的理论似是而非,不知所云。我们要知道,权的拥有与权的使用是两回事──私有的资产即使作为公用,也仍然是私产。一个私产的拥有者跟其他人的资产组合而成的公司,是一个自由选择的结果,为的是减低交易费用以便增加私人的收入。不管公司如何庞大,由谁操纵,此理不变。而公司的股权拥有者可以将股份出售,作为制裁操纵者的行为的最佳保障。我曾经指出,公有或国营机构与私营的大企业有相似之处。Coase也曾经告诉我,列宁也曾经这样说过。但国营与私营毕竟是貌“似”神离!前者不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权利也不可以自由转让。国营机构的交易费用因而不减反加,这解释了为什么世界上所有国营机构的生产成就都乏善可陈。(自张五常《中国的前途》)。”

“县之间有竞争,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了经济利益而展开的县竞争,当然比当年文攻武斗好得多,但这种政治竞争,代价和隐患都很大。要知道,公营企业与私营公司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是否有制约,并不仅仅在于顾客是否能用脚投票。消费者可以在《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之间用脚投票,并不表示这两家媒体就是私营企业。县之间有竞争,但这并非私营企业竞争;其县长的所作所为,也非ceo或董事长的所作所为,这正是问题所在,是“人类最优制度”之说的疑点所在。美国的利益团体集中在华盛顿 K 街上,每天在进行政治寻租业务,与北京的驻京办类似,又是不是人类最优制度呢?学过“公共选择”的人知道,不是。”

我的解释与分析:

科斯、张五常等人所谓的公司,是相对市场机制,无形之手调节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方式而言的,这种组织管理机制,都叫公司。这个意义上,国家相对市场是公司,县相对市场是公司。张五常所谓县是公司,是这个意义上讲的。

关于答小凯那段,是一般公司相对于股份分散的大公司,“大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因此对他拥有的资产仍有排他性产权。这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不同合约方式下形成公司,是私产不同组合形式而已,都是仍是私产,区别仅在于公司大小,股份分散与否。

但是,县与私产为基础的公司,可不能一概而论为“公司”了,正如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不能笼统称之为企业一样,正如公有制,有具体不同产权结构与不同治理一样,有不同行为选择与效率水平,不能因“公有制”这个称谓而“以名责实”(可参考周其仁<公有制企业性质>),也正如,刚刚获诺奖的Elinor Ostrom (1990):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所言,同样的公有产权,有自我治理得很好的,也有最终发生“公地悲剧”的公有产权。还是那句话,公司、公产等等,有时是有不同约束具体行为选择与选择效率的,只有在同叫“公司”、“公产”下更细分具体的约束条件,包括产权结构、合约结构、治理结构等等,才能区别行为效率,才能解释具体现象。而不能一见公司,就把私产条件下的公司等同于非私产条件下的公司(对应于张答小凯与张说的县际竞争),也不能见一见私产或者一见公产都为以有一定的效率一样,这样的大而化之,往往舍掉了关键的约束条件,也就不能解释具体的现象了。

另外,我想问你一下,世间哪个国家的行政单位是完全意义上的私有制的?既然事实上做不到,为何你可以求全责备,一定要以你私产标准衡量之,正如你想拥有私有产权的路,我也想呀,问题是,现实中,有界定为每人私有的路吗?关键在成本与收入,在具体约束下的成本与收入,离开了这具体的约束,你的分析只能是想象,要是光凭想象就行,我想“天堂”或者“乌托邦”的世界,可能比你的私产世界更完美,经济学也没了稀缺条件不该存在了。

任何产权,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都是有收入的,关键看你针对什么现象而言,张五常所谓最好制度,是针对30年来,GDP增长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一现象而言的,他早说过了,中国目前制度有问题,也说到了你说谓的问题,法治有待改进,腐败仍得收敛等等,这都可以在<中国的经济制度>读到的,不知道你为何视而不见?他很坦白,早说明他只是在解释,解释中国30年经济增长,正如一个人,跳高的姿态很难看,但跳出的高度破了世界记录,他一定有他的道理,一定有他做得对的地方,张五常是从效果的角度解释中国这些年来的经济增长的,才说那是最好的经济制度。对求改进这制度,他和你一样,意见与建议多多,比如,在货币制度上,他认为以一篮子可成交商品价格指数,相对现在钩住美元,更能稳定币值,减少交易费用,比如,对干扰合约自己的新劳动合约法,他是多次建议要改的。

解释是有具体现象的解释,而非如你一般,不考虑具体现象,不考虑具体约束,笼而统之,一棒打死。卡尔。波普尔说过,问题与解释是相对你手头有待解决的现象与问题而言,没有泛泛而言的经验与经验科学。

讨论不应该怀疑对方是动机与智力,几天前的讨论,我真以为这里的“兆丰”不是引导我进入经验科学的,新制度主义时代的主人,<经济学的争议>作者。看了<目前的县竞争不是人类最佳制度>一文,知道两者是同一个人了。

经济学与其他科学一样,虽然号称科学,但支持他们的,仍是信念,人无信不立,人以信而别,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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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10-4-14 17:40: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蓝田日暖29 10-04-10 11:24 上午
回兆丰 :

以下是你<目前的县竞争不是人类最佳制度>说的:

““我曾在一个县里,他说张教授,你一年来一次吧,你选一块地,我给你建一个房子在那。我说你有什么权?他说我有权力把这个地给你,我说这不是贪污吗?他说不是。隔了一个小时,他说我真的有这个权力,可是你每年要来一次,我可以有一个借口把这个地给你。再继续问下去,我说经济权力是在你的手上还是在市级,他说市是没有经济权力的,除非市里面有一些土地要发展。但是他们比我们高,这是很大的冲突。村、镇、省,都没有这种经济权力。我问权在哪里?他说土地的使用权在我这里。地怎么样交出去,租什么价钱,建什么东西,都是他们管的。这使得我第一次体会到,县等于是一间公司,科斯的理论里面的公司。”

这是说,张五常在这里把县看作一个大公司,把县际竞争看作是大公司之间的竞争,从而判断这是人类最佳经济制度。然而,县是一个大公司吗?是不是一个公司,芝加哥学派的公司理论创始人们曾经给出了精准的界定。张五常早年深知这个界定,并以此回答了杨小凯的提问。

杨小凯 问:

我和一些美国经济学家谈到私有产权的时候,他们总会引用Berle和G.Means在《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一书中的观点,即大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股东的私产权越来越不重要,所以大公司变成准公有制,私有财产制度已经式微。您对此有何评论?

张五常 答:

这些作者对产权一知半解,对公司的经济概念也是模糊不清的,他们的理论似是而非,不知所云。我们要知道,权的拥有与权的使用是两回事──私有的资产即使作为公用,也仍然是私产。一个私产的拥有者跟其他人的资产组合而成的公司,是一个自由选择的结果,为的是减低交易费用以便增加私人的收入。不管公司如何庞大,由谁操纵,此理不变。而公司的股权拥有者可以将股份出售,作为制裁操纵者的行为的最佳保障。我曾经指出,公有或国营机构与私营的大企业有相似之处。Coase也曾经告诉我,列宁也曾经这样说过。但国营与私营毕竟是貌“似”神离!前者不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权利也不可以自由转让。国营机构的交易费用因而不减反加,这解释了为什么世界上所有国营机构的生产成就都乏善可陈。(自张五常《中国的前途》)。”

“县之间有竞争,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了经济利益而展开的县竞争,当然比当年文攻武斗好得多,但这种政治竞争,代价和隐患都很大。要知道,公营企业与私营公司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是否有制约,并不仅仅在于顾客是否能用脚投票。消费者可以在《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之间用脚投票,并不表示这两家媒体就是私营企业。县之间有竞争,但这并非私营企业竞争;其县长的所作所为,也非ceo或董事长的所作所为,这正是问题所在,是“人类最优制度”之说的疑点所在。美国的利益团体集中在华盛顿 K 街上,每天在进行政治寻租业务,与北京的驻京办类似,又是不是人类最优制度呢?学过“公共选择”的人知道,不是。”

我的解释与分析:

科斯、张五常等人所谓的公司,是相对市场机制,无形之手调节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方式而言的,这种组织管理机制,都叫公司。这个意义上,国家相对市场是公司,县相对市场是公司。张五常所谓县是公司,是这个意义上讲的。

关于答小凯那段,是一般公司相对于股份分散的大公司,“大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因此对他拥有的资产仍有排他性产权。这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不同合约方式下形成公司,是私产不同组合形式而已,都是仍是私产,区别仅在于公司大小,股份分散与否。

但是,县与私产为基础的公司,可不能一概而论为“公司”了,正如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不能笼统称之为企业一样,正如公有制,有具体不同产权结构与不同治理一样,有不同行为选择与效率水平,不能因“公有制”这个称谓而“以名责实”(可参考周其仁<公有制企业性质>),也正如,刚刚获诺奖的Elinor Ostrom (1990):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所言,同样的公有产权,有自我治理得很好的,也有最终发生“公地悲剧”的公有产权。还是那句话,公司、公产等等,有时是有不同约束具体行为选择与选择效率的,只有在同叫“公司”、“公产”下更细分具体的约束条件,包括产权结构、合约结构、治理结构等等,才能区别行为效率,才能解释具体现象。而不能一见公司,就把私产条件下的公司等同于非私产条件下的公司(对应于张答小凯与张说的县际竞争),也不能见一见私产或者一见公产都为以有一定的效率一样,这样的大而化之,往往舍掉了关键的约束条件,也就不能解释具体的现象了。

另外,我想问你一下,世间哪个国家的行政单位是完全意义上的私有制的?既然事实上做不到,为何你可以求全责备,一定要以你私产标准衡量之,正如你想拥有私有产权的路,我也想呀,问题是,现实中,有界定为每人私有的路吗?关键在成本与收入,在具体约束下的成本与收入,离开了这具体的约束,你的分析只能是想象,要是光凭想象就行,我想“天堂”或者“乌托邦”的世界,可能比你的私产世界更完美,经济学也没了稀缺条件不该存在了。

任何产权,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都是有收入的,关键看你针对什么现象而言,张五常所谓最好制度,是针对30年来,GDP增长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一现象而言的,他早说过了,中国目前制度有问题,也说到了你说谓的问题,法治有待改进,腐败仍得收敛等等,这都可以在<中国的经济制度>读到的,不知道你为何视而不见?他很坦白,早说明他只是在解释,解释中国30年经济增长,正如一个人,跳高的姿态很难看,但跳出的高度破了世界记录,他一定有他的道理,一定有他做得对的地方,张五常是从效果的角度解释中国这些年来的经济增长的,才说那是最好的经济制度。对求改进这制度,他和你一样,意见与建议多多,比如,在货币制度上,他认为以一篮子可成交商品价格指数,相对现在钩住美元,更能稳定币值,减少交易费用,比如,对干扰合约自己的新劳动合约法,他是多次建议要改的。

解释是有具体现象的解释,而非如你一般,不考虑具体现象,不考虑具体约束,笼而统之,一棒打死。卡尔。波普尔说过,问题与解释是相对你手头有待解决的现象与问题而言,没有泛泛而言的经验与经验科学。

讨论不应该怀疑对方是动机与智力,几天前的讨论,我真以为这里的“兆丰”不是引导我进入经验科学的,新制度主义时代的主人,<经济学的争议>作者。看了<目前的县竞争不是人类最佳制度>一文,知道两者是同一个人了。

经济学与其他科学一样,虽然号称科学,但支持他们的,仍是信念,人无信不立,人以信而别,正常。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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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ei 发表于 2013-9-7 16:39: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有启发,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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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hsm 发表于 2013-9-8 10:33: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是个经济学家,有微博
对于知识的渴求是无止境的,学海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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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反感仅用发表“高水平”学术文章的数量来评判经济学者的水平或贡献,如果这样,吴敬琏、厉以宁、周其仁、汪丁丁等人岂不都成了九流。经济学者更大的责任在于宣扬经济思想,而不是为了“高水平”文章而整天扎在文献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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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安静生活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6-28 15:52: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ave 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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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28194 发表于 2015-8-5 13:00: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dengfree 发表于 2010-4-4 22:34
似乎不需要把某个人专门拿出来讨论。呵呵。
薛兆丰说,他作的都是基本经济常识的普及,因为国内很多经济学 ...
个人觉得,薛兆丰就是传说中的下笔虽有前言,胸中实无一策的狗头军师。最近在读经济学通识,感觉薛兆丰把所有的问题简单化,全部用常识解决,实在没有专业经济学家的素养。没事码字还行,就这点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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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andsherry 发表于 2015-11-2 17:05: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感觉对于一个入门的人(比如我),他的观点,他的水平,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薛老师能把经济学生动的说出来,我想薛老师所做的可能不是那么深入,而是普及,让大家有点经济的头脑,难道薛老师作为这样的存在这样就不行吗,一定要成为又会写剧本又会编舞又能演还脾气温和的一尊佛,你们才能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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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洲的梦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5-12-14 20:03: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是搞自然科学的,平心而论,在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文章,对我的说服力是有的。毕竟都是懂行的人,如果你的理念不是相对论那么高深的话,总会得到别人认可的。但现下观薛的书“经济学通识”,并没有什么高深的逻辑推理,都是常识而已。对于普通人入个门,了解下经济学概貌,还是很有帮助的。其实自然科学中很多论著也是没有在一流期刊发表过多少文章的人写的。
与其在这里争论他是否有资格写这本书,不如实地指出作者行文中错误的地方,这样比否定他这个人对广大读者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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