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mallfi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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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的层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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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下,很多人都在争论剽窃的事情。何谓剽窃?是要有一个标准的,我把方舟子的这篇文章发给大家。介绍一下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对于剽窃的定义和分类!希望那些想做好好学问的人和我共勉。]

剽窃的层次

·方舟子·

美国《电化学学会杂志》最近发表一篇社论,对剽窃行为做出了严厉的
批评,特别提到吉林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王金忠博士等人去年在《晶体生长杂
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抄袭了《电化学学会杂志》和《应用物理通讯》上的
论文,并已将这篇文章撤销。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初王金忠等人的论文刚
发表时,就有人向我反映过这起剽窃案,而该论文的其他作者也曾写信给我
澄清说这篇论文是王金忠一个人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写的,署名和投稿都
没有经过其他作者的同意。

这是今年以来国际学术期刊第三次揭露、批评中国研究人员剽窃。另两
次是:《模式识别通讯》发表撤销论文声明,指出北方交通大学袁保宗、文
富荣去年发表在该刊上的一篇论文为剽窃之作,应予撤销;《电子学通讯》
发表社论,揭露上海交通大学电子系宋阳、胡光锐去年发表在该刊上的一篇
论文几乎完全剽窃自哈穆·勾德曼(Haim Goldman)在1988年和1990年发表的
两篇论文。

这些剽窃论文,有的是从文字表述到研究成果都全盘剽窃,例如宋阳、
胡光锐的论文;有的则是在引言、分析部分大段大段地抄袭别人的文字表述,
研究成果倒可能是自己得出的。后一种情形在国内研究人员中相当普遍,在
我们揭露的剽窃案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此类,而剽窃者往往来函辩解说,
他们是因为英语水平有限,所以借鉴、套用了国外论文的表述,但是实验
数据和结果是自己的,因此不算剽窃。例如最近我们披露今年院士候选人、
南开大学廖代正等人发表的论文被国际期刊揭发抄袭之后,其学生代表廖
教授发表声明理直气壮地声称:

“因为英文水平有限,所以我写英文文章时借鉴了那些母语为英语的同
行发表的相关文章,甚至原封不动地摘抄了一些语句,这是我个人的问题,
以后我肯定会多加注意!与文科类文献不同,即使在化学专业学术论文中原
封不动地借鉴了文献中的某些语句,但只要报道的是自己的研究结果和结论,
就和抄袭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化学文献注重的是实验方法、数据和结论,而
不是个别单词或者语句的写法。”

其实,不管什么学科的论文,照抄别人的字句而没有注明出处且用引号
表示是别人的话,都构成抄袭。美国现代语言联合会《论文作者手册》对剽
窃(或抄袭)的定义是:“剽窃是指在你的写作中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表述而
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这包括逐字复述、复制他人的写作,或使用不属
于你自己的观点而没有给出恰当的引用。”可见,对论文而言,剽窃有两种:
一种是剽窃观点,用了他人的观点而不注明,让人误以为是你自己的观点;
一种是剽窃文字,照抄别人的文字表述而没有注明出处且用引号,让人误以
为是你自己的表述。当然,由于论文注重观点的原创性,前者要比后者严重。
至于普及性的文章却有所不同,因为并不注重观点的原创性,所以并不要求
对来自别人的观点一一注明,因此只看重文字表述是否剽窃。

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的文件对论文剽窃区分得更为详细,
指出剽窃有5个层次,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一、未注明出处地全文复制一篇论文,将导致在该文章记录中注明违规,
并吊销违规者在IEEE刊物上的发表权利达5年。

二、未注明出处地大量复制(达一半的篇幅)一篇论文,处罚同上。

三、未注明出处地照搬句子、段落或插图。可能导致在该文章记录中注
明违规,并且必须提交向原始作者的书面道歉以避免被吊销发表权利达3年。

四、未注明出处地不恰当地复述整页或整段内容(通过改变个别单词、
词组或重排句子顺序)。要求做出书面道歉以避免被吊销发表权利和可能在
该文章记录中注明违规。

五、注明出处地复制一篇论文的很大一部分,而没有清楚地表明谁做了或
写了什么。要求书面道歉,并且必须修改论文以避免被吊销发表权利。

中国那些声称“照搬文字不算抄”的研究者事实上犯了IEEE所规定的第
三严重的剽窃。还有人以为,只要注明了出处就可以照搬文字,也是不对的,
他们犯了第五严重的剽窃。即使注明了出处,也必须对引用的内容做复述而
不能照搬,如果照搬,则必须用引号引起来表明是原文。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戴维·莱特(David Wright)认为科学家们之
所以造假,有四个基本原因:某种心理失常;外国研究者所学到的学术标准
有所不同;监督程度不够;最常见的原因则是巨大的发表压力。

中国科学家的心理素质未必比国外的同行差,发表压力也未必更大,但
是剽窃之盛行却到了自己见怪不怪、国外同行群起而攻之的地步,则只能
归咎于另两个原因了。要改变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标准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相
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这只需有关部门制定出学术规范,并对学生进行学
术道德教育,改变“照抄不算剽窃”的错误观念,就可以避免因为错误的认
识而犯下的错误。

要防止明知故犯,却只能加大监督力度,这要困难得多。勾德曼曾写信
问我,上海交通大学校方是否对宋阳、胡光锐如此恶劣地剽窃他的论文的行
为采取了任何处罚措施,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他据我所知交大校方对此不闻不
问,宋阳将在今年年底用剽窃文章如期获得博士学位,而胡光锐则继续当他
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事实上,几年来,在被我们揭露出来的众多剽窃者中,
极少有人受到任何处罚,即使在媒体上、国际学术期刊上出尽了丑,也对他
们毫发无损。有这样的榜样,任何规范都是一纸空文,任何道德教育都成了
空话。

2005.7.18.

(《环球》半月刊2005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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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Goldman 上海交通大学 Wright Goldma 电子工程师 剽窃

沙发
荆柯 发表于 2006-5-23 08:2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按照国外的严格定义,中国90%的论文都是“剽窃”的,包括中国所有经济学论坛都是侵权的,不知楼主到底想表达什么?

中国是一个转型国家,很多东西都不规范,只能在发展中规范。一个网友说的好,我们都在用盗版软件,但是我们不能引以为荣,而是期待国货争气。拿国外的成熟标准来要求中国,那不正是丁学良的“5个经济学家论”吗?

以追求宪政为荣,以妨害宪政为耻 以公民当家为荣,以官员做主为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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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dreamdiy 发表于 2006-5-23 11:0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自律 比 他律 更有效...

学习一下,以免有意无意地 剽 窃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3 11:12:05编辑过]

离开论坛。在伪事件前提描述下,所谓的调查结果永远不会出来。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想必各当事人心里比谁都清楚。亲爱的黑手大人们,你们爱怎么表演怎么写怎么说就随你们吧。 但不知哪位在删我的帖子,被删除基数从90多到102-110-112-116,明天又会增加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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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ang 发表于 2006-5-24 01:0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国内到处都是这样

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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