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融系的学生 近来学习银行会计的票据部分甚是繁琐 有以下几个问题 望高手给予解答
1关于票据的有效期 比如支票10天 如果持票人忘了提示付款 难道他就损失了比如1000元 因为他忘了 票据法就不承认他的债权了 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为什么设有效期 有什么意义 这不是坑老百姓不懂法吗 出票人也可利用这一点耍花招尽量让持票人晚提示
2安全性 支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都有可能遭银行拒付 因为出票人存款可能不足 那么为什么国家不取消这两种结算方式 减少诈骗的发生 只使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以及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说为提案高效率前者有存在的必要 那后者为什么也存在
3关于银行不垫款 这是支付结算的一般原则 而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出票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那么银行也得付款 多出部分转作出票人的贷款 这违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啊 另外 出票人就可勾结持票人构造假交易诈骗银行资金
4为什么这么多票据这么麻烦 统一成一个银行票据(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合一)不就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