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 _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发布时间:2015-06-24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 _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
[摘 要] 网络新经济正在席卷全球,作为国民经济核心部门的银行业在这股浪潮的冲击下,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和银行业的结合成就了现在的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的出现与发展是时代的需要,它必将促使银行业转型,使网上银行业务不断得到更新和改善,并对未来社会产生深远影响。这一新银行业务的出现和发展必有其原因。本文的出发点就是从网上银行业存在的原因入手,分析网上银行的现状和问题,本文分别从发展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探讨网上银行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 网上银行 风险管理 业务发展
网上银行就是“网络+银行业务经营管理”
回顾国内的网上银行发展历史,1997年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开通了网上业务,从此拉开了国内网上银行的序幕,2000年中国银行上网开展业务,2001年工商银行大刀阔斧开拓网上市场,2002年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推出自己的网站。自此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全部被“一网打尽”。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我国目前已经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实质性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客户数量达40万,远远超过了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网上银行业务还是一种新鲜事物,如何看待将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走向,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处理的好就会像脱胎换骨一样得到重生,处理不好反而会割伤自己,所以对待网上银行这个敏感问题有待我国商业银行去摸索和总结。 1、我国商业银行安全性。
网上银行是新生事物,我国的各家银行可以说是仓促应战,相应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及时到位。目前,我国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有关金融法规更少。《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业务,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致使银行在可能发生的与客户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律依据的尴尬位置。电子合同形式是否合法,电子记录可否作为证据等均无明确规定。
2、我国银行电子化基础薄弱,网络环境存在技术风险。
按照《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融机构要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经过人民银行认可的独立的、权威的、有能力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估。但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在前,《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在后,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评估,安全状况堪忧。
3、我国还没有就网上银行业务制定可行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网上银行业务的核心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家银行各自保密,互相制约。更有甚者,某一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其各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网上银行业务,自己建立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后患无穷。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4、行业的经营水平不高

经管之家“学道会”小程序
  • 扫码加入“考研学习笔记群”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