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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对策_电子商务论文

发布时间:2015-04-17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摘要]: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将逐步对外开放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服务市场。在中国保险市场国际化的同时,国内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如何趋利避害,促进民族保险业质的飞跃,是一个重要课题:应做好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管;培育民族保险业的“航空母舰”;加强保险人才的培养;提高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优化经营方式 强化市场监管 培养保险人才

WTO协议中关于开放保险市场的承诺
我国加入WTO有关开放保险市场的承诺有:
(一)放宽企业形式上的限制
外国非寿险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以达到51%。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外资寿险公司在设立合资公司,外资公司比例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允许所有保险公司按地域限制开放的时间表设立国内分支机构。
(二)放宽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在华外资企业提供财产险及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外国和中国客户提供所有商业和个人非寿险服务。
(三)放宽地域上的限制
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和大连提供服务。加入后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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