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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所得税”问题 _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发布时间:2015-06-13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全文字数:4564

浅谈“个人所得税”问题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但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暴露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公平问题。本文按照个人所得税“净所得征税、量能负担和区别对待”的税收公平要求,围绕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税赋不公问题,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分析,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适应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取向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改革 完善 个人所得税 法律制度 税收公平

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及征收原则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典型的直接税,从普遍意义上讲凡是有收入的自然人都是纳税人,而且其税赋负担由纳税人承担后不能向外转嫁,因此这是一种征税范围最广,涉及面最宽,直接关系到所有公民切身利益的税种。
1、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是指以个人作为征税对象,并且由获得所得的个人所缴纳的一种税。由于个人所得税是直接对自然人征收,因此个人所得税法与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税。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原则
从具体意义上讲,每一个纳税人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同,因为每一个纳税人有各方面的差异,纳税人的各种差异在市场经济中通过竞争最终会表现为收入上的差异,因此就会形成纳税人收入事实上的差距悬殊,有的人收入高而有的人收入低,甚至还会形成贫富差距悬殊,而个人所得税就要对这种收入的悬殊进行调整,进行一定程度的校正,因此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的税种。要实现对收入的调节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必然要求税收公平。
二、税收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社会结构的转型过程中,居民收入方式和收入水平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收入也是逐年增长,但是无论从组织收入还是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上,不仅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预期作用,反而暴露出税赋不公、分配有失公平等从而影响社会公平的问题。本文认为该法在税收公平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横向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人征收所得税应该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体现公平与效率为目标,应该在衡量纳税人的综合纳税实力的基础上,予以征收所得税。
(1)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相同收入的纳税人,会因为纳税人的身份和收入的来源不同结果缴纳不同的税款,与税收的横向公平原则是相悖的。目前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制度,主要的分类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项,对于工资薪金采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其他所得主要采用比率税率。虽然根据不同种类收入项目的不同成本,制定了不同的扣除标准与征收比率,考虑了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在调节不同行业与不同纳税科目的收入平衡问题。
(2)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很难在合理地衡量一个人综合纳税实力的基础上对其征税,以实现税赋公平、合理负担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初期,由于纳税人的收入比较单一,调节不同纳税项目的纳税比率就是在调节不同纳税人的税负,单一的纳税人与单一的纳税项目具有极高的统一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因素不断增多,经济成分更加复杂,纳税人的收入日益复杂,个人隐蔽性收入、灰色收入日益增多,税务机关的监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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