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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正即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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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稿多投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转自《出版发行研究》) [推广有奖]

幻世荣耀 发表于 2010-6-17 00:28:3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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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0-6-17 07:09:1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正龙拍虎 发表于 2010-6-16 23:38
顶个毛,这只是学术探讨。不能当真,谁当真谁就要倒霉,请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你可能没认真看主帖。
这篇论文恰恰是以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判例作为主要的立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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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myysj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6-17 07:22:1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个问题很值得关注,欢迎大家到各处转载,扩大影响,深化讨论,澄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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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龙拍虎 发表于 2010-6-17 07:24:2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0-6-17 07:09
正龙拍虎 发表于 2010-6-16 23:38
顶个毛,这只是学术探讨。不能当真,谁当真谁就要倒霉,请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你可能没认真看主帖。
这篇论文恰恰是以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判例作为主要的立论依据。
我看的很清楚,不信你一稿多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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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0-6-17 10:11:0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正龙拍虎 发表于 2010-6-17 07:24
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0-6-17 07:09
正龙拍虎 发表于 2010-6-16 23:38
顶个毛,这只是学术探讨。不能当真,谁当真谁就要倒霉,请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你可能没认真看主帖。
这篇论文恰恰是以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判例作为主要的立论依据。
我看的很清楚,不信你一稿多发,试试?
你所说的“法”,是指什么法?是当今中国的法吗?哪条法啊?
我很怀疑你是不是真的熟悉科研,是不是真的熟悉论文。
你上期刊网上查查,一稿两发、多发的情况,多了去了,随便翻翻就能找到。包括一些名家在内。
我当然也一稿多发过,也没见怎么着。不过,我用不着在此晒自己,因为我的情况并不属于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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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l04 发表于 2010-6-17 10:47:1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杂志社的编辑们需要认真阅读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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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xian168 发表于 2010-6-17 14:11:0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就当是路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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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yhfao 发表于 2010-6-17 15:32: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著作权法同样规定,这才是明确的:
第三十三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一稿多发没见别人把你怎么样,不代表别人不能把你怎么样。要是认真起来,吃亏的肯定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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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0-6-17 17:15:3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sdyhfao 发表于 2010-6-17 15:32
著作权法同样规定,这才是明确的:
第三十三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一稿多发没见别人把你怎么样,不代表别人不能把你怎么样。要是认真起来,吃亏的肯定是你。
这个“三十日内”的规定,目前国内很少有学术刊物遵守。而所谓“双方另有约定”,也只是杂志社的单方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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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yhfao 发表于 2010-6-17 20:31:5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三十日有些短了;另有约定一般是指期刊的投稿须知里面的条款,如果你认为他的约定不合理,可以不投,如果你知道这些须知,又投了,那就没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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