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师 |
|||||||
证书图片 | |||||||
证书名称 | 信用管理师 | ||||||
证书分类 | 管理 | ||||||
颁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
报考条件 | |||||||
考试方式 | |||||||
考试时间 | |||||||
考试科目和教材 | |||||||
收费标准 | |||||||
职业等级 | |||||||
报名事项 | |||||||
证书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典”)新职业编码为:4-05-06-02。 ,并已正式出版发行。 信用管理师这一国家职业,是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于2004年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报,2005年3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一个新职业。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作为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的申报者和受人社部委托的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参与了《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信用管理师 培训大纲》和全套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信用管理师国家题库和卷库的建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的办公室也常设在中国市场学会,与信用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鉴于信用管理师职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信用国标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用基本术语》将“信用管理师”列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即高级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助理信用管理师。 |
||||||
论坛币 | 20 个 | ||||||
支付 20 论坛币后查看评论内容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